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白衣男搶到刀後,直接一刀斃命龍哥,算正當防衛嗎,該如何界定?

傻哥哥378


這事情沒有如果,去假設無意義。此事件經過兩三天的發酵,現在也該是慢慢迴歸到理性思考的時候了。

究竟是什麼是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律師們對此都有不同的意見,說明法律在公民遇到犯罪份子之時,具體釆用防衛措施的解釋中很是靈活,那麼也就是說,法律並不是照本宣科的死板條文,具有在懲惡揚善的基礎上,還要有尊重民意,及保護弱者的空間。

本案最受爭議的部分就是寶馬哥逃向車子之時,白衣男子該不該拿刀追砍,這是案子的關鍵。

有律師認為這是故意殺人罪,那麼就奇了怪了,白衣男本身就是受害者,刀也是對方的,對方強行佔道在先,並下車找白衣男麻煩,三個人對白衣男一個人不說,還要去車上拿刀?難道你三個人還打不過一個人嗎?有必要拿刀嗎?用刀的目的是想置白衣男死地?所以某律師說白衣男故意傷害或殺人的說法很可笑。

但另外有一個律師的意見認為,寶馬男在逃向車子時候,白衣男的危險並沒有解除,所以繼續追擊砍殺,認為寶馬男有可能是到車上去拿另外的兇器,所以有必要防衛繼續,這種說法只是從“可能性”的角度去分析,能不能成立存在暇疵。我個人認為,如果寶馬男車上沒有兇器呢?那這種無罪分析就根本就不成立了?

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究竟怎麼定,相信法律會給出一個合理的結果。


田曉社會視點


鄙分析認為,從該事件一開始的起性及寶馬車之人的行為而看,這絕對是一起因違章霸道引起的故意行兇縱惡案。

壞就壞在寶馬車凌強欺弱,撞了人還不過癮,還要下車來準備狠狠收拾這個正常騎行在單車道上的人。

所以說,這個社會腫麼啦!腫麼腫是壞人當道好人遭殃?

白衣騎車男真是糟糕透頂,首先家裡孩兒患癌老父病逝以使得其透不過氣來,即使是這樣,其仍秉承老實人本性為了掙錢醫治癌症孩子,有休假日亦從不敢休息從不敢怠懈。直到這天厄運來臨……

是什麼最終使得這個白衣騎車男終極爆發?是因為寶馬男及其同夥的咄咄逼人欺人太甚要置人於死地。是寶馬男拖出砍刀那一刻,白衣騎車男感到烏雲壓頂末日來臨。

幸是幸在,寶馬男麻辣隔壁的揮刀砍人的時候,寶刀未握穩給飛出去了(當然,觀客們不知道其是真沒握住還是假裝沒握住),反正,在寶刀飛出去那刻,兩個人同時飛赴出去搶撿。

幸是幸在,刀被白衣騎車男撿到了。這才事情發生了轉機。這才稍好地把自己小命給保下了。這才在極度危險之中進行自我反抗的自我防衛。

寶馬男可能亦沒想到,像是早已註定了似的,自己拖出的刀,竟是使自己就此溘然長逝的一把斬龍刀。

也許,在未搶刀在手的那一刻,寶馬男能潘然醒悟就地跪下高喊:好漢饒命!或許白衣騎車男會咯噔一下停止下反抗的動作,而寶馬男能以迅雷掩耳不及盜鈴之勢有多快跑多快,立馬彈起飛奔遁潛而不是跑向寶馬車,結果將截然不同。

但這些都是假設,都是如果。而事實是沒有假設沒有如果。鄙認為,此事就必須從一體性整體性來看,絕不可能如電影電視劇般來拆解分段,逐一旁白解釋。這青紅皂白就是一起由非法侵害引發的血案。白衣騎車男從頭至尾不管是不是能夠撿起刀來他個一刀致命……無疑都是處於劣勢中保命的一次正當防衛。他畢竟不是武林傳說中武藝高強的大俠,他也不是生命處在萬分危險的時候還能佯裝淡定來分析下一步該怎麼操作的在拍電影。

