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操作!婚後這樣買房仍然屬於個人財產!

在這個閃婚閃離的時代,好多人結了婚都不敢買房,就怕離婚分房產,那可真是“賠了夫人又賠房”!再加上,由於.新婚姻法的存在,婚後買房就屬於共同財產了,因此剛結婚的小夫妻就更加不敢買房了。那麼,婚後買房怎樣才能屬於個人財產?其實,在以下3種情況下婚後買房仍屬於個人財產。

神操作!婚後這樣買房仍然屬於個人財產!

一、婚後獨自買房屬於共同財產麼?

首先需要明確的一點就是:如果產權屬於單方,那麼這樣一來,就不得以夫妻共同財產作為出資。如果夫妻雙方共同出資,那麼分割財產只能通過雙方協議和公證的形式進行。

二、婚後買房怎樣才能屬於個人財產?

1、婚前訂立財產協議

若夫妻雙方在婚前訂立了財產協議,並經過公證。這樣一來,婚後財產就會按照該財產協議執行,當一方使用財產協議中約定的個人財產買房時,房子就屬於個人財產了。

這也是為什麼很多女明星和富商結婚,都會進行婚前財產公證的原因。

2、父母買房,然後贈與子女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產,產權登記寫在出資人自己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房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被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旦離婚,不參與婚後財產分割的!

也就是說,比如男方把錢給父母,由父母出面全款買房,再贈與男方。購買行為是男方父母,房產登記的是男方父母的名字,然後再辦理贈與手續,受贈人是男方,這樣房子也屬於個人財產。

上述的這種方式有一點不好的地方,就是房產贈與的稅費比較多。要想減少稅費可以讓父母可以立遺囑,過世後,房子歸男方繼承,房產繼承稅費就會比較少。

3、婚後買房協議

其實在婚姻法當中也有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共同或部分各自、部分共同,而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另外,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因此,夫妻可簽訂婚後買房協議,寫明房屋產權歸哪一方所有,然後到當地公證處公證一下。並且在辦理房產時,將公證書交給不動產權證辦理機關就行了,這樣房子就永遠屬於一方個人財產。

雖然在這3種情況下買房屬於個人財產,但往往很難操作,更何況“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小編也不希望已結婚的夫妻這樣做,未免顯得也太生疏了吧!另外,雖然說離婚是一個傷感的話題,雖說談錢傷感情,現在也是談房傷感情,但最重要的就是夫妻需要多溝通,互相理解,也避免因為房子的事情而傷了和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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