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向環境違法行爲「亮劍」

高臺訊(記者周淑雲)近日,高臺縣巷道鎮兩名生豬養殖戶吳生某和王伏某通過私自設置暗管將養殖場的糞汙排入豐稔渠,造成環境汙染。根據《環境保護法》,兩人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5天的處罰,並承擔環保部門相應的行政罰款。這是高臺縣強力整治環境汙染行為的一個縮影。

今年,該縣創新環境監管執法,全面實行環境監管執法“6+1”監管和雙隨機抽查監管模式,按照“發現問題在前、約談處理在前”的監管要求,重拳出擊、堅決打擊超標排放、偷排、未批先建等環境違法行為,上半年以來,累計出動執法人員90餘人次,檢查企業49家,完成了28家企業單位固體危險廢物專項調查。強化國控汙染源監管,汙水處理廠在線監控聯網率和傳輸率達到規定要求。加大重點行業企業監督管理,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9份。加強對重點排汙企業監測監督,完成11家重點排汙單位第一、二季度監督性監測,及時對超標企業進行查處,督促整改。加大環境汙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查處力度,上半年共立案查處環境違法案件20起,其中行政處罰8起,下達決定書7起,實施查封1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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