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要求,所有低保對象實行年度複審,具體事項如下:
1
複審時間
從2018年7月25日開始2018年8月25日結束。
2
複審地點
低保辦(融信大廈樓一樓)。
3
提供證件及材料
(1)戶口薄及家庭成員身份證原件;(2)低保證及保障金領取存摺;(3)是殘疾人的提供殘疾證;(4)單親家庭的,屬離婚的提供離婚證或判決書,屬死亡的提供死亡證明;(5)有住房的提供房產證;(6)家庭成員中高中、大專、本科及以上學歷的需提供《學生證》原件及複印件;(7)有用工單位的由所在單位出具收入證明,無用工單位的由社區出具半年收入證明;(8)患病的出具相關病情的病歷資料證明。
神木民政局表示,希望廣大低保對象按照要求如實提供證件及材料,如實申報家庭收入、家庭財產及子女就業、就學情況。對隱瞞收入、財產的,一經查實,取消低保待遇並退回已經領取的保障資金;對隱瞞子女就業的,一經查實,取消低保待遇,並全額退回所領取的保障資金,對就業子女交由紀檢監察部門處理。凡無故不參加複審的對象取消低保待遇。
嚴肅工作紀律,確保複審工作順利完成。複審人員要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做到保障對象準確,不錯保,不漏保,杜絕人情保,實行誰複審誰簽字誰負責,對於在認定工作中出現的違規違紀現象,要嚴肅查處,絕不姑息遷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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