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是否可以罰學生站到教室外,這種行爲違法嗎?

耘荷草堂


老師是否可以罰學生站在教室外,這種行為違法嗎?對於這個問題,筆者談談自己的看法。

教師與學生的關係、教師如何管理學生、學生怎樣尊敬老師等,這都是每個時代討論最多的師生關係處理問題。我們這個問題,就是涉及到教師管理學生。


按照筆者上學時的思想,老師讓學生站到教室外,這應該是司空見慣的事情,也是學生管理不聽話學生常用的方式。在筆者看來,老師不打學生就算輕的了,我們那時老師打學生是很正常的事情,而且被打之後不敢跟家長說,怕家長再給加一頓,當然老師打歸打,還是以嚇唬為主,可不像現在新聞裡那種虐待兒童的老師那樣,那種事在犯罪,不是在教育學生。


可能時代不同,人們的教育觀念及對孩子的管理方式也大有不同,現在如果讓學生站在教室外,可能就會被定義為變相體罰或者虐待學生,可能會受到家長的投訴。

單純就罰孩子在教室外站著的問題,筆者認為這沒有什麼大驚小怪的,老師管理學生有自己的方法,只要是合理範圍內的,我們應該給予其管理的自由權,不能對老師管理的方式指指點點,或者對一些無可厚非的管理方式上綱上線。要知道,如果一味盲目投訴老師,既會讓老師在學生面前失去威嚴,打擊教師管理的積極性,又會讓孩子感覺有人撐腰,盲目認為自己的錯誤做法是正確的,最終受傷害的還是自己的孩子。


俗話說:棍棒底下出孝子。其實這句話也同樣適用於老師和學生,老師管理學生也需要恩威並施,不可能一味的哄著孩子就能教好,筆者認為這不太現實。當然,對孩子進行適當的體罰要有度,不能超越法律或者道德的底線,要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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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愛雨公考


之前在看到了這樣一句話,現在的學生是家長不想管,老師不敢管。學生到學校就是接受教育,學習知識和技能,如果沒有約束和管教,這還談得上教育嗎?

學生違反課堂紀律,被教師罰站在教室外,很多人說是違法的,感覺未免有些小題大做了。那麼如果不這樣做?誰能找到一個比較合理的方式,很多人說,對違紀的學生需要有耐心,要說服教育,不能懲罰,但這樣真的就能管用嗎?

如果一個學生家長不去教育,老師也不敢教育,那麼最後的教育就必須要交給社會了?社會教育是什麼?我們都知道。社會教育的後果遠遠要比家庭教育和老師教育的後果要嚴重。

教師可以罰學生站到教室外嗎?是否違法?

現在當一個老師的壓力可真大,如果遇到課堂違規的情況,到底該怎麼辦?

如果不管,當一切都沒有發生,只顧講自己的課程,完成自己的教學任務,那麼課堂紀律怎麼辦?上課的質量如何得到保證。學生都是在互相見樣學樣,如果一個人的違紀行為沒有被得到制止和責令改正,那麼必然有更多的人會加入這違規的隊伍,最後課堂紀律必然會亂成一團,這對想要學習的學生來說是不公平的?

如果孩子回家跟家長說,在學校上課紀律很亂,老師置之不理,那家長又會怎麼去想?估計大部都會去指責老師不負責任,不配做老師,老師還是面臨著指責。

在這種情況下,管與不管都是老師的錯誤了,可真不知道老師應該怎麼去做。

作為老師,是肯定想把學生給教好的,也不願意因為學生違紀導致課堂混亂,學生的課程落下。我見到過一些老師,因為學生違紀被處罰了,課程落下了,還專門在下課後留下來給學生去輔導。


胡老師數學課堂


無規矩不成方圓,對於搗亂的學生一定要樹立規矩,罰站是一種選擇,但我仍然希望廣大老師不要罰學生站到教師外面,並且罰站適可而止!這是保護自己!


