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如何看紋身「社會哥」欺負人,遭空手入白刃被當場砍死?電動車小哥屬於正當防衛嗎?

暱稱丫


今天看新聞,北京通州檢察機關的劉檢察官接受採訪時表示,她認為該案屬於正當防衛,而江蘇檢察機關在微博上的一則消息,標題是“正當防衛還得靠跑”,這說明什麼問題,就是對於正當防衛,在法律界人士之間也是存在爭議的。

不過,筆者支持正當防衛的看法。對於此案,我們必須要考慮到當時的情境,不能事後通過觀看監控錄像得出結論。俗話說,“當局者迷,旁觀者清”,騎車男子於某先是被辱罵毆打,然後又被紋身哥從車內拿出砍刀進行恐嚇,內心應當是恐懼到了極點。

一開始有人說他是退伍特種兵,目前是保安隊隊長,心理素質非常好,但實際情況並非如此,他只是一個普通工薪階層,靠著薪水過日子,在事發地不遠的一家酒店任分管電工的負責人。他也是一個不幸的人,去年10多歲的孩子被查出患有惡性疾病,年底老父親又去世,生活的全部壓在他的身上,他不能有絲毫的閃失。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但於某死不起,孩子的醫藥費還要靠他呢,所以他只能瞅準機會進行反抗,而上天給了他這個機會,他也抓住了!

目前於某已被刑拘,也就是說,他沒有被認定為正當防衛,即便如此,我相信於某還是有被判緩刑的機會的!


打虎拍蠅


很明顯不屬於正當防衛。

事件中,紋身男拿刀出來壯膽,但始終真的用刀刃砍人捅人,只是用刀背砍了幾下,可見持刀人並沒有要置人於死地的故意。男子拿出刀來想嚇跑騎車男,哪知道騎車男不跑,既然刀子都拿出來了,那就必須用,又怕釀成大事故,就只用刀背,當成棍子使用了。



刀掉到地上,騎車男子拿起刀來捅刺,倘若說這跟防衛有關係的話,應該是防衛過當,不是正當防衛。因為他在生命沒有威脅的情況下,有了置人於死地的故意。防衛明顯超過了必要的限度。



當紋身男逃跑時,騎車男還追砍,這時候騎車男明顯是故意傷害。因為此時騎車男再也沒有任何的安全威脅,不法傷害已經結束,那就不符合正當防衛中不法侵害正在進行時的條件。



紋身男被砍死,網上一片喊好聲,又聽死者幾次入獄,更有喊好的。我要說,紋身男死的很冤很憋屈,一身肌肉,還紋身那麼多,經常練拳擊,竟然被路人殺死,想想就不正常。

在這件事上,我要說紋身男死在自己還不太狠。拿出刀子來,怕把人真的傷重了,不敢用刀刃。後來刀子掉在地上,以為人家也跟自己一樣的想法,不會真的傷人,哪知道騎車男更狠,捅了幾刀還不解氣,居然還追著砍殺。



正當防衛不能亂用,不是一方有錯另一方就可以就要人命。忍一時風平浪靜,暴怒的脾氣會害人。這不,害了紋身男的命,害了自己的一生!


文軒閣


本回答不涉及任何法律常識。

回答這個問題只是提醒下各位頭條朋友,遇到眉心有豎紋的人,你最好小心點。

(如有雷同,純屬意外)

懸針破印

寶馬哥的長相,就是典型的“懸針破印”,即在兩眉之間有一道豎紋,從上到下穿過“印堂”,擁有玄針破印面相的人,性格都

十分衝動、倔強、好鬥

面相懸針破印的人會有以下幾個特性:

1.記仇,性格頑固,內心計較,疑神疑鬼,做任何事情都覺得別人在對不起他,一旦發生爭執,容易暗地裡報復;

2.憂慮,性情急躁、偏激、獨斷專行,看重金錢外物,非常現實。

3.一生容易大起大落,有面相說法懸針破印之人一生之中必有一次大難,不是血光之災就容易是牢獄之災,但也有說法一旦年輕時歷經大難,過後就能逢凶化吉,也會鹹魚翻身,反而好命;


談者無語


我買上花生瓜子冰啤酒,搬好小板凳,拍手叫好,懷著無比愉悅的心情看。

如果僅僅是紋身,當然不能如此落井下石,拍手稱快。但仔細看看朋友圈或者網上曝光的關於被殺者的生活狀態,就能知道這個人平日裡也是橫行霸道,欺壓百姓,劣跡斑斑。



大家沒接觸過有黑社會性質的團體,但也肯定聽說過這類人平日裡的囂張跋扈,窮兇極惡。我曾經有一個朋友是個小混混,一次偶然的機會碰到他,便大致瞭解他們這類人平日裡所幹的勾當是有多令人不齒。

