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波之後訪鴻茅

從呼和浩特到烏蘭察布涼城縣驅車有一個半小時的車程。窗外,天空高遠,綠色絲綢般地覆蓋著起伏的山巒,間或有白色的蒙古包和牛羊點綴其中,蒙古高原的蒼涼和遼闊盡在眼簾。

內蒙古鴻茅國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鴻茅國藥”)就坐落在這草原深處。今年4月,“廣州醫生髮帖稱鴻茅藥酒是毒藥被內蒙古警方跨省抓捕”引發關注,鴻茅國藥被推上輿論的風口浪尖。幾個月過去了,企業的現狀如何?生產有沒有恢復?企業自身如何看待這次風波?帶著讀者和網民關心的問題,記者獨家實地探訪了這個擁有279年曆史傳承的藥酒生產基地。

風波之後訪鴻茅

部分工人回來上班 生產正在緩慢恢復

經過數月的震盪,廠區已不見人車喧囂,和往日相比顯得冷清許多。記者在廠區現場看到,釀酒車間六條生產線近百個基酒窖池已經閒置,大部分生產線已經停止運行。

在廠區行走,看到一些路面已被挖開。工人告訴記者,鴻茅廠區的地下管網是上世紀九十年代建設的,與現在的生產規模相比管道溝有些狹窄。如今趁生產還沒全面恢復,活兒也不多,對廠區地下管網進行較為徹底的拓寬和改造。工人指著院子說,以前繁忙時,入庫的物料和出廠的貨車要排滿整個院子,車輛川流不息,經常造成交通堵塞。

輿論風暴中,企業由於銷量驟降停產數月。鴻茅國藥董事長鮑洪昇告訴記者,輿情大面積爆發的第二天,公司1000多名員工、4000多人的銷售團隊人心惶惶,品牌信任度遭受巨大打擊,最糟糕的時候,產品銷售量跌到平時的20%,存貨大量積壓,致使鴻茅國藥生產線大部分停產。

記者瞭解到,生產一線的工人幾乎都是當地的老百姓,多數情況是一人在鴻茅國藥上班掙錢養活全家。由於工廠大部分停產,公司三分之二的工人只能放假,全國數千人的營銷團隊也瀕臨離散。

但鮑洪昇表示,年初訂單必須要完成,再困難也要恪守誠信。8月開始,為完成年初的訂單,部分工人回來上班,依靠庫存的基酒和中藥材,一點點地恢復生產。隨著生產的逐步恢復,監管部門對企業的各種檢查結果以及對產品的檢驗結果陸續向公眾公開,消費者信心在緩慢回升,記者瞭解到,目前鴻茅藥酒在零售終端的銷量已經從最低谷的20%回升到35%左右。

風波之後訪鴻茅

圖為D級潔淨區的製劑車間。記者 陸敏 攝

在全封閉的製劑車間門口,記者隔著玻璃窗往裡看,一位全身武裝的技術人員正在其間巡察,這裡是通過GMP認證、符合藥監部門《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要求的D級潔淨區,雖然記者已經換上了防護服,但因為防護級別達不到D級要求,也不得進入。“這個區域的微生物、塵埃粒子、溫溼度都要嚴格控制,以保證藥品質量”,生產中心總經理王生旺輕聲說。

長長的走廊上,玻璃門上“安全”兩個大紅的字顯得分外惹眼。

多次權威檢測均未檢出有毒物質 藥監部門60個攝像頭監控生產

此次引爆輿情的“中國神酒‘鴻茅藥酒’,來自天堂的毒藥?”貼文,劍指鴻茅藥酒安全生命線。消費者最關心的是,鴻茅藥酒是不是合法合規生產,到底有沒有毒?

輿情爆發後的4月至5月間,為了回應社會關切,食藥監部門按照《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對鴻茅國藥進行了多次飛行檢查,結果均符合規定;5月8日至5月10日,山西醫科大學司法鑑定中心對送檢的三個批次鴻茅藥酒,進行了毒性成分分析並出具鑑定意見,檢驗結果顯示:三個批次的鴻茅藥酒均未檢出有毒物質。

6月至7月,廣州、南京兩市藥檢所也分別抽取流通環節不同批次的鴻茅藥酒進行全項檢驗,結果也未檢出有毒物質。

據鴻茅國藥質量負責人王建國介紹,長期以來,鴻茅藥酒的生產工藝穩定,每批次鴻茅藥酒都要經過質量管理部門檢驗合格才能放行,整個生產過程也處於食藥監部門的嚴密監管之下。2013年至2017年,鴻茅藥酒共抽檢和送檢15批次,經自治區、市兩級法定藥品檢驗機構及專業的檢測機構對鴻茅藥酒的全部或部分指標進行檢驗,結果顯示均符合有關標準。

