九部委聯合發文,嚴打醫療服務不正之風,這些人將被嚴查!

8月23日,國家衛健委、國家醫保局、公安部等九部委聯合印發《2018年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專項治理工作要點》(下稱《整治要點》)。《整治要點》明確,要加強醫療服務監管,規範醫務人員行為,建立完善嚴重違法行為的“黑名單”制度並公之於眾,對於被列入“黑名單”的機構或個人,要實現醫保拒付、行業拒入、公眾拒斥。

九部委聯合發文,嚴打醫療服務不正之風,這些人將被嚴查!

《整治要點》指出,鼓勵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藥品和醫用耗材的研發、轉化和生產,落實財稅優惠、金融扶持以及成果轉化等方面的激勵政策。全面實施網上採購,在公立醫療機構中全面實施藥品購銷“兩票制”,鼓勵有條件的公立醫療機構實行醫用耗材購銷“兩票制”。

加強藥品、醫用耗材在流通環節的價格監管,對商業賄賂等不正當競爭行為要加大打擊力度,並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對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信息統一歸集、公示,促進形成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整治要點》表示,要加強對醫療機構銷售藥品和醫用耗材價格行為的監管。建立完善醫療臨床指南、技術規範,推進臨床路徑管理。建立以同一學科、相類水平為基礎的橫向比較評價體系。嚴格執行醫用耗材臨床使用的事前評估、事中跟蹤和事後評價制度。將醫用耗材應用的有關指標作為醫院管理人員和臨床醫務人員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

對於高值醫用耗材和檢驗試劑等重點領域,要嚴肅查處假借租賃、捐贈等形式捆綁銷售藥品和醫用耗材,或指定患者從第三方購買藥品和醫用耗材而不納入公立醫療機構財務監管等不正當競爭行為。探索建立行業禁入制度,對存在商業賄賂行為的企業、代理和醫務人員應當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從嚴從重處理。

在加強醫療服務監管,規範醫務人員行為方面,《整治要點》明確指出,在藥品和醫用耗材購銷環節,對服務對象為公立醫療機構的生產經營企業,要重點打擊不執行“兩票制”、虛開稅票、賄賂促銷等行為;對於批發企業等經營者,要重點打擊惡意配合生產企業“過票洗錢”,賄賂醫務人員等行為;對於零售企業要重點打擊串通欺騙患者購買回扣藥品;在醫療服務環節,要重點打擊過度醫療,收受藥商回扣,欺騙患者接受治療或購藥,惡意借用、套用代碼開具處方等行為。建立完善嚴重違法行為的“黑名單”制度並公之於眾,對於被列入“黑名單”的機構或個人,要實現醫保拒付、行業拒入、公眾拒斥。

《整治要點》提出,要全面推開醫保智能監控工作,實現醫保費用結算從部分審核向全面審核轉變,從事後糾正向事前提示、事中監督轉變,從單純管制向監督、管理、服務相結合轉變。要不斷完善醫保信息系統建設,確保信息安全。積極探索將醫保監督延伸到醫務人員醫療服務行為的有效方式。探索將監管考核結果向社會公佈的有效方式,促進醫療機構強化醫務人員管理。

《整治要點》明確,要加強各級各類藥事委員會建設,健全組織架構和工作制度,規範藥品耗材遴選流程,實現各醫療機構藥品耗材申請、採購、使用、監管的閉環式管理。強化信息化手段的運用,切實執行醫療處方的點評抽評、超常預警、動態監測等制度,將各項結果在相應範圍內進行排序公示,對發現的異常情況要有相應的處置機制。要層層落實監管責任,對存在違規風險的醫療機構或醫務人員要形成約談整改措施,對整改不力的機構或個人採取嚴肅的處罰手段。

《整治要點》提出,各地應制訂多部門參與、相關部門分工明確的要點落實方案、時間表、路線圖。同時,建立糾風要點工作調度和情況通報制度。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承擔起具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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