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秦皇島殺人者當時不爭吵,採取迴避忍讓的辦法,那兩個老人隨意辱罵他人,不負責任嗎?

窈窕淑女nice


那賣菜的一看就是老實人,不然不會賠償他們300塊錢,不然第一天罵就會和倆老傢伙打起來,倆老傢伙(為老不尊不值得尊敬)天天來罵,最後可能實在是忍無可忍,一時衝動弄死了倆老傢伙,最後肯定也後悔也害怕,所以乾脆直接跳河自殺一了百了,所以永遠不要去招惹一個老實人,因為每個老實人心裡都住著一個惡魔,別看平時好欺負,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其實內心一直在想別再惹我,不然我弄死你,只是他一直鎮壓著不讓惡魔的封印打開,只要一旦他鎮壓不住,惡魔的封印被打開他也無法控制自己腦子一片空白,以前所有忍受的屈辱統統還回去,下手都是下死手,就是往死裡整。過後他也不知道剛剛發生了什麼一片空白,只剩擔驚受怕。所以倆老傢伙的害死了一個年輕人,所以應該倆老傢伙家屬賠償攤主



田小少


很不幸,如果任由兩位老人罵,他們真不負法律責任。

就算店家報警,警察來了也只有調解,說服教育,沒用。

老人說吃了超市的西瓜鬧肚子,幫忙看瓜攤的中年說賠30元,他們不幹,說陪300元,老兩口也不幹:給我們一萬元,不然我們天天來超市,罵你們七七四十九天……

結果,在罵到第五天的時候,這個中年男人再也忍不住了,因為估計已經是被老兩口給氣瘋了,拿起西瓜刀,捅了老頭,老太太見狀就跑,中年男人又追上去捅了老太太,回頭看見老頭掙扎著坐起來,又返回來接著捅……血濺五尺,慘不忍睹……

據悉,這個中年男今年46歲,只是在超市打雜工,那天買西瓜也是偶爾幫忙稱了一下。據報道,中年男捅死老兩口後,還跑到小區一衚衕給娘打了電話:兒子殺人了,對不起你。還接著給老婆打了電話:好好養我們的兒子和女兒,跟媽媽好好過……

這兩個電話,被現場很多人錄了下來,那個電話打得讓很多人都哭了……

打完電話,中年男就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就這樣,兩位老人硬生生的把一個好人逼成了殺人犯,逼得同歸於盡。

這兩位老年人行徑,與潑皮無賴無異,明顯就是欺負人家坐地做生意的,你怕影響生意,那就拿1萬元給我,否則我天天罵,讓你沒法做生意,損失更大。

而且他可以連續五天到超市大罵,可見拉肚子也不算嚴重,否則要麼去醫院,要麼不敢出門,否則萬一憋不住咋整。

說到底,就是“碰瓷”,就是訛人,就是無賴得肆無忌憚,隨心所欲。

老人的行為,頂多是道德問題,談不上觸犯法律,如果他一意孤行,偏要如此,你拿他還真沒什麼辦法。

報警也沒用,他還會天天來。

要麼隧了他的意,賠1萬元給他。但中年男子選擇了另一條極端的路,同歸於盡。

這是一個悲劇,不能在上演。

而我們全社會也應當群策群力,找出好辦法,防止此類事件再發生。


大理的雲下時光


1、家裡有沒有老人,都不是殺人的理由!

2、叫好一片,是因為社會普遍道德中,倆老人為老不尊已久,且這次更是變本加厲,不僅涉嫌敲詐勒索,更採取語言暴力的形式侵犯殺人者的名譽權和人身權。

3、殺人者的解決辦法,事後看來,是有點過了,只是在當時,被倆老人堵門辱罵多日,侵犯合法權益多日,且警察也未能合理解決,無奈之下做出的選擇。

從殺人者的角度來看,殺死,是最有利的方案。因為,如果殺不死,能因為一塊西瓜就報復堵門辱罵的老人,會採取多麼可怕的報復手段呢?簡直不可想象!

如果只是傷害,鉅額的賠償和刑期也是難以承受

如果只是反罵或者抽兩個耳光,倆老人的報復馬上就會暴風驟雨般的展開。

所以,不如一了百了!

不如以命換命!