而法治,在這個時候,決不能僵化地成為為了懲治而懲治的冷血機器而分不清大是大非、孰是孰非。否則,這隻會縱容橫行霸道者更加猖獗,欺凌霸弱者更加肆無忌憚。



憂鬱之後精神好多了


這兩天白衣哥的事成了人們關心的話題。有正義感的人們都同情白衣哥的遭遇。但看了很多貼子後,感覺人們總在一個圈子轉:法律。即怎么能在法律上讓白衣哥免受牢獄之災。但我卻認為,善良的人們,我們不能只圍著這圈轉,應該跳出這個圈子深思一下這件事,那就是正義與邪惡的關係了。

是的,現在我們講的是依法治國。但法律的宗旨是維護正義,保護公民的合法權力不受侵害,剷除邪惡,伸張正氣的。

事件的影像善良們人們都看到了,(我不想說案子案子的)。

一個手無寸鐵奉公守法的公民,面對手持砍刀凶神惡煞般的歹徒,就是正義與邪惡在較量,白衣男用自已的血肉之軀,弘揚了正氣。

現在的人們總嘆息說,現在有正氣,作好事的少了。老人倒了無人扶,壞人行兇看熱鬧,為什麼呢?

缺的就是這股正氣!所以說白衣哥的事不能總是正當呀過當的,圍著這個門圈轉。

我前面發過個貼子,說這件事象《水滸傳》中揚志殺牛二,揚志雖然為民除了害,但揚志還是被髮配了,哪是在封建社會才有的結果,現在是文明社會,


老張67296


如果白衣哥揀起刀並一刀斃命紋身龍,肯定是正當防衛,沒有爭議!現在爭議的是他追著紋身龍砍了六刀。但是經檢驗致命刀就是剛拾刀時出手刺中紋身龍胸腹部的那兩刀。後來幾刀不致命,只是形式所迫,不能讓紋身龍回車找出更厲害的武器,所以依然還屬於正當防衛的範疇。

其實這件事難為的是法官,因為這麼大的一件事必須公平公正,維護法律的尊嚴。作為老百姓,都希望白衣哥無罪。這是對正義的維護,對黑惡勢力的打擊,對每一個平民老百姓人身安全神聖不可侵犯的維護。相信法官懂得這個道理,在法律模糊的時候維護正義和民心!





青藤閣1918


為江蘇警方點一千個贊。感謝天網視頻,感謝爆出視頻的同志[大笑][大笑][大笑][大笑][大笑][大笑][愛慕][愛慕][愛慕][愛慕][愛慕]我看了都熱淚盈眶了,這正義之聲太振奮人心了。晚上要小酌幾杯,睡個安穩覺。這都擔心好幾天了。

紋身龍哥被拖到火葬火化,突然停電了,六分熟。桃園結義,義字當先!兄弟放心走,嫂子我照顧!

那個周律師,你媽媽喊你回家吃飯。[大笑][大笑][大笑][大笑][大笑][大笑]


清除軍中敗類


直接奪下,進行防衛,無論致命與否,都是在被迫情況下的制止行為,因為這是在威脅生命的情況下,進行的特殊防衛,可以適用於無限防衛。

無限防衛的含義是:對正在進行的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而奪下直接砍完,在後續的追砍行為中,老實男的行為就很難定義為正當防衛了,因為根據視頻,紋身男很難再進行侵害了。至於以為車裡有刀具還是槍械,都是坊間傳聞,並無實證,警方也未披露相關具體情況,所以這些都是假想,而當今中國刑法不支持假想防衛的。

所以,如果奪刀後的那一下進行反擊,完全適用於無限防衛。




一直向前的老方


現在的狀況也應該屬於正當防衛。

認為紋身男失去反抗能力任由他所謂逃離上車是完全錯誤的想法。理由如下:

一,在他們賺了便宜,佔據優勢的情況下,依然從車上取刀砍人,騎車人有權判斷遇到的不是簡單的民事糾紛,有可能是暴恐襲擊。上了車有可能就會出現曾經新聞報道過的一路碾壓事件。

二,無論他還有沒有能力上車拿取其它兇器反擊,即便是開車碾壓騎車男,憤怒也會失去理智,會造成大面積的群死群傷事件。

三,即便是想開車自救,被砍時朋友已經躲避了,所以他只有自救,求生欲只會讓他高速行駛奔赴醫院,由於受傷及失血過多,隨時可能昏厥,一旦車輛失去控制,群死群傷事件不可避免,

感謝騎車男,避免了一次群死群傷事件。若不如此,任何一位法律專家和律師給我一個紋身男上車以後的後果推斷。敬候賜教。


心靈伊甸園


在本案的情況下白衣男做的很好,他極其迅速的用這麼長的砍刀這麼狠的力氣捅進白衣男肚孑2一3刀,解決了自身生命受到的威協問題,此時白衣男完美的表現展露出他大腦的反應迅捷,