風波之後訪鴻茅

鴻茅藥酒灌裝線

穿行在鴻茅藥酒的相關生產車間,記者發現,多個牆角都安裝了網絡數字攝像裝置,原來這是與政府藥監部門聯網的監控系統,“目前公司共安裝網絡數字攝像頭120個,除了公司安裝的用於防盜的60個攝像頭外,政府藥監部門也安裝了60個,主要安裝在提取車間、製劑車間、分離車間及相關庫區,用於生產質量的日常監控管理,”王生旺告訴記者,這些攝像頭覆蓋了藥酒生產的全流程,監管部門可隨時隨機、任意調取監控。

原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公佈的信息顯示,2004年至2017年底,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系統中,共檢索到鴻茅藥酒不良反應報告137例,不良反應主要表現為頭暈、瘙癢、皮疹、嘔吐、腹痛等;監測到的情況中,未發生過死亡病例和群體不良反應事件。記者瞭解到,鴻茅藥酒在2004年至2017年期間累計銷售4000多萬瓶,經計算,其監測到的不良反應發生率僅為百萬分之幾,遠低於國際醫學科學組織委員會推薦的藥物不良反應發生率“十分罕見(<0.01%)”的標準。

鴻茅藥酒屬於中醫驗方酒劑,由67味中藥材配伍製成。按中醫的說法,該酒有祛風除溼、補氣通絡、舒筋活血、健脾溫腎之效。據《涼城縣誌》記載,清乾隆4年(1739年),廠漢營開始生產鴻茅酒,由山西榆次王家鋪中醫王吉天配製。為考察鴻茅藥酒的功能主治範圍、臨床療效和不良反應,1996年11月至1997年4月,原內蒙古自治區中蒙醫醫院(三級甲等醫院)對鴻茅藥酒進行的臨床研究表明,該藥品在適應症範圍內臨床療效較好,對消化、神經、心血管、造血系統和肝腎功能均未發現不良影響和毒副作用,提示其在治療量範圍內具有較好安全性。

1995年和1996年,中國藥品生物製品檢定所對鴻茅藥酒做了藥效學研究、急性毒性試驗和長期毒性試驗。藥效學研究結論為:顯著地增強機體的抗炎能力和鎮痛能力。急性毒性試驗報告結論為:在最大給藥濃度(揮去酒精), 相當於臨床用藥量的1100倍以上的情況下,仍未見中毒致死現象,提示其毒性較低。長期毒性試驗報告結論為:在所用劑量最高達臨床人用量的4380倍時(揮去酒精),在對生化、血相及白細胞分類和組織病理學觀察等指標中,未見大鼠出現明顯的毒性反應。2003年,原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公佈鴻茅藥酒為甲類非處方藥。

2018年6月5日,中國民族醫藥在北京組織召開“鴻茅藥酒安全性評價會議”發佈專家論證意見稱,鴻茅藥酒中所含制附子、制天南星、制半夏三味藥材全部是經炮製減毒後入藥的飲片,具有安全性。

已停播全部廣告 待自查整改後逐步恢復

鴻茅藥酒輿情風波也引發了關於鴻茅藥酒廣告是否“違法”的質疑。對此,鴻茅實業總裁段炬紅坦承,鴻茅藥酒確實存在著營銷過度依賴廣告、廣告投放量大、部分下游經銷商和零售藥店廣告違規、廣告發布管理存在漏洞等問題。通過自查近五年的《違法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公告》,涉及鴻茅藥酒的公告共計17次,其中2015年9月1日新廣告法頒佈之後的公告有3次。

段炬紅說,對於這部分違法廣告,鴻茅國藥負有不可推卸的主體責任。尤其是在2015年新廣告法修訂實施前,公司沒有對下游各級合作商、終端藥店、網上藥店形成有效監管,這些層級的經銷商存在著發佈虛假違法廣告的情況。在新廣告法頒佈後,鴻茅藥酒採取了一系列的措施規範管理,約束經銷商依法宣傳。近三年,鴻茅國藥直接發佈的廣告主要在央視、各衛視及地方媒體,廣告發布過程均依法合規,全國各級經銷商基本上沒有出現嚴重違法廣告現象。

另一方面,近年來假冒鴻茅藥酒魚目混珠,企業打擊虛假廣告維權不勝其煩。段炬紅告訴記者,近十年以來,一些不法經營者通過招商批發、網絡虛假宣傳、線上答疑等形式散佈低價銷售信息,大肆假冒鴻茅藥酒、鴻茅商標的侵權事件屢屢發生,違法經銷商“胡亂修改”、部分媒體“閉眼發佈”、造假者“渾水摸魚”,這些虛假廣告的賬最後都算在了鴻茅藥酒身上,企業也是有苦難言。

風波後的4月18日起,鴻茅國藥主動停播了鴻茅藥酒投放的全部廣告,並要求全國各地經銷商於4月20日18:00前停播省市縣等廣告,暫停終端藥店的營銷推廣活動。待各區域市場自查整改結束後,鴻茅品牌會逐步恢復合法合規的廣告宣傳和營銷推廣活動。

董事長鮑洪昇說,鴻茅國藥的遭遇令他深刻地認識到,企業的信譽就是企業的生命。以前企業迫切尋求市場和消費者的認可,只看中市場佔有率,對企業的內部管理有所忽略,尤其是在廣告宣傳上,未能進行行之有效的監管和把控。

