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隨意停」「任意停」「長期停」得到有效遏制

深交所:“隨意停”“任意停”“長期停”得到有效遏制

今年以來,深交所持續推進停復牌制度改革,堅決遏制“隨意停”“任意停”“長期停”現象,切實維護投資者的交易權、知情權等合法權益,在市場參與各方的共同努力下,近期深市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家數明顯減少,併購重組停復牌出現新變化。

重組停牌數量時間大幅下降

截至8月3日,深市上市公司停牌家數77家,佔比3.64%,其中創業板停牌家數15家,佔創業板上市公司家數僅2%。這其中,66家公司因籌劃重大資產重組停牌,佔深市上市公司總數的3.12%,重組停牌數量僅為去年同期的一半左右。約64%的重組停牌股票停牌時長在2個月以內,18%的股票停牌時間介於2-3個月,僅有個別公司因重組方案涉及重大無先例事項停牌超過6個月。與去年同期相比,重組長期停牌的股票數量減少過半,停牌時間在兩個月以內的股票數量佔比大幅提升。

重組停牌事由披露更加詳實

自《上市公司停復牌業務備忘錄》發佈以來,深市上市公司基本都能在停牌公告中披露所籌劃事項的詳細內容,而不再籠統表述為“籌劃重大事項”。同時,大部分上市公司在申請重大資產重組停牌時,在停牌公告中明確披露了重組標的資產、交易對方、交易方式、重組框架協議主要內容、中介機構名稱等信息。重組停牌信息披露質量提高,一方面減少了市場猜測和傳言,讓投資者儘早掌握信息,明確停牌預期,有效保護投資者的知情權;另一方面強化了上市公司申請停復牌的審慎性,減少了長期停牌情形,促進停復牌制度迴歸本源,維護市場公平秩序,有效保護投資者的交易權。

停牌不再是重組必經之路

受投資者結構和交易習慣等因素影響,A股市場停復牌制度承載了防控內幕交易、鎖定交易價格等功能。近兩年來,經過持續宣傳引導,上市公司在籌劃非公開發行、控制權轉讓、對外投資等事項時已逐漸接受不停牌推進的做法。但是,對於涉及重大資產重組事項,部分上市公司往往擔心因引起內幕交易或股價異動導致交易無法順利達成,仍希望申請長期停牌以防範這些“風險”。這一現象在今年有明顯改善,深市有17家公司籌劃重組時未申請停牌,而是直接披露重組方案或披露提示性公告,平穩有序地推進重組事項。

分階段披露原則被逐步認可

截至2018年7月底,有49家上市公司停牌後,申請股票復牌並繼續推進重組事項,其中19家公司停牌時間少於1個月,20家公司停牌天數介於2-3個月之間。不同於以往直至規則允許的最長期限屆滿才申請復牌,越來越多的公司選擇短期停牌,在明確籌劃事項的性質和影響後,及時申請股票復牌繼續推進,復牌公告對重組事項的披露也越來越具體。更重要的是,49家復牌繼續推進重組的公司中,約六成的重組方案涉及發行股份,公司未因需要“鎖價”而申請長期停牌,這表明上市公司逐步可以接受市場化的定價機制,不再過度依靠停牌鎖定發行股份價格。

下一步,深交所將持續完善上市公司停復牌制度,強化一線監管職能,引導上市公司審慎申請停牌,維護交易連續性和市場流動性,充分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一是嚴格停牌申請程序,從源頭入手,切實防止“隨意停”;二是加強信息披露監管,要求公司在停牌公告中詳細披露停牌原因和具體事項,嚴控停牌期間信息披露前後不一致的情形,有效遏制“任意停”;三是縮短停牌期限,督促公司加快評估審計工作及履行審批程序,著力避免“長期停”;四是要求上市公司做好內幕信息管理工作,增強各方的保密意識,引導上市公司籌劃重大事項時減少對停牌的依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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