白衣男只須換一種手法,即可非常輕鬆一下解決問題,但他捅的 這幾刀只不過沒進心臟不能馬上斃命,只要白衣男靜待數分鐘,紋身男血即流乾。此時的紋身男血流如汪,內臟外流,巨痛無比,生命只有分分秒秒計算了,即使紋身男拿到了其它兇器也有心無力了,對於周圍幾人,蛇頭打掉了還怕蛇身嗎?白衣完全不用擔心自身安全問題,如果白衣男沒有此後,他就完美了。

此種情況下白衣男如能做到一刀斃命,沒有第二刀,那是最最完美的,對於紋身男也好,減少了痛苦。社會上也沒有爭論了,皆大歡喜了。


特殊防衛


正當防衛,因為求生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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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嚎哥HZ


從視頻看,紋身男和同夥白衣男參加了施暴,在紋身男施暴期間打了電動男兩拳,而旁邊的黑衣男路人,在整個過程中一直在勸架,和紋身男不是一夥的,所以施暴人有兩人,所以不能排除同夥白衣男還有能威脅電動男的動機和可能性。

電動男第一次拾刀後,捅了兩刀,致命的應該就是這兩刀。然後再砍了兩刀,紋身男與同夥白衣男跑向車,電動男把刀丟了出去,這裡按照有些律師的說法就是,這時電動男就不應該再追砍了,再追砍就屬於防衛過當,但刀又第二次掉在地上。這裡要清楚三點事實。

第一,因刀離紋身男和同夥白衣男比較近,由於不能排除兇器是否會再次落入施暴人手中,造成第二次傷害,電動男馬上跑過去第二次拾刀,繼續追砍,直到把紋身男及同夥白衣男驅離車的範圍。這裡為什麼說是驅離,你們可以去看視頻,當電動男第二次拾刀後,紋身男跑到了車後門的位置,而此時電動男和紋身男距離不足一米,電動男舉起了刀,從直劈改為了斜劈,這一刀卻砍在了寶馬車上,這麼近的距離竟然沒砍到紋身男,不可思議吧。我相信這時候電動男此時對自己的行為,還是比較剋制的,這一刀的目的就是威懾,驅離紋身男離開有問題的寶馬車輛。

第二,刀是從車上拿出來的,不能排除車裡還有其它兇器或者直接把車作為行兇工具,而且紋身男和其同夥白衣男靠近車如此之近。就算紋身男和同夥白衣男在退避,也不能證明危險已經排除,只有把他們驅離離開可能存在兇器的寶馬車,電動男也許才會感到暫時的安全。

第三,在這裡,大家在視頻中,有沒有注意一個細節,當電動男第一次拾刀,捅了紋身男兩刀後,這時紋身男的同夥白衣男在幹什麼,他正看著紋身男被砍,並轉身向寶馬車走去,手從口袋裡掏東西,因為視頻不清楚,估計是手機,如果是手機,那肯定就是想叫救援。而他怎麼會向寶馬車走去,難道車上還真的有兇器。所以,大家不要忽視了同夥白衣男的存在,他和紋身男都是施暴人。

所以,我認為,既然危險還在繼續,正當防衛還是有效的。直到警察來了,電動男一直握刀在手,高度緊張。站在當事人的角度看,在警察沒來之前,危險一直沒有解除。誰也不能肯定紋身男和同夥白衣男會不會叫其它同夥繼續對其施暴。

不法侵害結束很難定性,總不能把不法侵害結束定位為施暴結束後,防衛人就不能採取具有攻擊性的行為。如果是這樣,刀子進入了防衛人身體,就是施暴期間,只要一離開防衛人身體,就是不法侵害結束,那不是必須叫我們在刀還沒離開身體時,防衛人此時實施的防衛手段,才是正當防衛。刀離開以後身體,我們就不能採取任何防衛手段了,那不是很可笑嗎?

個人認為,我們應該把紋身男對電動男實施不法侵害的行為,看成一個完整性的過程,而不應該分階段及片面化的去分析不法侵害結束的時間點。只要防衛人有繼續被侵害的可能或跡象,正當防衛就還是有效的。電動男的做法合情合理,完全不屬於防衛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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