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白衣男抢到刀后,直接一刀毙命龙哥,算正当防卫吗,该如何界定?

傻哥哥378


这事情没有如果,去假设无意义。此事件经过两三天的发酵,现在也该是慢慢回归到理性思考的时候了。

究竟是什么是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律师们对此都有不同的意见,说明法律在公民遇到犯罪份子之时,具体釆用防卫措施的解释中很是灵活,那么也就是说,法律并不是照本宣科的死板条文,具有在惩恶扬善的基础上,还要有尊重民意,及保护弱者的空间。

本案最受争议的部分就是宝马哥逃向车子之时,白衣男子该不该拿刀追砍,这是案子的关键。

有律师认为这是故意杀人罪,那么就奇了怪了,白衣男本身就是受害者,刀也是对方的,对方强行占道在先,并下车找白衣男麻烦,三个人对白衣男一个人不说,还要去车上拿刀?难道你三个人还打不过一个人吗?有必要拿刀吗?用刀的目的是想置白衣男死地?所以某律师说白衣男故意伤害或杀人的说法很可笑。

但另外有一个律师的意见认为,宝马男在逃向车子时候,白衣男的危险并没有解除,所以继续追击砍杀,认为宝马男有可能是到车上去拿另外的凶器,所以有必要防卫继续,这种说法只是从“可能性”的角度去分析,能不能成立存在暇疵。我个人认为,如果宝马男车上没有凶器呢?那这种无罪分析就根本就不成立了?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究竟怎么定,相信法律会给出一个合理的结果。


田晓社会视点


鄙分析认为,从该事件一开始的起性及宝马车之人的行为而看,这绝对是一起因违章霸道引起的故意行凶纵恶案。

坏就坏在宝马车凌强欺弱,撞了人还不过瘾,还要下车来准备狠狠收拾这个正常骑行在单车道上的人。

所以说,这个社会肿么啦!肿么肿是坏人当道好人遭殃?

白衣骑车男真是糟糕透顶,首先家里孩儿患癌老父病逝以使得其透不过气来,即使是这样,其仍秉承老实人本性为了挣钱医治癌症孩子,有休假日亦从不敢休息从不敢怠懈。直到这天厄运来临……

是什么最终使得这个白衣骑车男终极爆发?是因为宝马男及其同伙的咄咄逼人欺人太甚要置人于死地。是宝马男拖出砍刀那一刻,白衣骑车男感到乌云压顶末日来临。

幸是幸在,宝马男麻辣隔壁的挥刀砍人的时候,宝刀未握稳给飞出去了(当然,观客们不知道其是真没握住还是假装没握住),反正,在宝刀飞出去那刻,两个人同时飞赴出去抢捡。

幸是幸在,刀被白衣骑车男捡到了。这才事情发生了转机。这才稍好地把自己小命给保下了。这才在极度危险之中进行自我反抗的自我防卫。

宝马男可能亦没想到,像是早已注定了似的,自己拖出的刀,竟是使自己就此溘然长逝的一把斩龙刀。

也许,在未抢刀在手的那一刻,宝马男能潘然醒悟就地跪下高喊:好汉饶命!或许白衣骑车男会咯噔一下停止下反抗的动作,而宝马男能以迅雷掩耳不及盗铃之势有多快跑多快,立马弹起飞奔遁潜而不是跑向宝马车,结果将截然不同。

但这些都是假设,都是如果。而事实是没有假设没有如果。鄙认为,此事就必须从一体性整体性来看,绝不可能如电影电视剧般来拆解分段,逐一旁白解释。这青红皂白就是一起由非法侵害引发的血案。白衣骑车男从头至尾不管是不是能够捡起刀来他个一刀致命……无疑都是处于劣势中保命的一次正当防卫。他毕竟不是武林传说中武艺高强的大侠,他也不是生命处在万分危险的时候还能佯装淡定来分析下一步该怎么操作的在拍电影。