我以為,這也是他認為這是他最好的選擇。

講真,能作到人教人恨,輿論同情殺人者的地步,也真不容易。或許,這就叫做該吧。


冷油饃


悲劇的發生固然與行兇者的暴戾性格有關,但是兩位老人的出口傷人才是其遭遇橫禍不幸殞命的直接原因。

在這起事件中,如果老人一方能夠做到嘴上積德,不去用惡毒的言語反覆咒罵,那麼估計對方應該不會因此而氣急敗壞,更不會走到動刀殺人這一步。

根據媒體報道的消息顯示,行兇的男子已經在事發超市內工作了三、四年。在這過去的三、四年中,可能他在工作上或者是生活中也曾與人發生過矛盾或是糾紛,但是他卻並未因此而有過任何加害他人的行為,這就表明男子的暴戾並不是與生俱來的。倘若他天生是位喜歡“打打殺殺”的狂暴之徒,相信超市必定早就將其開除了。所以說,案發前兩位老人的辱罵之舉確實給了男子很大的刺激,這種刺激最終讓他失去了理智鑄下大錯。

從法律上來說,老人在超市這一公共場所刻意辱罵他人的行為是違法的,屬於公然侮辱他人。我國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公然侮辱他人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假設案發前男子對於老人的辱罵採取忍讓並且悄悄取證後進行報警,那麼警方是必須對老人的違法行為作出處理的。理論上,民警在處警到達現場後需要先行了解事件的經過,在確認老人有違法嫌疑後介於雙方之間的口角系因糾紛引發,民警可以現場進行調解,這種調解以雙方自願為前提。如果老人能夠向男子進行道歉並且取得其諒解後,那麼事情的處理就此結束。

但是如果老人拒不道歉或者男子一方不同意調解,那麼警方需要將老人口頭傳喚至公安機關進入一般程序來開展調查。不過我估計按照老人的強勢態度肯定是不會道歉的,並且在面對民警口頭傳喚的指令時老人必定也是會直接予以拒絕或者以其他耍賴的方式來逃避傳喚。在這種情況下,民警在向派出所負責人請示後可以採取強制傳喚措施。然後,通過相應的調查取證工作後由公安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以上我所說的這些只是理論上的情況,現實中實踐起來的難度很大。一些年齡較大的違法行為人本身即存在一些疾病,加之裝死耍賴也很有一套,民警採取強制措施時面臨著很大困難。另外,警方還不能排除一些別有用心之人藉機炒作,汙衊民警對老人暴力執法雲雲。

前不久,我一位警察朋友就是因為強制傳喚了一位多次到別人承包的河裡偷田螺的老太太就吃了這樣的虧。對方居然恬不知恥地將他告到了某巡視組汙衊其暴力執法,幸好他執法的整個過程頗為“教科書式”並且還進行了全程錄像,故而才得以證明了自己的清白。

我舉這樣一個例子只是想說明,很多時候執法者不是不想嚴格執法,但是在如今的社會大環境下針對所謂“弱勢群體”的嚴格執法很可能讓執法者自身遭遇麻煩,這種麻煩既來自於社會輿論也來自於體制自身。抓與不抓其是一個兩難的選擇!

回到這起事件中,兩位老人的年齡目測可能已經超過了七十週歲,即便警方最後對老人作出了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因為其年齡問題拘留實際上是無法執行的。

老人的行為儘管違法,但是很難得到應有的懲罰。這是法律的悲哀,也是社會的悲哀!所以,儘可能在輿論上支持警察的依法履職與嚴格執法其實還是很有必要的!



通城丹妹


說一個我自己遇到的一件真事吧,大概14年的時候在離單位不是很遠的村裡租了兩間民房和部分林地(有部分空地)養點小動物(我們單位有點偏,圍牆外面就是農村)。因為建圍欄方便要佔用一點沒租到的空地和幾顆樹,於是挨家打招呼並承諾合理出些錢,於是乎談妥了馬上動工。。。然後完工了事情就來了,有一家人(老人70歲左右)立馬坐地起價!矢口否認之前的承諾!索要鉅額錢財!說真的,當時真的好想給他一頓爆揍,真是沒見過這麼不要臉的!這套路這手法絕對社會老油條詐騙嚐到了甜頭的,絕對不是第一次這麼坑人!倚老賣老簡直可怕!

回到剛才的話題,像這種老兩口真的是自己作死,最後還要拉無辜的人給他墊背!沒法同情!你說你兩個都黃土埋到脖子的人了一輩子沒經歷過坎坷還不知道生活的艱辛?還不懂得得饒人處且饒人的道理?還沒有一丁點的包容肚量嗎?再說了,老頭連續罵人影響人家做生意你老伴不勸架還來抱膀子?所以說,有些人啊除了年齡長了其他的真的沒一點長進,雖說我們要尊老愛幼,這種人真的不值得尊敬!完全是變老的流氓!至於責任,呼籲有能力的給中年大叔家人捐點款吧!其他的就只能呵呵了,這也算是弘揚社會正能量~


趣聞百解


在法律上講,隨意辱罵他人是要負責任的,嚴重的話是要負法律責任的,不嚴重最多也就是調解一下,然後道個歉而已,但像被殺老人這樣的行為,你即便是報警,也未必會給你處理,因為這樣的事情太多,應接不暇,所以要麼忍氣吞聲,要麼武力解決,誰橫誰有理,誰弱誰倒黴。

