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評」醫院用假藥,青島食藥監局罰款600元開了誰的玩笑?

「時評」醫院用假藥,青島食藥監局罰款600元開了誰的玩笑?

【時評】醫院用假藥,青島食藥監局罰款600元開了誰的玩笑?

碧翰烽/文

據媒體報道,青島市城陽區人民醫院因涉嫌購進使用假藥橘紅,被青島市食品藥監局依規沒收違法所得並罰款。因涉案產品已經銷售完畢,青島市食品藥監局依法沒收城陽區人民醫院違法所得167.50元,罰款525元,合計罰沒款692.5元。

如此處罰,簡直就是在開玩笑、過家家。對於一家醫院來說,區區幾百元罰款,有什麼痛癢嗎?當事人是誰?怎麼處理的?真不敢想象。

如果這也是依法依規,那麼我對法律失去了信心;如果不是,那麼我還有什麼信心?

「時評」醫院用假藥,青島食藥監局罰款600元開了誰的玩笑?

首先,對於食藥領域的違法犯罪,應該一律入刑,而且是零容忍。一家醫院涉嫌購進使用假藥,想想都觸目驚心,連醫院都如此喪盡天良,老百姓的生命健康還能如何保障。

在我看來,凡是涉及食藥領域違法犯罪的,應該一律入刑,不論情節輕重,否則難以從根本上解決食藥不安全的問題。

其次,在經濟處罰方面,應該罰得心痛,甚至傾家蕩產。如此不痛不癢的幾百元處罰,像是開玩笑、過家家,已經完全喪失了法律的威信。而此前有民工自己搭夥做飯,還能被罰15萬元,兩者相比,危害性誰更大,問題誰更多,豈不就是在開玩笑?

這其中究竟有沒有貓膩?為什麼可以罰得如此輕柔?為什麼不能罰得違法者心痛,甚至是傾家蕩產?否則何以震懾違法犯罪分子。

最後值得重視的是,食藥領域執法公開尤其重要,讓所有執法案件在陽光下運行。每一起食藥領域的案件,從立案到結案,每個環節、過程,都要全部進行公開,以接受法律的監督、社會的監督,不能讓所有案件存在“以罰代刑”、“以罰代管”的絲毫可能。

另外,要建立食藥領域公益訴訟制度。就該醫院來說,凡是買過、吃過這種假藥的患者,都要向醫院進行索賠,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讓醫院受到應有的懲罰。

那些涉及購進使用假藥的相關人員,都要受到相應的法律處理。對於食藥領域,我覺得,無論是法律,還是道德,都應該是零容忍的態度,絕不能姑息遷就!因為這是涉及人們生命健康的大事,絲毫馬虎不得!

「時評」醫院用假藥,青島食藥監局罰款600元開了誰的玩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