而法治,在这个时候,决不能僵化地成为为了惩治而惩治的冷血机器而分不清大是大非、孰是孰非。否则,这只会纵容横行霸道者更加猖獗,欺凌霸弱者更加肆无忌惮。



忧郁之后精神好多了


这两天白衣哥的事成了人们关心的话题。有正义感的人们都同情白衣哥的遭遇。但看了很多贴子后,感觉人们总在一个圈子转:法律。即怎幺能在法律上让白衣哥免受牢狱之灾。但我却认为,善良的人们,我们不能只围着这圈转,应该跳出这个圈子深思一下这件事,那就是正义与邪恶的关系了。

是的,现在我们讲的是依法治国。但法律的宗旨是维护正义,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力不受侵害,铲除邪恶,伸张正气的。

事件的影像善良们人们都看到了,(我不想说案子案子的)。

一个手无寸铁奉公守法的公民,面对手持砍刀凶神恶煞般的歹徒,就是正义与邪恶在较量,白衣男用自已的血肉之躯,弘揚了正气。

现在的人们总叹息说,现在有正气,作好事的少了。老人倒了无人扶,坏人行凶看热闹,为什么呢?

缺的就是这股正气!所以说白衣哥的事不能总是正当呀过当的,围着这个门圈转。

我前面发过个贴子,说这件事象《水浒传》中扬志杀牛二,扬志虽然为民除了害,但扬志还是被发配了,哪是在封建社会才有的结果,现在是文明社会,


老张67296


如果白衣哥拣起刀并一刀毙命纹身龙,肯定是正当防卫,没有争议!现在争议的是他追着纹身龙砍了六刀。但是经检验致命刀就是刚拾刀时出手刺中纹身龙胸腹部的那两刀。后来几刀不致命,只是形式所迫,不能让纹身龙回车找出更厉害的武器,所以依然还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

其实这件事难为的是法官,因为这么大的一件事必须公平公正,维护法律的尊严。作为老百姓,都希望白衣哥无罪。这是对正义的维护,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对每一个平民老百姓人身安全神圣不可侵犯的维护。相信法官懂得这个道理,在法律模糊的时候维护正义和民心!





青藤阁1918


为江苏警方点一千个赞。感谢天网视频,感谢爆出视频的同志[大笑][大笑][大笑][大笑][大笑][大笑][爱慕][爱慕][爱慕][爱慕][爱慕]我看了都热泪盈眶了,这正义之声太振奋人心了。晚上要小酌几杯,睡个安稳觉。这都担心好几天了。

纹身龙哥被拖到火葬火化,突然停电了,六分熟。桃园结义,义字当先!兄弟放心走,嫂子我照顾!

那个周律师,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大笑][大笑][大笑][大笑][大笑][大笑]


清除军中败类


直接夺下,进行防卫,无论致命与否,都是在被迫情况下的制止行为,因为这是在威胁生命的情况下,进行的特殊防卫,可以适用于无限防卫。

无限防卫的含义是: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而夺下直接砍完,在后续的追砍行为中,老实男的行为就很难定义为正当防卫了,因为根据视频,纹身男很难再进行侵害了。至于以为车里有刀具还是枪械,都是坊间传闻,并无实证,警方也未披露相关具体情况,所以这些都是假想,而当今中国刑法不支持假想防卫的。

所以,如果夺刀后的那一下进行反击,完全适用于无限防卫。




一直向前的老方


现在的状况也应该属于正当防卫。

认为纹身男失去反抗能力任由他所谓逃离上车是完全错误的想法。理由如下:

一,在他们赚了便宜,占据优势的情况下,依然从车上取刀砍人,骑车人有权判断遇到的不是简单的民事纠纷,有可能是暴恐袭击。上了车有可能就会出现曾经新闻报道过的一路碾压事件。

二,无论他还有没有能力上车拿取其它凶器反击,即便是开车碾压骑车男,愤怒也会失去理智,会造成大面积的群死群伤事件。

三,即便是想开车自救,被砍时朋友已经躲避了,所以他只有自救,求生欲只会让他高速行驶奔赴医院,由于受伤及失血过多,随时可能昏厥,一旦车辆失去控制,群死群伤事件不可避免,

感谢骑车男,避免了一次群死群伤事件。若不如此,任何一位法律专家和律师给我一个纹身男上车以后的后果推断。敬候赐教。


心灵伊甸园


在本案的情况下白衣男做的很好,他极其迅速的用这么长的砍刀这么狠的力气捅进白衣男肚孑2一3刀,解决了自身生命受到的威协问题,此时白衣男完美的表现展露出他大脑的反应迅捷,

