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缺失,造成三家買房糾紛案

當我發稿時,法院以受理完此案的糾紛,並且判賣房人,返還三被告的經濟損失,把房子判給第一購房人,案子瞭解。但賣房人並沒有履行法院判後的法律義務。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這種一女多嫁郎的事情並不是什麼新鮮東西,社會上時有發生。騙婚女常出現一人許多夫的事情,騙財騙色,弄得被騙人丟盡顏面人財兩空。

開篇寫到,賣房人把房子賣給三家,賣房的合同”手續合法”,豈不知是賣房者偽造的假合同,買房者誤以為真,放鬆了買房欺騙的警惕,當入住房子時,三家都陸續搬進了新房,發覺被騙,三家一同把賣房者告上了法庭,中間三家經歷的身心折磨,筆者看在眼裡,如果當時賣房者的合同真偽,有監管部門的審核,賣房者的陰謀也就不會得逞,買房的三家也不會上當受騙。

我在生活中,也遇到過一地多賣的事情。就是把自己的租種土地,賣給多人,買者種地時,發現被騙,也是到法律部門解決了問題。

這種一女嫁多夫的事情,我們要提高警惕,監管部門也要負起這個責任,防止有人鑽法律的空子,幹著缺德違法的事情。

【謝謝閱讀】2018.8.17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