新聞裡因為罰站出了事的很多,所以老師們在指定規矩的時候一定要有一定的彈性,我在我的開學第一堂課上強調不允許遲到我的課,否則站一節課,當然我的罰站是彈性的,如果上課環節中該罰站學生回答對了問題,我就會請他坐下。這樣的我的課基本沒有人遲到,偶爾有的學生也會主動站著,並且學習的效率也挺高,作業的完成率百分之百。

規矩一定要協商制定,有時規矩的制定不是說一心血來潮就規定個什麼,而是要和學生們共同制定,不然學生會特別的反感,有時甚至是知錯故犯,挑戰老師的權威。而如果我們與學生共同制定的話,學生犯錯誤時就比較容易接受處罰,不至於出現太嚴重的問題。



規矩要合乎情理,我們不要做一些超越極限的事情,不要說罰抄1000遍,等等!那樣學生即使完成了,也會如鯁在喉!

規矩要合法,我覺得教育必須有懲戒,但教育不能有體罰!現在的教育環境,教師稍微越位,就會有無數人拿著放大鏡來看你,所以作為教師一定得學會智慧教學!智慧育人!

當然,我還有很多的不足,還需要繼續的努力,智慧教學,智慧育人,這是我所追求的教育境界!


數學老陳


嚴格意義上教師不可以罰學生站到教室外面,罰站又不讓聽課,這種行為是違法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五條規定,“不得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義務教育法》第十六條規定,“禁止體罰學生”;

《教師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要給予教師“行政處分或者解聘”,“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二十九條規定 “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合法權益。”



老師把學生攆出教室,假如學生跑了抑或出現意外,家長到校一鬧,好事者推波助瀾,輕者道歉,受個處分,嚴重些,老師你就不用當了。

如果學生確實違紀,嚴重影響課堂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老師可以當場制止。學生一意孤行,不聽勸阻,老師無法講課,絕不能因為一名學生而讓大多數學生受害,可以讓學生站在教室裡,在老師視野範圍之內。



如果學生在教室內,依然故我,老師無法繼續授課。可以找班主任或者學校德育處,勸學生離開教室,事後處理。學生在課堂發生的問題,建議個人一對一解決,這樣自己既履行了教師的職責又有尊嚴,更防止下次學生得寸進尺。



碰到學生油鹽不進,可以與家長溝通解決,如果品行不端,屢教不改,千萬別較真。這樣的學生通常家庭出了嚴重問題,學校和老師只能盡力而為。


俺油菜


教師罰學生站到教室外是對學生的體罰,顯然是違法的,他違反的是《未成年人保護法》和《義務教育法》的有關歸定。(見下圖)

罰站到教室外,這種對學生的體罰現象大都發生在小學和初中,高中以後就很少了。而罰站久了(一節課或更長),不光是讓學生身體上吃不消,而且會在心理上造成傷害。

《教師法》第二章第八條第四款規定:(教師應)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教師讓學生站到教室外,是教師不負責任的表現,是為了大部分學生和自己的課堂而放棄個別學生。

教師關心、愛護、尊重的應該是全體學生,每一個學生都有聽課的權利,教師都不應該把他們攆出教室而罰站。

教書和育人,既是教師的權利,也是教師的義務,這兩個方面都要做,而且要恰當結合,才能讓全體學生得到全面發展。即使是對於一個學生放棄,不聞不問,也是教師的失職。罰學生站到教室外其實是剝奪了學生聽老師講課的權利,學生會因此而學不到被罰站時老師講的知識。所以這種處罰方式是不好的,它會讓本來就差的學生更差。

根據多年教學實際來看,教師罰學生站到教室外,不但違法,而且是一種沒有好效果的懲罰方式。教師在講課,學生站在教室外,就自然沒有了約束和監督,成為一種放任自流的狀態,也就沒有自覺性,或站或蹲或坐或玩,是完全由“我”的。再加上個別老師只是為了罰站而罰站——上課時就讓搗亂的學生、不做作業的學生站到教室外,下課了,教師離開時,就讓罰站的學生也下課了——只罰學生站,而不教育,不解決問題。結果是越罰學生越不聽話,甚至有個別學生,一上課就問老師還讓自己站外面去嗎。


如果罰學生站到教室外,罰的學生不是一個,而是兩個以上的學生同時站到教室外,那麼罰的效果就會更差,因為他們老師和同學的視線之外,會玩得更過癮,根本就認識不到了罰站的原因和意義,所以此時的罰,還不如不罰。這樣的罰站,只能會使被罰的學生問題越來越多,使被罰的學生也可能會增加。