白衣男只须换一种手法,即可非常轻松一下解决问题,但他捅的 这几刀只不过没进心脏不能马上毙命,只要白衣男静待数分钟,纹身男血即流干。此时的纹身男血流如汪,内脏外流,巨痛无比,生命只有分分秒秒计算了,即使纹身男拿到了其它凶器也有心无力了,对于周围几人,蛇头打掉了还怕蛇身吗?白衣完全不用担心自身安全问题,如果白衣男没有此后,他就完美了。

此种情况下白衣男如能做到一刀毙命,没有第二刀,那是最最完美的,对于纹身男也好,减少了痛苦。社会上也没有争论了,皆大欢喜了。


特殊防卫


正当防卫,因为求生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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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嚎哥HZ


从视频看,纹身男和同伙白衣男参加了施暴,在纹身男施暴期间打了电动男两拳,而旁边的黑衣男路人,在整个过程中一直在劝架,和纹身男不是一伙的,所以施暴人有两人,所以不能排除同伙白衣男还有能威胁电动男的动机和可能性。

电动男第一次拾刀后,捅了两刀,致命的应该就是这两刀。然后再砍了两刀,纹身男与同伙白衣男跑向车,电动男把刀丢了出去,这里按照有些律师的说法就是,这时电动男就不应该再追砍了,再追砍就属于防卫过当,但刀又第二次掉在地上。这里要清楚三点事实。

第一,因刀离纹身男和同伙白衣男比较近,由于不能排除凶器是否会再次落入施暴人手中,造成第二次伤害,电动男马上跑过去第二次拾刀,继续追砍,直到把纹身男及同伙白衣男驱离车的范围。这里为什么说是驱离,你们可以去看视频,当电动男第二次拾刀后,纹身男跑到了车后门的位置,而此时电动男和纹身男距离不足一米,电动男举起了刀,从直劈改为了斜劈,这一刀却砍在了宝马车上,这么近的距离竟然没砍到纹身男,不可思议吧。我相信这时候电动男此时对自己的行为,还是比较克制的,这一刀的目的就是威慑,驱离纹身男离开有问题的宝马车辆。

第二,刀是从车上拿出来的,不能排除车里还有其它凶器或者直接把车作为行凶工具,而且纹身男和其同伙白衣男靠近车如此之近。就算纹身男和同伙白衣男在退避,也不能证明危险已经排除,只有把他们驱离离开可能存在凶器的宝马车,电动男也许才会感到暂时的安全。

第三,在这里,大家在视频中,有没有注意一个细节,当电动男第一次拾刀,捅了纹身男两刀后,这时纹身男的同伙白衣男在干什么,他正看着纹身男被砍,并转身向宝马车走去,手从口袋里掏东西,因为视频不清楚,估计是手机,如果是手机,那肯定就是想叫救援。而他怎么会向宝马车走去,难道车上还真的有凶器。所以,大家不要忽视了同伙白衣男的存在,他和纹身男都是施暴人。

所以,我认为,既然危险还在继续,正当防卫还是有效的。直到警察来了,电动男一直握刀在手,高度紧张。站在当事人的角度看,在警察没来之前,危险一直没有解除。谁也不能肯定纹身男和同伙白衣男会不会叫其它同伙继续对其施暴。

不法侵害结束很难定性,总不能把不法侵害结束定位为施暴结束后,防卫人就不能采取具有攻击性的行为。如果是这样,刀子进入了防卫人身体,就是施暴期间,只要一离开防卫人身体,就是不法侵害结束,那不是必须叫我们在刀还没离开身体时,防卫人此时实施的防卫手段,才是正当防卫。刀离开以后身体,我们就不能采取任何防卫手段了,那不是很可笑吗?

个人认为,我们应该把纹身男对电动男实施不法侵害的行为,看成一个完整性的过程,而不应该分阶段及片面化的去分析不法侵害结束的时间点。只要防卫人有继续被侵害的可能或迹象,正当防卫就还是有效的。电动男的做法合情合理,完全不属于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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