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形」五年躲執行,酒桌被堵露「現形」

8月28日晚6:10,正在加班的尹法官突然接到申請人劉某的消息,消失五年之久的被執行人徐某此刻正在某飯店的酒桌上,激動難耐的劉某不停地催促著法官,“好!你盯住他,我現在就過去!”尹法官放下卷宗立即出發。

十分鐘後,某酒店包間,尹法官一行人找到正在某酒店大快朵頤的徐某,“你好,我們是鳳臺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幹警,關於劉某申請執行你的買賣合同糾紛一案,請你現在跟我們到法院去一趟。隨即執行幹警將愣住的徐某拘傳至鳳台法院執行局。

2011年徐某因承建某工程,從劉某處購買了價值113570元的土方,工程初期僅支付貨款30000元,並以資金週轉不便為由,拖欠83570元未付。2012年7月,法院判決徐某應支付劉某土方款83570元。但是徐某無視法院判決,拒不履行已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劉某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後,僅僅執行到位1萬元後,徐某便杳無音訊,再也聯繫不上,這一消失,徐某就消失了5年之久,通過網絡查控查詢到徐某名下也沒有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

將徐某帶回法院後,尹法官向徐某說明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書的後果,並指出徐某這種規避法院執行,玩“消失”的做法是嚴重錯誤的。面對事實,徐某慚愧地低下了頭,並找到朋友為自己提供擔保,在法官的見證下,和劉某對餘下案款達成了分期履行的執行和解協議。為了維護法律的嚴肅性和公正性,針對徐某這種規避法院執行的行為,結合徐某的認錯態度,鳳台法院依據相關法律,對徐某作出了罰款2000元的決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