所以,罰學生站到教室外,是一種錯誤的、失敗的教育手段。罰站的結果,無論對於教師,還是對於學生,都是得不償失的。


敏教育


教師罰學生站到教室外這種情況屬於體罰,這種行為違反了《教師法》中的一些規定,但並不代表觸犯了法律,發生這種事情作為孩子的家長首先應當反省為什麼自己的孩子會出現這種情況,同時應當配合老師一起幫助孩子改正一些壞習慣,畢竟把孩子送到學校大家都有一個共同的願望,就是希望孩子能得到良好的教育,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將來成龍成鳳,但如果連最基本的自我課堂紀律都不能遵守,又何談以後的發展。家長應當多與學校的老師溝通了解孩子的在校學習情況,並積極配合老師一同指導孩子幫助其成長。老師能給的只是知識教育,父母才是孩子行為教育的踐行者。如果確實教師的行為過激,對孩子的學習造成了影響,可以跟校方溝通協調處理,不要對孩子的成長造成影響。

以上就是“教師是否可以罰學生站到教室外,這種行為違法嗎?”相關回答,希望對你有幫助。


中公教師網


在教育當中,老師能提醒的,他不會批評學生;能批評的,他不會處罰學生。讓老師處罰,本身就說明,這學生的行為,已經上升到了較為嚴重的地步!至於提到的罰站,而且在教室外罰站,大約可能也就是孩子的行為已經嚴重影響了課堂!要知道,擾亂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社會人員是要受到相應法律的制裁的(忘了是不是《治安管理處罰法》還是其它了),如果這個孩子真的擾亂了教學,接受處罰也是理所應當的,下面就看怎樣處理了!如果非要從法律角度來分析,老師的行為的確涉嫌體罰和變相體罰的問題,但是,如果說是侵犯學生的收教育權,這倒看怎麼說了,一個人的權利實現是不能以損害別人的權利為基礎的!如果這個學生真的嚴重影響課堂,那他繼續留在教室,那不就是侵犯了其他學生的受教育權嗎?

這個時候,如果是我,我會管制住這學生,然後讓班長或其他同學到辦公室找沒課的老師來幫忙,如果沒有,就找學校行政後勤的老師,甚至主任校長,要知道,保證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本身也是他們的責任!如果孩子的行為真的嚴重影響教學秩序,又或者屢教不改的話,學校自然就會約談該學生的家長,並根據實際對還學生做出處理,如休學等,最主要的是這樣是合法的,是安全的,也是有效的。

說了這麼多,我再囉嗦兩句,當老師處罰學生的時候,不要一開始就想老師是否違法,就指責老師的方式不當,就心疼孩子是否會有心理陰影什麼的,而是要全面瞭解事情的始末,多方聽取,多點了解和理解,在教育中,挫折教育和處罰本身也是教育行為之一。如果什麼都在法律來恆定的話,家長在家處罰(打)小孩,那也是違法的,按照西方的做法,是要剝奪家長的監護權的,這樣,又有多少中國家庭接受得了呢?家長有對孩子的管教權利,同樣的,老師也有對孩子的管教權利,這都是合法的,至於方式,只要老師不是故意針對而且無緣故,只要孩子沒有受到實質上的損害,有一個願意嚴格要求孩子的老師,這是一件值得慶幸和驕傲的事!養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慈母多敗兒,嚴師出高徒!這才是符合中國人的教育觀!如果老師都不敢管控了,那教育會成怎樣了?這是值得每一個人深思的!


omo188


國有國法,家有家法,“學”應也有“學”法

大到管理國家,需要制定法律法規,小到管理家庭,也需要家法家規。學生不需要管理嗎?既然要管理,所以就應制定學生懲罰法規,健全“學”法“學”規!




教師因學生違反課堂紀律,被教師罰站在教室外,教師的這種行為違法嗎?這算哪門子的違法?!

《未成年人保護法》“學校、幼兒園的教職員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義務教育法》“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合法權益。”

《教師法》“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的教師,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

但重點是“體罰”“變相體罰”≠“懲罰”!


懲罰方式五花八門


……

所以管理學生應制定“學生懲罰法規

明確:什麼樣的學生,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應當受到什麼的懲罰,怎麼樣的懲罰程度,以及懲罰權利應授權於誰,誰執行,怎麼執行,執行不當怎麼處理等等。

既保障學生安危,又讓家長放心,也讓老師安心!