中藥療效和安全性如何評價 應建立相應體系

採訪中,年近六十的董事長鮑洪昇回顧創業歷程,數度哽咽。他紅著眼圈對記者說,培育一個品牌需要一個漫長的過程,毀掉一個品牌可能就在頃刻間。但反思此番遭遇,他認為,“與其說這是一劫,還不如說是一次警示,警示我們做企業必須強化管理,始終堅持做良心企業,生產良心產品”。

在鴻茅藥酒流傳近300年的歷史中,各種劫難並不少見。1934年綏遠省政府編印的《綏遠概況》記載,鴻茅酒苟能明其製法,設立大規模工廠,加意製造,定能推銷全國。但舊中國戰亂頻仍,酒廠多次瀕臨倒閉;建國後的六十年代,也曾一度停產,直到上世紀七八十年代,鴻茅藥酒才迎來發展良機。

1999年至2006年,原鴻茅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由於連年虧損、長期停產、嚴重資不抵債,烏蘭察布市、涼城縣兩級政府招商引資,重組了這家老企業。鮑洪昇告訴記者,他來的時候,廠房破敗不堪,沒有一塊玻璃是完好的,他帶領團隊在偏僻的縣城住了12年,從一磚一瓦開始,艱苦奮鬥,才創造了企業如今的繁榮。2010年,商務部授予鴻茅藥酒“中華老字號”;2014年,其配製技藝被列入第四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

風波之後訪鴻茅

一名工人在鴻茅藥酒生產灌裝線操作

鴻茅藥酒輿情風波讓企業反思,也讓相關行業惕惕以危。更引人深思的,是有關中藥療效和安全性該如何評價,業內人士建議,應建立相應體系。

一位不願具名的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評審專家曾表示,目前我國醫藥療效評價標準總體上是依據西藥體系設立,採用隨機對照臨床試驗,這對很多中藥的療效特點並不完全適用。

今年1月,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頒佈的《中藥註冊管理補充規定》第七條明確規定:來源於古代經典名方的中藥複方製劑,是指目前仍廣泛應用、療效確切、具有明顯特色與優勢的清代及清代以前醫籍所記載的方劑。符合條件的可僅提供非臨床安全性研究資料,並直接申報生產。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一些已經獲得歷史檢驗的中醫經典名方,諸如《傷寒論》、《金匱要略》、《溫病條辨》以及《醫宗金鑑》等中醫經典記載的方劑,將其按照原有的工藝製成中成藥上市銷售,不論其安全性還是有效性,都有著充分的保證。這些經典方劑在被載入典籍之前,就已經被有效應用於臨床,經過前人的驗證;載入典籍之後,又指導著無數後世的醫家進行臨床治療,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已得到長期、廣泛驗證。

其中,中藥典籍中記載的藥酒驗方及製法大約有2000多種,是傳統中醫藥文化的一個寶貴分支。據瞭解,這些經典名方已經存世不多,只有極少數藥酒的祖方、古法傳統釀製技藝以及臨床應用的醫案能夠完整傳承下來。目前,獲得國藥準字的僅有199家。

中國中醫科學院教授,國家非遺保護工作委員會委員柳長華認為,中西醫屬於兩種不同文化下的醫療體系,有著各自的理論特徵和發展規律。中醫藥文化博大精深,有自己獨特的生命觀、疾病觀、藥物觀、治療觀以及幾千年的醫療實踐經驗,是一套系統的傳統醫學體系,在防病治病中效果確切,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對此,要有充分的自信,更要好好保護和傳承。(記者 郎婧婧 劉娟 陸敏)

評論:中國企業應學會在互聯網輿論環境下成長

鴻茅國藥的遭遇,令人深思。在當下的互聯網全視角關注下,知名企業的運營猶如在聚光燈下,一旦有不當行為發生,極易在互聯網蔓延,形成雪崩效應。媒體的蜂擁而至和大眾輿情的集中發酵,形成輿論強勢。學會如何在互聯網輿論環境下成長,是中國企業必須面對的一道課題。

輿情爆發之後,一方面,企業應該以誠懇姿態向公眾提供及時、透明、充分的信息,給輿論場以篩選信息的機會。對自己給社會帶來的不安表示歉意,並儘快採取措施降低影響,同時,及時申明公司的價值觀,引導輿論場客觀公正運行。

另一方面,企業在發展過程中難免會遭遇各種各樣的問題,輿論監督發現問題是為了解決問題,而不是在企業出現問題後,靠輿論強勢把企業一棍子打死,具有公信力的媒體尤其不能盲目跟風,人云亦云,應追求事實和真相,正確引導輿論。

任何一家百年企業、一個優秀品牌都來之不易,掌握輿論重器的媒體和公眾,更應該客觀、公正、審慎地對待企業,給企業以澄清事實和改進改正的機會,愛護和幫助企業在經歷磨難後更好地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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