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每年減輕企業用電成本超18億元

消費日報網訊(記者周雨農)9月4日,記者從江西省發改委獲悉,自2018年7月1日起,江西電網降低一般工商業目錄電價每千瓦時4.64分。加上今年4月、5月分別降低一般工商業目錄電價每千瓦時1.6分和1.81分,該省三批降價措施合計降低一般工商業目錄電價每千瓦時8.05分,目錄電價降低至每千瓦時0.6997元(不滿1千伏)、0.6847元(1-10千伏)、0.6697元(35-110千伏),電價在全國屬於中低水平。

與2017年全省一般工商業平均電價相比,降價幅度10.38%,超額完成了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一般工商業電價降低10%的目標任務,每年可減輕企業用電成本超18億元。

為切實增強一般工商業用戶的獲得感,《通知》規定:“商業綜合體、產業園區、物業、寫字樓等轉供電主體要將今年以來,一般工商業用電每千瓦時降低8.05分的政策紅利等額傳導給終端用戶,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截留。”商業綜合體、產業園區、物業、寫字樓等經營者應按國家規定的銷售電價向租戶收取電費,相關共用設施用電及損耗通過租金、物業費、服務費等方式協商解決;或者按國家規定銷售電價向電網企業繳納電費,由所有用戶按各分表電量公平分攤,經營者須按抄表週期公示電費繳納憑證複印件和用戶同期電量分攤清單。

一般工商業用電戶可以通過價格舉報電話12358、供電服務熱線95598舉報相關違規行為對於拒不執行的失信行為,將建立相關主體信用檔案和失信黑名單制度,並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通過“信用中國”網站對外公示。

下一步,江西省發改委將進一步加大價格監督檢查力度,在加大政策宣傳力度等工作的基礎上,著重開展對轉供電單位的價格監督檢查,確保一般工商業降價措施落實到位,切實降低企業用電成本,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培育經濟新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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