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東陽全市上下都在積極助力文明城市的創建,但其中也夾雜著一些不和諧的音符。日前,一名女子不僅在機動車道行駛電動車,還怒懟文明勸導交警,做出過激舉動,被行政拘留7日。
9月1日下午,東陽市公安局交警大隊的徐警官帶隊,在城區吳寧東路與雙峴路交叉路口處開展非機動車違法行為整治行動。面對交警執勤人員,大多數市民都能聽從指揮,服從勸導,但也有例外。
下午4點50分左右,一名30來歲女子騎著一輛兩輪電動車,載著兩個兒童沿著吳寧東路由東往西騎行在機動車道上,當時突然紅燈亮起,她便將車停在機動車道左轉彎車道上等待綠燈通行。
鑑於該騎車女子不按車道行駛,已經違法了。徐警官向對方指出違法行為,告訴對方正確的行使車道,並勸導對方將電動車挪到旁邊非機動車道去。
(網絡配圖 與本文無關)
面對徐警官一再的耐心解釋,該女子並不買賬,拒不聽從勸導,執意停在機動車道上不願挪車,影響了其他機動車的正常行使,妨礙了正常交通。在對那女子三次警告無效的情況下,徐警官告知對方要強制將電動車挪到旁邊,可就在這時,意想不到的一幕發生了。
當時,那女子見徐警官和隊友小陳等人要對她進行人車分離,居然撒起潑來,不僅破口大罵交警“不要臉”,還無中生有高喊“交警打人了,交警打人了”,並張口要咬徐警官,可幸好沒被咬中,但隊員小陳卻捱了一腳,導致右前臂疼痛,軟組織挫傷。
吳寧派出所接到報警後,馬上對此事展開調查。據查,騎車女子叫馬某,東陽人,她對阻礙交警執行職務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交警叫我行駛到非機動車道上面去,我說快要綠燈了,讓我開過去好了,交警不同意,但我為了圖個方便,不肯移車,堅持把車停在左轉彎的車道上。”馬某交代,由於她執意一意孤行,交警就來攔車,她就開始喊“交警打人了,交警打人了”,並在交警帶離她的過程中,踢了其中一個交警一腳。
城市文明的創建需要大家共同的努力
希望以後類似不和諧的事情不再發生!
讓我們共同維護城市的文明形象~
通訊員:朱一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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