快點結束這麼煩人的爭論……


冰糖雪梨烏龍茶


你好,這要按照實際情況去判定,其實我們中國一直以來的觀念就是嚴師出高徒,所謂嚴大多數是通過批評學生、打罵學生讓學生改正一些不良的行為,但是隨著社會的進部這種觀念已經不再適用於現在的教育了。目前大家越來越重視自己的人權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可是由於觀念的根深蒂固一些教師還是運用傳統教育的方法去教育學生,這就引發了一系列事情。因此政府也就制定了一些規定來規範此種教育問題。

下面給大家介紹一些體罰學生的相關規定吧!

教師體罰學生的相關法律規定體罰是指教師以暴力的方法或以暴力相威脅,或以其他強制性的手段,侵害學生的身體健康的侵權行為,如毆打、罰站、下蹲、超過身體極限的運動、刮臉、打嘴巴等行為。變相體罰,是指採取其它間接手段,對學生肉體和精神實施懲戒並使其受到傷害的行為,如勞動懲罰、抄過量作業、諷刺挖苦、謾罵等行為。 對於教師體罰學生的行為,我國法律明確規定了處罰措施。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教師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對於體罰學生的教師本人可以進行以下處罰:

1.各級各類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教師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按現行教師管理權限,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教育部門分別給予行政處分或解聘。行政處分的種類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解聘包括兩種:解除崗位職務聘任合同,由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另行安排其他工作;解除教師聘任合同,被解聘者另謀職業。

2. 體罰學生情節嚴重(如手段殘忍、造成傷害甚至死亡結果),構成犯罪的,由人民法院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因體罰學生對學生或學校造成損失或損害的,還應依照《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即賠償損失,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相信大家對於體罰學生的規定有了一定的瞭解,希望大家一起監督吧,孩子出了問題不全是老師的原因,也是家長的教育,家庭教育更是孩子必不可少的所以為了我們的孩子,請各位家長能配合學習一起教育孩子。

我是楊先生,大家有什麼疑問儘管留言,我會一一為大家解答,謝謝大家的閱讀。


楊先生小書屋


罰站屬於變相體罰,相信老師也都知道這樣做不好,但是很多時候老師也並不想體罰學生。很多時候如果批評教育能夠管用,老師也不願體罰學生,很多時候學生不贊成作業,或者上課不認真聽講,搗亂課堂紀律,老師首先提出警告,如果再三警告不管用的話,老師就會讓學生罰站,說實話我也讓學生罰站過,但我都是讓學生站在教室裡,如果站到教室外面學生還能聽到老師講的什麼,站出去就什麼都學不到了,但老師的初衷都是希望學生能夠好好學習。


但不得不說的是現在老師真的不敢管學生了,管不好,家長說來鬧事就來鬧事,說老師傷孩子自尊了,之前我們辦公室就有一個家長來找音樂老師理論,她家還孩子上課經常擾亂課堂紀律,五年級的孩子有了逆反心理,你說讓他坐好,不要亂轉臉說話,孩子還跟老師翻白眼,說老師跟他過不去,故意刁難他,家長來了說不讓老師再管他的孩子了,他以後上課願意唱就唱不願意唱你也別管俺了,行不老師,孩子大了,你這樣容易傷我孩子的自尊。

“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學生做的不對,教師自然要批評,假若是非不分,如何稱之為“教育”呢?問題似乎就出在這裡,今天的孩子,都是每家每戶的小皇帝小公主,自出生以來就三代六口圍著轉不但習慣對長輩呼來喝去,長輩還一副很受用的樣子,試想這樣的孩子進了學校,面對老師的批評,怎麼坦然的接受,一遇到批評,孩子就覺得自己受了天大的委屈,要麼揭竿而起,要麼就向家長告狀,通情達理的家長還問問緣由,有些家長有時候不分青紅皂白就來學校找老師鬧,你這樣讓老師以後還怎麼敢管你家的孩子。


老師不敢批評學生,受害的首先是學生本身,學生如同樹苗,如不及時修枝剪杈,極易長成歪脖子樹,孩子不能只在讚美聲中長大,適當的批評百利而無一害,很多人長大後對老師充滿感激,就是因為老師及時給予批評,讓他們能夠懸崖勒馬,避免了更嚴重的後果,很多老師感慨,畢業後真正感恩老師者,往往是那些受批評多的學生。

如果一個孩子在上學時對校紀校規都無所畏懼,對老師的批評都難以接受,等將來長大成人走向社會,能不被社會狠狠教訓嗎?能成長為有用之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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