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爲了得到房產僞造離婚判決書被抓,對此你怎麼看?

天獅壁掛爐


這女子真是智商堪憂,就像拿著一把劣質的大刀到關帝廟去賣,不抓她抓誰。



相關的案件細節比較少,我們也不知道原有的法院判決書的具體內容。不過想來,應該與該女子的預期不太相符。因為如果家庭有兩套房的話,除非一方同意淨身出戶,一般肯定會判決一人一套。

該女子本該遵循正常的法律途徑,例如對一審判決不滿,可以向上一級法院上訴。對二審不滿的,還可以申訴。沒有必要這麼搞。

為什麼說她智商堪憂呢?就算她順利立案了,執行的時候她前夫能不表示質疑麼?那不一下就露餡了。這種偽造判決書,肯定偽造了法院的印章,所以涉嫌了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罪,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律師獨角獸


先要為立案庭法官點個贊,工作細緻,避免了錯誤立案和司法資源的浪費。

再說到該女子行為本身——

1.可憐不是犯罪的正當理由

這個女子缺乏相關的知識,可能也沒有求助的人,離婚時沒能分割到相應的財產,確實也有可憐之處。但是自身的悲慘和可憐從來不是危害社會和欺騙他人以及犯罪的正當理由。

2.這個女子品行不端

A.她在離婚後並沒有想著靠自己的雙手重新振作,而是妄圖用不法手段獲取財物維繫生活,可見其人品德行之差。我們可以看到她是16年六月離婚的,後因盜竊罪被判入獄十四個月,今年四月份才出獄,考慮到公安立案到檢察院起訴再到法院審理判決需要幾個月的時間,那麼基本上可以肯定這個女的在離婚後不久就開始了盜竊生活。

B.在因為盜竊受到刑事處罰之後,這個女子並沒有反省自身的過錯,反而寄希望於用不法手段獲取前夫的房產,解決自己的窮困境地,行為惡劣。

3.偽造國家機關的公文,該女子行為已經構成刑事犯罪

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規定稱,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該女子偽造法院判決,觸犯上述罪名,應當受到刑罰處罰。同時,該女子因盜竊罪受到過有期徒刑處罰,出獄後旋即再犯偽造國家公文罪,屬於累犯,應當從重處罰。


作為一個人,四肢健全、具備勞動能力,不管是主張自己的權利還是謀生,都應當採取正當的方法,不應當違法犯罪。希望這個女子以後能夠吸取教訓吧。


劉輝律師


糊塗啊,非要把黑的說成白的,這不是給自己挖坑嗎。本來可以通過合法途徑得到一定的權益,非要採用違法手段。並且從女子高某的種種行為上來看,她的前夫跟她離婚是無比正確的。

事件中的女子高某,確實與前夫在2016年6月28日被越秀區法院判決離婚,不過當時兒子是判給丈夫而非判給高某的,財產並未進行處理而不是高某所說兩套房子判給她。

而且高某提交給法院要求強制執行房產的判決書上,字體、名字的格式和蓋章都是假的,與原判決書存在很大差異(法院有原判決書存底),這是明顯的偽造國家機關公文,涉嫌犯罪,在法院問詢真實情況時,女子高某依然堅稱判決書就是這個,我不知道你們說的情況,於是法院將高某交給公安人員,進一步調查。

令人意外的是,高某此前因為盜竊罪被判刑罰1年2個月,4月11剛剛被放出來,偽造判決書是在出獄後1個多月,並且身上還有另外一份偽造的“無罪釋放”判決書。

這一下子牽出兩起犯罪事件,女子高某屬於偽造法院判決書,想要通過法院強制執行佔有房產,並且還想要消除自己犯罪前科。

關鍵在於,偽造判決書這種低劣的犯罪手法,簡直就是自投羅網,因為每一份判決書法院都是有原件存根的,一旦偽造立刻就i能分辨出來,偽造無罪證明也沒用啊,犯罪記錄全國聯網,是你偽造就能消除的嗎。

感覺女子高某“挺可憐”的,自己給自己挖坑,要知道因為離婚時雙方未提議分割財產,離婚後一方生活困難的,是可以通過另行起訴對婚前財產進行分割的,也就是說女子高某本來可以通過合法途徑取得應有的財產,但目前來看,她應該要再次在監獄裡待上幾年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規定: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對於高某,我也只能一句嘆息來表達自己的心情了,任何時候都不要去觸碰法律的底線。


李阿冰


這實在是愚蠢至極的做法!一念之差觸犯了法律,房子得不到自己還得被法辦,豈不愚蠢?

估計這名女子是被人忽悠了。否則,她斷然不敢自己往槍口上撞。

當然,也不排除其離婚之後感覺到自己吃虧,想要進一步爭取財產才想到這個辦法的可能。

不管怎麼講,這種辦法都是極不可取的。


老春開聊


只能說高某膽兒真大,顛倒黑白的本事不小,為了達成自己的目的真可謂不擇手段。

能做出偽造法院判決書的事兒還拿到法院立案窗口申請強制執行不知哪裡來的勇氣?她可能都不知道法院會將判決書存檔,又是一起因無知觸法的事情。

交由公安機關處理,公安機關鐵定會秉公辦理的,且等著處理結果即可。

高某的事情告誡我們,切不可知法犯法


善言法務


這個屬於詐騙行為了,怎麼處理應該交給司法部門處理,如果不處理的話。想必會有更多的效仿者



我是鮁魚圈的


腦子是不是有病,這樣能騙過法眼嗎?,這是愚蠢的人辦的事,拿法官當傻子啊。

想要房子可以和你老公說啊,如果你足夠好,你老公足夠愛你,是不成問題的。

如果不想過了,想得到房產,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可以起訴法院,走法律程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