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興法院:男子為搶回走私香菸與執法人員“動武”獲刑

東興市一名男子葉某夥同他人參與走私香菸活動,並持棍棒、石頭對海關執法人員恐嚇、威脅,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職務。2018年1月2日,

東興法院開庭審理了該起妨害公務案,被告人葉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

东兴法院:男子为抢回走私香烟与执法人员“动武”获刑

2017年8月22日傍晚,被告人葉某夥同他人在東興市1370界碑路段參與走私香菸活動,期間,負責拉運走私香菸的同夥在用摩托車拉運3件走私香菸時,被海關緝私警察查獲。葉某當即夥同“沈二”等5名男子(另案處理),用木棍、石塊等工具將海關緝私警察趕走,並搶回3件走私香菸。

东兴法院:男子为抢回走私香烟与执法人员“动武”获刑
东兴法院:男子为抢回走私香烟与执法人员“动武”获刑

葉某辨認案發地點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葉某採用威脅、暴力方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鑑於其到案後坦白、認罪,且未造成人員財產損失,遂對其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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