崑山「反殺者」于海明是否擔民事賠償責任?法律專家:無須賠償

新京報快訊(記者劉洋)崑山警方通報認定,“反殺者”於海明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於海明是否因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法律界人士表示,作為防衛人,於海明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反而有權向侵害方索賠。

刑事辯論律師易勝華認為,根據侵權責任法,如果提起訴訟,應該是侵權訴訟範疇。於海明已被認定為正當防衛,這就意味著他的行為不是侵權行為,不僅無需賠償,“甚至可以提起反訴,要求對方家屬從其遺產中支付醫療費、誤工費等。”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副教授方鵬,事發後最先公開表達於海明應構成正當防衛。其向新京報記者表示,崑山司法機關做出的這一認定是非常有法律意義的,不僅符合社會正義感、判斷果斷利落,而且對全國做出了示範作用,有效防範了小爭議中可能發生的大侵害,“如果再有人因為小衝突想揮刀砍人,就會首先想到可能遭遇反殺,就會停止大的侵害行為。”

方鵬進一步表示,上述案件刑事方面定為正當防衛,按照侵權責任法第30條規定,因正當防衛造成損害的不負責任,那麼於海明在民事方面無需賠償侵害方。其次,於海明在受侵害時身上有傷,屬於防衛人受到了侵害,按照民法通則、侵權責任法,他有權利向侵害人即“紋身哥”要求賠償。“但目前要求賠償的主體消滅了,不法侵害人被砍死,於有權向其親屬提出索賠,用侵害人遺產賠償。”

方鵬表示,民事訴訟是不告不理,於海明可以不起訴,但一旦起訴法律應該支持,而侵害人家屬起訴於海龍索賠則會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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