他只是一個小混混,但平日裡也沒少幹缺德事,偷雞摸狗自是不必說,幫人收高利貸,替人打架,給大哥開設的賭場和風月場所當看門狗。最過分的,是替開發商和建築公司恐嚇毆打農民工及那些不願拆遷的人。

有一次在昆明我親眼所見,他的大哥糾結了百十來號人,直接去到一個工地上,把前來討債的農民工趕跑了。這是七八年前的事,現在社會治安好轉許多,但這已經足以讓我對這一類人深惡痛絕。



被殺的紋身男,從視頻裡他的舉動就能大概知道,這是一個平日裡驕橫跋扈,欺壓百姓慣了的人。自己開車越線上了非機動車道,還趾高氣揚下車打人,還拿出了管制刀具砍人。

這就是傳說中的市井惡棍,欺壓百姓的地痞流氓。對於這種人,死一百次我都不會同情。這種人是不會正經上班的,他們的每一分收入,都是魚肉良民,禍害百姓所得,不信去查一查這個傢伙的收入來源,跟賭場,風月場所,高利貸肯定脫不了干係。要不然一個混跡街頭的惡棍,如何開上的寶馬車。

另外吐槽一下他的朋友發的朋友圈,說什麼仇富心理。你特麼錢如何得來的,心裡沒點逼數?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這種靠吸百姓的血得來的錢財,虧你好意思開口說話。



最後送他一句話:死有餘辜!


繁花千樹


#寶馬男砍人被反殺# 一個騎電動車的於海明在被撞的情況下,還被持刀追砍,最後用砍人者的刀反抗,將行兇者砍了幾刀,搶救無效而死亡,於海明在生命遭到威脅時進行正當防衛是一個人的正常反應,法律要給他一個公道,給國家和社會傳輸正義的力量,支持於海明正當防衛的舉手。



祥雲草堂


目前這起崑山街頭持刀傷人致死案爭議頗多,焦點爭議在於寶馬男倒地後,電動車男依然揮刀砍向寶馬男,寶馬男逃至汽車旁電動車男隨後追砍,所以很多業內人士認為是防衛過當,甚至是故意傷人致死。筆者有不同看法,由於寶馬男是跑向汽車,如果寶馬男上了汽車,在當時的情況下很可能會撞向電動車男。我認為作為當事人提前預見,追砍還是有必要的。


整個事件並不複雜,就是因寶馬車(違規)變道駛向非機動車道,疑似與電動車輕微刮蹭,隨後寶馬車後座下來一男一女,將電動車推上便道同時發生口角,事至此時正常情況下已經結束,各走各的也就完事了。此事時寶馬車司機突然下車,衝向電動車男就是一頓拳打腳踢。視頻顯示:電動車男並沒有激烈反抗,只是一味地躲閃。不知為什麼寶馬男再次回到汽車取出砍刀,並砍傷電動車男。不料失手刀掉了,二人同時去搶到刀,電動車男先搶到,隨後反轉電動車男追砍寶馬男致死。


我國對正當防衛有很詳細的規定,其中一條規定正當防衛:必須是在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時候才算。這也是爭論焦點,雖然法律規定只有不法侵害時才算正當防衛,那麼作為當事人電動車男如何判斷寶馬男是逃跑,而不是去取武器,或者是去開車撞自己呢?從視頻分析,寶馬男第一次赤手空拳下車毆打電動車男時並沒佔到太多便宜,隨後返回汽車去取武器。那麼寶馬車男返回汽車去取武器的時間的段,算不算不法侵害的過程呢?(我當然認為算)

這期間電動車男並沒有做出防衛措施,只是眼睜睜的看著對方砍了自己幾刀,而後寶馬男刀掉了,被電動車男搶到了將寶馬男“砍倒”,由於筆者反覆觀看視頻,確認寶馬男並不是被“砍倒的”而是二人爭奪砍刀時摔倒的,另一個監控視頻畫面顯示很可能寶馬男倒地時已受傷(這時死了的話,電動車男肯定算正當防衛)關鍵就是後面還有個追砍。

很多業內人相關士表示:寶馬男倒地後就已經結束了不法侵害。筆者有著不同意見,寶馬男受傷倒地,這是不是意味著寶馬男的不法侵害已結束了呢?

