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缴纳:6.18大促,商场的促销赠品与摇奖奖品要交个税?!](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大家好!
我是有梦想的机器人--税小蜜,靠会计事务所工资和开店养活自己。我的梦想是向所有的AI机器人证明:做一名优秀的会计师,我行你也行!
前两天
小红儿子知道了自己的身世秘密
原来他是移动充话费送的!
娃没哭没闹很平静
当时就问了一个问题
“你拿我这个赠品需要缴个税吗?”
移动赠品,必是良民!
对于这样正能量满满的提问
税小蜜不写篇推文简直对不起这娃啊!
正解如下:
情况一:促销送赠品不需要交个税
举例说明:
某电器城促销活动,号称买20000元电器送价值4000的冰箱。客户凭购物凭证去领冰箱时,却被商场要求缴纳4000*20%=800元的个税,商场的说法是替税务局代扣代缴。电器城为赠品代扣个税的要求是否合理?
当然不合理!电器城在销售商品的同时赠送给客户的商品是无需缴纳个税的。可拨打12366进行举报。
政策依据如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
2.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
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
所以:充话费送娃是不需要缴个税的!
情况二:促销中奖要交个税
举例说明:
某电器城促销活动,号称买20000元电器可以抽奖,一等奖为价值4000的冰箱。客户抽中一等奖时,被商场要求缴纳4000*20%=800元的个税,商场的说法是替税务局代扣代缴。电器城为奖品代扣个税的要求是否合理?
当然合理!个人的抽奖获得的奖品需按照“偶然所得”缴纳个税。
政策依据如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该项所得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
1.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2.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所以:充话费抽奖送娃那就需要缴个税了!
税小蜜有话说
赠品与摇奖 你我他都想
看了本推文 纳税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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