法律不是萬能的,更不可能事無鉅細的都管到,所以我們社會在法律約束的同時,更要道德上的自我約束,這樣社會才和諧。但道德這個東西又不是嚴苛的法律,只能靠提倡,靠個人自覺,一旦就不要臉了,那真就沒辦法了。

就像高鐵上的霸座男一樣,誰都知道他是無賴行為,但人家沒有違法啊,你只能在道德上指責他,可對於那些已經不要臉的人來講,道德上的指責又有什麼用呢?所以,這也是趙廣軍在面對被殺老年夫婦時的無奈,和你對罵吧我耗不起那個功夫,找警察吧人家沒那個時間,忍著被你罵吧又不是我性格,所以只好一不做二不休了。

秦皇島此次案件,希望能夠警醒所有人,不止是為老不尊的老年人,包括那些自身素質不高的年輕人,有理也莫強辯,無理更不要辯三分,

得饒人處且饒人,在社會上混,大家都不容易,莫要把人往死裡逼。



元芳有看法


分享一個我看見的事吧!和這事差不多,但是結果不一樣,一個老大爺闖紅燈的,車子也沒碰到他,他可能就是緊張嚇的倒了,然後就不起來了。夏天啊!30幾度的大太陽,他就躺那。還指著車子各種罵,可難聽了,總之意思大概就是他老年人,天王老子都得讓著他 ,汽車居然敢撞他。關鍵他闖紅燈啊!後來警察來了,鑑定他全責。他來勁了,站起來跟警察吵,各種罵罵咧咧,後來跑到馬路中央站著,30幾度的天,他也不口渴,活蹦亂跳的在那。哎!你說這種老年人怎麼去尊敬他?如果警察晚來了,司機又是個路怒,他是不是就會翹辮子了?


玉美人夢廣場舞


我就是老人,我感到這一悲劇的發生,並不是老人變壞和壞人變老的問題,可以說任何年齡段的人,都有好人和壞人,大家都不要互相指責,關鍵的是我國現在還沒有對罵人行為進行法律懲罰的法律法規。罵人是一種對人身進行汙辱攻擊的行為,可長期以來一直認為罵人不犯法,只是道德品質差素質低的問題,若發生罵人事件也只是批評教育和調解,使罵人者感到罵人誰都怕我,以後罵人之風更加盛行,被罵者精神受了汚辱,還無法發洩,有理也成無理,心裡窩火,容易走向極端,罵人在我國己成為極不文明的形象和破壞穩定的因素,應予以整治。因此國家應該把罵人入法,必須對罵人者予以刑法懲處。罵人,魯迅早己指出是我國的國粹,罵人的成本最低,可戰果最大。


手機用戶62548063670


被殺的老人老兩口,只能說他們是不會老的老兩口,也是愛佔小便宜的老兩口。把年輕人逼在了氣頭上,無路可走,只好一氣殺人。好好的中年漢子,變成了殺人犯。

從畫面上可以看到,這老兩口就不是個善茬,要是個宅心仁厚的老者,就不會接二連三的天天來罵中年漢子,找老實人的麻煩。就算你得理,也不能不饒人吧。再好脾氣的i漢子,也會被逼瘋。從老實人變成惡魔也就在一瞬間,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獄無門,這兩老口偏要闖進來。自己見了閻王爺不算,可憐了中年漢子沒有好下場。

一看這中年人就是個老實人,不然不會在第一天就答應賠償他們300塊。這兩個老東西,以吃瓜吃壞了肚子為由,明明是想要訛詐人家1萬元,警察來說服調解不起作用,非要到超市罵人家七七四十九天才善罷甘休。

也怪閻王爺的生死簿上,他們兩個老壞人已經到了壽限,所以到第四天晚上,黑白無常兩個索命鬼也不託夢,叫他們停止無德的行為。第五天再來出口噴糞,對不住啦,火山爆發,雙雙命損歸西。

要我說這兩條人命案,丟老人臉的兩個無德的壞老人,應該負主要的責任。沒有他們天天厚著臉皮,來訛詐加滿嘴噴糞,老實的中年男人也不會殺人。到了地獄,閻王爺也不會饒恕他們。因為他們不是害了中年人一個人,他們是把中年人老婆孩子一家人都害了。


老蔣閒言


負什麼責任,辱罵他人只是道德問題,就像孫博士佔座不讓一樣,只是個道德問題沒有法律約束,如果小夥子忍讓,忍氣吞聲老兩口一看這個好欺負,越罵越來氣越來氣越罵,血壓升高冠心病突發一下躺在地上,那這個小夥子也是遭殃,上醫院陪護,賠禮道歉,金錢上的補償,老兩口心情好了出院拿錢走人,心情不好上小夥子家吃喝拉撒睡,住上個三年五載的,小夥子更是崩潰,所以還不如直接做個了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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