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日本法西斯戰敗投降後,一場對日本戰爭罪犯的審判開始了。
板垣徵四郎自知欠下中國人民血債太多,便聘請美國律師馬塔司、日本律師山田半藏為辯護律師,又把當年發動“九·一八事變”時的主犯找來給他作證。
審判庭上,板垣徵四郎聽了中國檢察官向哲浚對他參加“九.一八事變”的控訴,不由心中暗自冷笑,“我就是不承認,你們又奈我何!”
這時,當時的日軍奉天獨立步兵守備第二大隊長,現陸軍中將島本正一走上證人席。此人尖嘴猴腮,鼻子頭通紅,一看就知道是個酒鬼。
島本正一按著日本律師山田半藏、美國律師馬塔司和板坦徵四郎反覆叮囑的話,像背臺詞一樣說:
“我是‘九·一八事變’發生之夜,在柳條溝擔任指揮責任的大隊長,我證明奉天事件純粹是偶然發生的事件,是日軍採取自衛行動的事件,不是板垣、土肥原、石原幾個幕僚所能策動的。”
中國法官梅汝璈看島田正一純粹是胡說八道,就氣憤地質問:“島田隊長,那天晚上你幹什麼去了,快講!”
梅汝璈這一突然發問,把島田正一打了個措手不及,怎麼回答?馬塔司、山田半藏兩個律師沒有教,事先也沒有準備這方面的臺詞,他一下慌了神兒,用手一擦紅頭鼻子說:“那天晚上,我到一個朋友家去赴宴……”
板垣徵四郎的日本辯護律師山田半藏大罵島本混蛋,板垣的美國辯護律師馬塔司不懂日語,見山田半藏大發雷霆,忙問根由,聽山田半藏用英語一說,馬塔司也連聲叫苦:“我的媽呀,說什麼不行,偏說去喝酒,要壞事!”
中國檢察官向哲浚長於辯論,他見梅汝璈向他示意,知梅汝璈不善言詞,就會意地挑起重任,忙追問道:“你是什麼時候得到發生‘九·一八事變’的報告的?”
島田正一慌然不知如何是好,只得據實而答:“那天晚上,我在朋友家喝酒喝得醉熏熏的。回家後就得到瀋陽事變發生的報告……,
中國檢察官向哲浚臉上露出勝利的微笑,厲聲打斷島田正一的話說: “審判長閣下,請注意,證人島本正一既然聲稱自己當晚喝醉了,那麼,一個糊塗的酒鬼能證明什麼?又怎能出庭作證人呢?”
審判長韋勃見中國檢察官駁得有理有據,痛快淋漓,朝向哲梭投去讚許的目光,然後行使法庭庭長職權厲聲下令:
“把酒鬼島田正一轟出法庭!”
這個下馬威使板垣徵四郎和日美辯護律師費盡心機構築的防線一下被沖垮了,辯護班子一下動搖了。
1948年11月12日,東京法庭審判長韋勃莊重宣佈,根據判決為有罪的罪狀,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判處板垣徵四郎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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