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鏈專家」郭金龍:完善區塊鏈技術在保險行業的應用

郭金龍 經濟學博士,中國社會科學院保險與經濟發展研究中心主任,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保險與社會保障研究室主任、研究員,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保險學會常務理事,中國勞動經濟學會常務理事。主要研究方向:金融保險與經濟發展。出版專著、合著和譯著10多部,在核心刊物發表論文100多篇。

區塊鏈技術是一種去中心化的分佈式記賬技術,在金融服務的各個領域都有巨大的應用和創新潛力,正影響著金融領域的方方面面,保險行業也不例外,然而現在區塊鏈技術的應用仍處於早期的探索階段,距保險行業大規模使用區塊鏈技術還有很大的距離。近日,社科院金融研究所保險與社會保障研究室主任郭金龍博士做客《理論週刊》,從多個角度分析了區塊鏈技術對保險行業的影響,深入剖析了區塊鏈技術在保險行業應用中的問題並提出了相關建議。

「链专家」郭金龙:完善区块链技术在保险行业的应用

《金融時報》記者:隨著區塊鏈技術在金融領域的逐漸融入,支付清算、票據業務、供應鏈金融以及客戶徵信與反欺詐方面發生了巨大的變革,在較大程度上改變了整個金融行業。那麼,對於保險行業而言,區塊鏈技術的影響有哪些?

郭金龍:近年來,我國互聯網保險行業快速發展,其保費收入實現了爆發性增長以及滲透率的不斷提高。根據中國保險協會公佈的數據,2017年我國互聯網保險保費收入達到了1835.29億元,而在2017年上半年互聯網保險的滲透率已達到5.4%, 相較於2012年保費收入以及滲透率都實現了質的提高。但是互聯網保險業務還是存在著因數據公開而造成的安全問題以及消費者與保險公司因信息不對稱而造成的信任問題等,當然互聯網保險業務也可能沒有充分發揮其最大作用,效率也可能未達到最大化,成本還有減少的空間。然而,我們可以從安全性、信任和效率三個角度,看到區塊鏈技術對保險行業的積極影響。

第一,區塊鏈技術有助於提升保險業務的安全性。首先,區塊鏈技術通過加密算法實現了對客戶信息的保護。目前世界上主要使用的區塊鏈隱私保護的方式主要有混幣、環簽名、同態加密以及零知識驗證(ZKPs)。零幣(Zcash)使用的無信息交換的零知識驗證效果最好,零知識驗證是一種密碼學技術,在無需洩露數據本身情況下證明數據是真實的,來實現信息數據的交易。其次,區塊鏈技術可以互相串成“鏈條”防止數據被篡改。區塊鏈技術的結構性特徵意味著其防篡改和防偽造性,它的每一個節點都保存著所有交易信息的副本,如果想要修改區塊鏈中的賬本記錄,需要同時修改半數以上的數據才能實現。區塊鏈上的數據和參與者的數量是龐大的,修改的成本不僅很高,而且難度也很大。如若少數節點的信息被惡意修改了,其他節點也都具備驗證賬本真實性的能力,未被共識的信息節點會自動更新和進行維護,保證信息數據的完整程度與可信度。因此區塊鏈數據的不可篡改性與自動修復性,能夠保證保單的真實性。最後,區塊鏈技術的分佈式存儲保證賬本一致性。分佈式存儲是指數據分散的存儲在全網絡的多個節點上,每個都是對數據完整的存儲和備份。就算出現保單因為操作失誤或者是被篡改偽造,客戶的保單也可以在其他節點的交易副本進行查詢。

第二,區塊鏈技術有助於緩解保險業務的信息不對稱。客戶與保險公司之間的信任問題一直是制約我國保險行業發展的重要問題,一方面是保險公司在保險產品銷售過程中容易存在銷售誤導、保險條款不透明以及事故發生後的賠償難等問題;另一方面是客戶利用信息不對稱而存在的騙保現象等。區塊鏈技術通過數字化合同將信譽變成一個具有可管理的屬性。因為區塊鏈技術提供了公共的分類賬,分散式數字存儲庫可以通過提供完整的歷史記錄,可以獨立地驗證客戶和事務(如索賠)的真實性,因此保險公司可以輕而易舉的發現賠付過程中是否存在重複交易或者是否存在可疑交易當事人的交易。例如,在一起醫療保險事件中,區塊鏈從患者在一家醫院治療開始,已經記錄了客戶的相關身份信息,患者曾經有哪些疾病以及哪個醫生開了什麼樣的處方藥都會記錄在區塊鏈上。在達到索賠的條件下,智能合約自動賠償;未達到賠償條件,客戶能夠看到未實現賠償的原因,實現保險產品從銷售到賠償整個過程保險公司與客戶信息的透明化。