按著整個現場視頻分析,如果寶馬男倒地不動了,當場被電動車砍死,那電動車男肯定涉嫌防衛過當。可寶馬男偏偏二次跑向汽車,(這是逃跑?還是二次去取武器?還是去駕車傷人呢?)因為有前車之鑑,寶馬男曾到車上去取武器,所以作為當事人如何判斷寶馬男是逃跑還是去駕車傷人?
所以我認為:電動車男依然屬於正當防衛。隨後各媒體報道得知:寶馬男是個慣犯,根據《紫牛新聞》報道:寶馬男(劉某龍)曾多次被判刑,2001年因盜竊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半。2006年打架被行政拘留5日,2007年敲詐被判9個月有期徒刑。2009年故意毀壞財物罪被判3年,2013年再次被逮捕。筆者看了寶馬男履歷,真是不寒而慄,就覺得電動車男是在“為民除害”,
更加有理由相信寶馬男跑向汽車的意圖並非是逃跑。
雖然有媒體報道寶馬男曾經獲得過見義勇為獎,但看了過程後絲毫沒有轉變對寶馬男的看法。寶馬男是因為舉報有人販毒的線索,根據線索警方破獲了該案。從而寶馬男榮獲“見義勇為”證書。

按理說無論怎樣,見義勇為都是好事啊,可筆者的腦海裡總是浮現“黑吃黑”這個詞。可能是我想多了吧!

最後筆者總結:不作死就不會死的含義恐怕寶馬男到死也沒能理解。電動車男的行為,更多的是保護自己。應該屬於正當防衛,就算法律不認可正當防衛,也應當考慮寶馬男二次回車的動機是什麼?理應給電動車男減輕處罰,或緩刑。


明辨是非123


據說另外一位是他,


大家看看,這受得傷也是不輕呀,要是寶馬男揮刀時候躲得不及時,或者沒有及時揀起掉到地上的砍刀,估計受傷或者死亡的就是他了吧,

不管怎麼樣,我覺得他應該是屬於正當防衛,根本不存在防衛過當一說,另外今天看新聞有的還說車內還藏有土炮,還有槍,另外同車人毒品尿檢還是陽性,那麼就更加算是正當防衛了,寶馬男要是跑到車裡拿起了槍,肯定他就會受到更加厲害的侵害了!如果量刑的話,車裡有槍 肯定會放到考慮之內吧!

再有就是寶馬違章變道,違規在先,忒囂張,居然敢在鬧市砍人,根本就是藐視法律!的虧刀掉了!的虧有錄像!

希望正當防衛可能!


黃大夫說


從法理上講,電動車小哥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

相信大家都看過這個讓人震驚的視頻,兩天前,崑山一寶馬車,在開車搶入非機動車道後,撞上等紅燈的白衣男子。寶馬車上先後下來四人對白衣男進行勸說恐嚇,其中一個紋身男轉身回車上拿一砍刀,仗著酒勁,衝著白衣男持刀亂揮,正在作惡時,大刀出手,飛到路上,白衣男搶過刀,將紋身男砍倒,紋身男起身逃跑,最終被白衣男追砍致死。

白衣男撿刀畫面

簡單一句話就是:“社會我龍哥,裝逼反被戳”!

關於正當防衛,現行刑法20條第3款規定:

“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這是刑法為了鼓勵人們同暴力犯罪作鬥爭,扼制嚴重犯罪,穩定社會治安,有效保護合法權益而作的無限防衛的規定。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阮齊林分析道:“我認為白衣男子的行為沒有超出合理限制,防衛是一個整體行為,不適合分割開來看。(白衣男子的追砍行為)出現在打鬥過程中,過程緊湊,且面對對方具有很強攻擊性情況下,很難判斷對方是否會繼續反擊,因此(白衣男子追砍)行為在這種情況下是合理的。”

試想,大半夜的幾個人圍著你挑釁,還有黑社會一般的人拿著刀來砍你,能不奮力一搏嗎?如果電動車小哥在第一次將紋身哥擊倒後,立即停止追擊,那麼如果隨後遭到幾人更猛烈的報復,有將如何?因此,電動車小哥趁勢將紋身哥擊倒讓其徹底喪失行兇能力,並震懾其他人,是在危險環境中比較合理的行為。


熊二History


孩子問父親,什麼是黑社會? 父親答:一身唐裝,手捻佛珠,聞香品茶,溫文爾雅,開名車,住別墅,出席上流活動,這是黑社會。 孩子又問:那光膀子紋身,掛粗金鍊子,張口他媽的,閉口他奶奶的,夾個大錢包,煙不離手,酒不離口的人,算什麼? 父親答:那是傻逼!


纏中論禪655


這個劉海龍是我們慶陽鎮原縣人,而且還是我同事的同學,出去在外面裝逼丟人現眼,最主要的是把小命玩沒了,真是活該如此呀,我個人認為受害者不是他劉海龍,真正的受害者是白衣男,人家好好的過著正常而平淡的生活招你還是惹你了,本該平靜的生活就是因為這個社會敗類不斷挑釁引起的,雖然殺死的是我的同鄉,但是我同情的是白衣男,如果法官能判白衣男正當防衛我還是很支持的,個人認為不存在防衛過當。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