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教師一次性補發獎金,原來待遇跟公務員差這麼多!

教師工資不得低於當地公務員水平的口號喊了又喊,然而各地是否真正實行仍然是個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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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暑假,安徽省各地方政府出臺政策,落實教師與公務員享受同標準一次性獎金待遇。消息傳出,廣大教師歡欣鼓舞,奔走相告。教師微信朋友圈瘋傳安徽全省各地發放與公務員同標準一次性獎金的消息。

從安徽省天長市楊村小學的花名冊知悉,當地政府給教師補發了2015年、2016年、2017年的獎金,合計每人39100元。2015年補發每人8000元,2016年補發每人15100元,2017年補發每人1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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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發一次性獎金的消息在安徽教師微信圈裡在瘋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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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滁州政府也給每位教師補發了3年一次性獎金,每人共計3萬元。

2018年6月24日,望江縣首先先發布文件,按公務員標準給教師補發一次性獎金。望江縣政府率先給予教師與公務員同等獎金待遇的消息,迅速在網絡傳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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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縣也於2018年6月24日,簽發文件,參照周邊縣的標準和範圍,決定在7月底前發放2015年到2017年的一次性獎金。

據瞭解,安徽望江、、阜陽等市縣也效仿周邊縣市,按當地公務員標準給教師們補發了一次性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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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發了那麼多,可見公務員工資水平普通還是比教師高的,這讓許多教師們不免感到憋屈!公務員與教師到底區別在哪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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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概念區別,公務員屬於公務員編制,而教師屬於事業單位編制

1、公務員編制: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所謂“公務員編制”的正規名字其實應該是指“行政編制”;國家財政負擔,就是大家說的,“納稅人養著的”、“吃皇糧的”。

2、事業編制:這是中國特色的一類東西,事業單位本質是社會服務組織,介於行政機構和企事業單位之間;或者說,都有涉及。總之,涵蓋特廣,成分特雜。大概分以下幾類:全額撥款、參照公務員、自收自支、財政補貼。具體分類區別就是其經費來源不同。另外,就事業單位的編制而言,很多部門都是既有行政編制,也有事業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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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的工資收入是按照《國家公務員管理條例》的規定發放,並根據國家財政狀況進行調資。

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收入一般不受國家約定,由各事業單位根據市場情況而定。事業單位的工資形式有三種:一種是全額參照公務員待遇,全額國家財政撥款,像林業局;一種是差額的,國家給幾個百分點,然後自己單位給你發幾個百分點,像公立醫院。一種就是國家只管編制和政策,不管工資,像一些博物館。

很多同學對事業單位的感覺,會從主觀上有一種低人一等感覺,會覺得發展不如公務員,連待遇也比公務員要差,其實不然。因為公務員的監管日趨嚴格,而事業單位是和本身效益有關係的,也沒有公務員那麼嚴格的約束,很多事業單位錢是很多的。

還有一點:自從國務院發佈《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破除養老保險“雙軌制”後,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在養老保障上已沒有多大區別。

晉升途徑:

公務員走的是級別晉升,事業編則走的是職稱晉升。從國家的機構之間的管理上來講,事業單位大多是參照公務員管理,所以在發展和晉升上,和公務員並沒有本質上的區別。特別管理類崗位,更是和公務員崗位幾乎完全一樣。專技類崗位也有自己成熟的等級晉升方案。

所以在選擇的時候,如果是同一單位的公務員編和事業編的話,要考慮以下幾個要素:

(1)自己的性格和能力側重

(2)自己野心是什麼

(3)自己的家庭背景

(4)自己的專業

工作環境:

就事業單位的編制而言,很多部門都是既有行政編制,也有事業編制,同一個單位兩個人可能在同一辦公室,但一個事業編,一個公務員編。也就是說工作環境基本沒區別。

崗位設置:

公務員多是行政管理崗(當領導的可能性大一點),事業編多是技術崗。‘’

由於多方面問題,導致教師待遇水平大部分比不上當地公務員水平,據筆者統計,1983年至2013年的教育類人大議案中,共有45件議案與教師相關;1983年至2012年的教育類政協提案中,教師待遇相關提案共有540條。

筆者通過分析30年間全國兩會時期關於教育待遇與公務員待遇的議案和提案的內容變化——議案更加上位、也有著較為統一的發聲,提案則更加強調保障的細節,試圖去理解教師待遇與公務員待遇“掛鉤”的歷史演變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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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代:掛鉤機制的雛形 增設津補貼,1990年代:掛鉤機制入法 要求保障;21世紀初:兩會呼聲回落 政策訴求零散2006年~2013年:進一步強調掛鉤 呼籲建立“教育公務員”制度;30年:中小學教師工資不低於或高於當地公務員實際收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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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之路漫漫,由於工作性質的不同,若將公務員的激勵機制照搬到教師身上時是否需要調整?以及如果退休教師的工資發放比照公務員,是否會增加社保並軌的難度?這些問題都是值得探討的。雖然教師一致希望能夠提高待遇,但是肯定不是簡單的照搬公務員機制來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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