第三,基於區塊鏈技術的智能合約有助於提升保險行業的效率。智能合約是由Nick Szabo首先提出的。它是指在計算機系統上,當一定條件被滿足時,可以自動執行的合約。因為區塊鏈技術的出現,使智能合約從工作原理變成現實,保證了智能合約在存儲、讀取和執行的過程中透明可追蹤以及不可篡改性,提高了智能合約的可信性。基於區塊鏈技術的智能合約給保險行業帶來了很多益處。智能合約可以支持自動化索賠,它是一種透明且可靠的支付機制,並且可以用來執行特定於合同的規則。在保險事件發生並滿足保險賠付條件的情況下,智能合約會自動執行代碼指令,自動啟動保險理賠程序,實現自動劃款賠付,減少了傳統保險賠付路徑中大量的人工操作環節,賠付效率得到了質的提高,幫助保險公司減少了大量的運營費用。例如農作物保險中,當出現惡劣天氣時,對農作物收成產生了不利的影響,基於區塊鏈技術的智能合約可以通過天氣反饋機制,實現對農戶的自動賠償。基於區塊鏈技術的智能合約雖然不能實現所有保險賠償的自動化,但是在那些可以實現完全自動化的保險產品中,仍可以減少大量的人力投入以及管理費用。儘管這樣的項目可以在沒有區塊鏈技術的情況下得以實現,但是基於區塊鏈技術的智能合約具有不可篡改性、可跟蹤性以及網絡效應等這些獨特的優勢。為了實現成本更低、效率更高的發展方式,保險業務發展方式的創新也遭遇著我國信用機制不健全以及安全機制不夠完善等問題,區塊鏈技術的結構性特徵恰好滿足推動保險行業高效解決保險事件相關問題,讓保險業務更大範圍地滿足更多客戶的需求。

《金融時報》記者:雖然區塊鏈技術在保險業發展過程中充當著重要的角色,但是目前的區塊鏈技術還存在著一定的風險以及亟待解決的問題。您認為區塊鏈技術在保險領域應用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是什麼?

郭金龍:區塊鏈技術在可伸縮性、安全性、標準化方面都存在侷限性,保險公司在採取具體措施之前,必須深入瞭解。同時,還應認真研究區塊鏈技術所依賴的網絡效應和具體的監管條件。

一是區塊鏈技術的“不可能三角”。區塊鏈技術同樣也會遇到分佈式架構中的CAP原理,即一致性、可用性以及分區容錯性,只能滿足其二,三者不可兼得。區塊鏈技術在高效率、低能耗、去中心化三個方面,也是隻能選其二,存在“不可能三角”悖論,即在追求去中心化和安全性時,就無法實現高效率、低能耗;追求高效率、低能耗和去中心化,則需要犧牲安全性以及在追求高效率、低能耗和安全性時就無法完全實現去中心化。首先,區塊鏈技術的安全性與去中心化是建立在參與節點龐大數量基礎上,但是節點參與的越多,節點網點的運算能力的壓力就會越大,海量的數據傳輸可能會造成網絡癱瘓問題,並且也將帶來巨大的電力消耗;其次,完全去中心化可能帶來隱私洩露以及缺乏法律保障等安全性問題;最後,一個既環保又安全的區塊鏈技術,其都需要中心化的驗證。

二是存儲容量的問題。由於共識的驗證機制和連續複製以及不斷增長的存儲數據量,區塊鏈系統的可伸縮性是一個特別需要注意的問題。區塊鏈協議的設計方式是,每個節點都應該保留區塊鏈的相同副本,區塊鏈應該包含從一開始就包含的每一筆交易。就比特幣而言,這意味著,任何新設備,為了成為比特幣網絡中的一個節點,都應該從最初的第一塊區塊下載所有的交易。同樣的原則也適用於其他區塊鏈應用。比特幣的區塊鏈規模超過100GB,以太坊(Ethereum)的區塊鏈大小約為50GB。這些只是金融交易,而這些系統限制每秒的交易數。例如,比特幣網絡每秒支持3個交易,區塊鏈的大小每10分鐘增加1MB。在物聯網應用中,該系統應該每秒支持數千次交易,而區塊鏈的規模將膨脹很快。由於複製的存儲機制,每個設備都應該持有一份區塊鏈,以便成為網絡的一部分,而一個簡單的物聯網設備可能無法提供所需的存儲容量。

三是安全性問題。由於區塊鏈技術尚處於開發階段,還未成熟,還沒有完全解決客戶端安全、應用安全等安全性問題。區塊鏈技術是多種已有技術集成的創新結果,它包含了私鑰加密算法、P2P網絡以及工作量證明機制PoW。這些技術也並不是堅不可破的,也存在著一些弊端,例如從加密算法來看,隨著最新算法以及計算能力的提高,其目前安全的加密信息很有可能被解密;又比如2016年6月基於區塊鏈技術的全球最大眾籌項目Dao被黑客攻擊,導致價值6000萬美元的360多萬以太幣被劫持,這也讓我們看到智能合約的容錯空間幾乎為零,因此區塊鏈技術尚未成熟,我們不該一哄而上,只唱好區塊鏈技術,忽視區塊鏈技術的侷限性。

