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這些市政管道工程中常見的質量問題,讓監理無毛病可挑

一、掌握市政管道工程測量放線常見問題和措施

  1. 現象:管道中心線位移超過允許偏差,造成驗收不合格,管道內積水,無法與上游和下游管道相接。

2. 原因:測量差錯或意外地避讓原有構築物,使管道在平面上產生位置偏移,在立面上坡度不順。

3. 危害:達不到設計要求,無法進行竣工驗收,管內積水,運行中管內出現磚塊、淤泥等雜物,造成堵塞,與上下游無法連接。

4. 預防措施: 對放線要進行復測,測量員定出管道中心線及檢查井位置後,要進行復測,其誤差符合規範要求後才能允許進行下步施工;施工中如意外遇到構築物須避讓時,與監理單位和設計單位協商,在適當的位置增設連接井,其間以直線連通,連接井轉角應大於135°。

5. 處治措施:發現管線偏移後,及時向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彙報,研究解決辦法。可以經過設計變更、返工、返修、拆除已建管道重新進行施工等方法。

掌握這些市政管道工程中常見的質量問題,讓監理無毛病可挑

二、市政管道工程溝槽開挖常見問題和措施

1. 現象:在開挖過程中或者開挖溝槽以後,出現局部或者大面積的坍塌和滑坡,槽底隆起,被水浸泡或者受凍。

2. 原因分析:在溝槽開挖過程中經常會出現邊坡塌方、槽底泡水、槽底超挖、溝槽斷面不符合要求等一些質量問題。

3. 危害:由於塌方易使邊坡塌方失去穩定,溝槽內作業人員和機械處於危險狀態,影響溝槽邊附近的建築物或者溝槽邊的地下管線的安全。

4. 預防措施:

1)根據現場土壤類別,土的力學性質確定適當的邊坡編寫施工方案,超過3米深度的編制專項施工方案,超過5米深度的或者地質複雜的地段,編寫專項方案並應實施專家論證,按照專家意見對專項施工方案進行修改,嚴格按照方案進行施工;當地質條件良好、土質均勻、地下水位低於溝槽底面高程,且開挖深度在5m以內、溝槽不設支撐時,溝槽邊坡最陡坡度應符合表(深度在5m以內的溝槽邊坡的最陡坡度);當溝槽無法自然放坡時,邊坡應有支護設計,並應計算每側臨時堆土或施加其他荷載,進行邊坡穩定性驗算。

2)施工前開挖探坑,探測地下水情況,做好降水排水方案,提前準備排水物資,做好地面排水系統,充分掌握地下水位深度,嚴格按照方案進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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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溝槽邊2米以內禁止堆載物資和土方,2米土方高度不得超過5,溝槽邊行走機械和車輛,車輛外輪距離溝槽邊不得大於0米。

5. 處治措施:

1) 管道地基應符合設計要求,管道天然地基的強度不能滿足設計要求時應按設計要求加固。

2)槽底局部超挖或發生擾動時,超挖深度不超過150mm時,可用挖槽原土回填夯實,其壓實度不應低於原地基土的密實度;槽底地基土壤含水量較大,不適於壓實時,應採取換填等有效措施。

3)排水不良造成地基土擾動時,擾動深度在lOOmm以內,宜填天然級配砂石或砂礫處理;

擾動深度在300mm以內,但下部堅硬時,宜填卵石或塊石,並用礫石填充空隙並找平表面。

4)設計要求換填時,應按要求清槽,並經檢查合格;回填材料應符合設計要求或有關規定。

5)柔性管道地基處理宜採用砂樁、攪拌樁等複合地基。

6)當基坑開挖不很深,基坑湧水量不大時,集水明排法是應用最廣泛,亦是最簡單、經濟的方法。明溝、集水井排水多是在基坑的兩側或四周設置排水明溝,在基坑四角或每隔30~40m設置集水井,使基坑滲出的地下水通過排水明溝彙集於集水井內,然後用水泵將其排出基坑外。

掌握這些市政管道工程中常見的質量問題,讓監理無毛病可挑

三、市政管道工程平基管座常見問題和措施

1. 現象:混凝土幾何尺寸、強度、外觀達不到設計要求

2. 原因分析:有的施工單位在溝槽內有積水和淤泥的情況下就澆注平基混凝土;平基的高程偏差很大,厚度不能保證;管座混凝土跑模、混凝土有蜂窩孔洞等現象。

3. 危害:達不到設計要求,管道出現滲漏。

4. 預防措施

1)防止帶泥水澆注平基混凝土。如有雨水或其他客水流入槽內,應將溝槽徹底清除乾淨,清淨淤泥,並鋪設砂墊層,保證幹槽施工;如果槽內有地下水應採取排水措施。

2)嚴格控制平基的厚度和高程。在澆注混凝土平基前,支搭模板時,要複核槽底標高和模板頂彈線高程,當確認無誤後,方可允許澆注混凝土。

3)檢查管座模板的強度、剛度和穩定性。應特別強調支桿的支撐點不能直接支在鬆散土層上,要加墊板或樁木,使模板能承受混凝土灌注和振搗的重力和側向推力。

4)嚴格控制混凝土的質量。要求按配合比進行下料,要對混凝土進行振搗並且要振搗密實。

4. 處治措施:達不到幾何尺寸要求,與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協商,由設計單位出具補強意見,嚴重的情況下,進行反工返修。

四.市政管道工程回填土常見問題和措施

1. 現象:回填土整體下沉或產生不均勻沉降

2. 原因分析:帶水同填或回填土土質不符合要求;沒有分層回填;對回填土密實度控制不嚴,管線變形大。

3. 危害:造成管線上方的道路及地下管線沉降,影響道路通行和管線安全。

4. 預防措施:1)嚴格控制回填土土質。回填土中不得含有碎磚、石塊、混凝土碎塊及大於l0cm的硬土塊;填土含水量以接近最佳含水量為宜。還土前,應對所還土壤進行標準擊實試驗,測出其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幹密度;回填時槽內應無積水,不得回填淤泥、腐殖土、凍土及有機物。

2)嚴格控制每層回填土厚度。管溝回填應分層夯實,每層虛鋪厚度不大於30cm,並對每層填土的密實度按規範進行檢測,合格才能繼續回填;要求管道兩側同時進行填土,兩側高差不大於30cm。

3)嚴格控制回填土密實度。管溝胸腔部位密實度不小於95%;管頂50cm範圍內密實度應在87%~90%之間,管頂500毫米以內部分禁止用壓路機碾壓,以防壓壞管材和蓋板,管項50cm以上密實度要求同路基密實度相同。

排水管道工程是隱蔽工程,只有加強對施工過程中各個環節的質量控制,才能防止各種質量通病的發生,確保整體工程施工質量達到優良。

5. 處治措施:對已經下沉的部分進行挖出來,重新按照要求進行夯實,對管線上方未下沉部分,進行道路的彎沉檢測,發現超差嚴重的,採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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