四是區塊鏈技術的網絡效應。區塊鏈技術的網絡效應指的是隨著各個監管部門以及各行各業對區塊鏈技術的應用,用戶數量增加越多,區塊鏈使用者從區塊鏈技術獲得的價值越大,這種網絡價值呈幾何級數增長。也就是說區塊鏈技術對某個行業或者某個單位個體的價值取決於區塊鏈技術整體的用戶數量以及多樣性。目前已把區塊鏈作為底層技術的參與方還很少,仍然需要利益相關方能夠實現快速的合作,制定共同的治理標準,多行業的規模化發展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

五是區塊鏈技術的可監管性。區塊鏈技術以及智能合同的使用引發了重大的法律問題。隨著這些技術應用越來越廣泛,立法者、監管者需要將注意力轉向區塊鏈技術應用過程中存在的法律以及監管問題,比如管轄權和法律適用的問題。因為服務器的分散性以及數據的全世界傳播,若發生違約,確定何處違約以及如何採取跨國行動都是比較複雜的。區塊鏈技術的本質特徵就是去中心化,目的就是為了解決交易過程中的中介特權、行政監管過度等問題。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去中心化也會給保險行業整個路徑的監管帶來挑戰。監管過程中會出現主體不明確,法律監管的不明確,造成利益受損方無法維權。以區塊鏈為底層技術的保險業務的跨界化也給監管帶來了挑戰。跨界化是指以區塊鏈為底層技術的保險業務跨越了技術與保險兩個領域,而在保險業務又跨越了多個子部門,因此會造成管理的複雜性與多變性,容易出現監管真空。因此區塊鏈技術的跨界化、去中心化等特質為監管帶來了較大挑戰。如今,不管是國內還是國外都未建立起嚴格且經過驗證的標準,區塊鏈分佈式系統能否帶來可持續性的效益也具有不確定性。因此,區塊鏈技術的出現給監管帶來了不小的挑戰,區塊鏈技術支持的保險行業監管模式也會隨著區塊鏈技術的發展做出相應的轉變。也就是說,未來可能會由之前的制度監管模式轉變為技術監管與制度監管相結合的模式。

《金融時報》記者:您認為應該採取哪些措施來促進和完善區塊鏈技術在保險行業中的應用?

郭金龍:一是完善監管體系,提高監管水平。首先,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完善監管框架和監管體系。目前關於區塊鏈技術在保險行業應用方面的法律法規尚處於空白階段,這種跨界性監管存在難度。隨著國內外區塊鏈技術的廣泛應用,我國應及時吸取國外的監管經驗,儘快制定比較清晰、明確的行業標準,這有利於監管措施執行的有效性,在不斷促進金融創新的前提下實現全面監管。其次,將區塊鏈技術納入現有監管信息平臺,增強保險監管信息平臺的安全性與可靠性,提高現有的監管技術水平。最後,建立全世界區塊鏈技術標準和政策指引,創造合理的監管環境,加強國際合作,建立共識與規則。

二是加大支持力度,提升行業競爭力。首先,在面對區塊鏈技術的“不可能三角”時,結合區塊鏈技術在保險行業的應用場景,使得區塊鏈技術的“去中心化”、“安全性”以及“環保”達到場景應用的最優化。因為保險行業的特殊性,更應該把安全性放在首位,需要將去中心化與環保問題儘可能做到最優。其次,保險行業應該加速引進區塊鏈技術,加大資金支持,完善區塊鏈技術,促進區塊鏈技術與保險的完美結合;開發更多應用場景,更好地為保險業務服務,推動產品創新和服務創新,滿足多方需求,提升我國保險行業競爭力。

三是深化區塊鏈技術與保險業務融合。首先,因為區塊鏈技術的分佈式系統是建立在保險公司與競爭對手、合作伙伴或者其他公司的合作基礎之上,利用區塊鏈技術的企業面臨的最大挑戰是能否成功地與大型組織的系統、客戶和合作夥伴進行整合。為了讓區塊鏈技術發揮更好作用,保險行業必須在企業級區塊鏈技術的基礎上設計出良好的商業和應用程序工作流,所有關鍵的利益相關方都在同一時間採用該技術。其次,保險公司應該從參與客戶需求的角度出發,評估區塊鏈技術最應該應用的保險場景。最後,保險行業應該密切關注區塊鏈技術領域研究與創新的最新動向,特別是在金融方面的創新實踐,不斷加強相關技術以及人才儲備,不斷深化區塊鏈技術與保險的相互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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