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鷗小區改造補償、林蔭大道2號線拆遷安置…… 最新疑問解答

時間:2018-09-05 15:38 來源:十堰發佈

你來問,我來答,民生服務、政務諮詢……8月第四周十堰政府網“網上問政”平臺共收到有效來件658件,快來看看,十堰市民最關注哪些熱點問題?

雙鷗小區棚戶區改造補償比例、安置方式、棚戶區定義等具體情況怎麼樣?

十堰茅箭區棚改辦:

1.棚戶區界定問題。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第八條相關規定,雙鷗鄖發片區,經市房管、規劃、國土等部門認定以及湖北省住建廳批覆(鄂建函[2018]437號),同意納入國家2018-2019年棚戶區改造計劃進行房屋徵收改造。該片區佔地約901畝,根據規劃需退二進三,需要進行改造。同時片區內多數房屋使用時間都超過30年,無任何抗震能力。

2.土地規劃問題。百二河沿線上灣、雙鷗鄖發、四四廠等棚戶區改造項目完成房屋徵收後河道兩岸五十米範圍之內的相關土地將用於百二河綜合改造,來改善該區域人居環境。

3.過渡搬家問題。此次棚戶區改造房屋徵收實行自行過渡方式。被徵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由徵收人按10元/(平方米·月)的標準支付3個月的臨時安置費。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自搬家之日起按10元/(平方米·月)標準支付臨時安置費至交付安置房後三個月止,過渡期限不超過30個月(提前交房的,以實際交房時間為準)。搬遷費按次數結算。被徵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支付1次搬遷費,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支付2次搬遷費。搬遷費每次500元。同時,搬遷補助費獎勵500元/次;臨時安置補助費按房屋產權面積獎勵5元/(平方米·月);按時搬遷10日內每戶獎勵3000元,15日內獎勵2000元,30日內獎勵1000元。此次棚戶區改造安置房選址位於中嶽路青島美食廣場附近,交通便利,地理位置優越。

4.補償比例問題。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十堰市人民政府在《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基礎上出臺了《十堰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辦法》(十政辦發〔2016〕55號),根據其第二十八條規定,城區在房屋徵收活動中,對按期簽約並辦理房屋交接手續的被徵收人給予被徵收房屋市場評估價值(不含裝飾裝修和房屋附屬物部分)不高於30%的貨幣獎勵。按照徵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15日內獎勵30%,30日內獎勵20%,45日內獎勵10%,逾期不予獎勵。

5.教育劃片問題。安置區教育資源問題,報請市政府統籌考慮配建。

6.房屋維修基金問題。協議簽訂後,原房屋維修基金依據協議到房管部門將維修基金退還個人,新房維修基金由本人重新繳納。

7.工作人員工作紀律管理問題。棚戶區改造房屋徵收工作人員的工作紀律、行為準則方面要求在《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第四章已有專版規定,廣大被徵收人將是最為全面的社會監督力量,對屬實的違規違紀問題,歡迎向相關部門舉報反映。

8.現有房屋公攤問題。對有爭議的房改房屋面積進行實測。實測後面積與房屋所有權證登記面積不足部分,以房屋所有權證登記面積為準。超過房屋所有權證登記面積以實測為準。其他房屋以不動產登記機構頒發的不動產權證書的記載為準,不動產權證書未記載面積或者記載面積與不動產登記簿不一致的,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9.安置房稅費問題。個人因房屋被徵收而取得貨幣補償並用於購買改造安置住房,或因房屋被徵收而進行房屋產權調換並取得改造安置住房,按有關規定減免契稅。

10.安置房水電氣安裝問題。原房屋的水、電、氣等設施依據實際進行補償,新房的水、電等設施由個人再行報裝。

11.產權調換過渡期間就學問題。選擇產權調換方式的被徵收人搬離舊房並註銷產權之後,被徵收人就學等涉及房產證的事項可通過與徵收人簽訂的《房屋徵收產權調換安置協議》予以解決。

12.安置房辦證問題。安置房產權證可由房屋徵收工作人員集中辦理。

13.產權調換互找差價問題。根據被徵收房屋及被徵收人所選安置房的評估價值互找差價,差價具體情況取決於被徵收人的選擇。若被徵收人所選安置房價值小於被徵收房屋價值,則差價由政府以貨幣形式補償給被徵收人;若被徵收人安置房需求較大、家庭經濟狀況較好、所選安置房價值大於被徵收房屋價值,則差價部分需要徵收人予以支付。

冠城美立方安置區建設何時復工?

茅箭區武當路街辦:

林蔭大道2號線武當路片區項目啟動時間為2012年2月。應拆遷164戶547人(其中10戶堰口橋村民),已拆遷完畢。因為安置區開發商冠城美立方公司沒有交房,導致政府無法安置拆遷群眾。

2017年8月24日為化解矛盾,區政府協調,將林蔭大道2號線拆遷群眾要求要貨幣安置的,納入朝北溝棚戶區改造片區安置,目前有91戶有貨幣化安置意願,現已經有27戶簽約貨幣化安置,資料也送交區棚改辦審核,爭取年內完成安置。

九州龍城小區門口掉頭虛線為何取消?

市公安交管局:

道路掉頭點的設置,遵循“安全、暢通、便利”的原則。由於萬通工業園下行方向至馬家溝大橋路段為1.7公里的長下坡,來往行駛的大型車輛較多,極易與馬家溝左轉駛出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存在安全隱患。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該路段因車輛調頭先後發生兩起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為全力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交管部門在該處路段原有測速抓拍電子設備的基礎上,安裝了違停抓拍和不禮讓行人電子抓拍設備,並設立“違停抓拍”和“不禮讓行人抓拍”警示標牌,並在橋頭設置了雙向6組減速帶,增設一條斑馬線,確保車輛行經斑馬線時物理減速,消除行人過街安全隱患。

但從施行效果看,該處因車輛掉頭引起的刮蹭、碰撞和傷人交通事故仍時有發生。為從根本上消除安全隱患,交管部門再次對該路段交通情況進行仔細調研,決定取消九州龍城馬家溝路口掉頭點,掉頭車輛一律到萬達廣場路口燈控掉頭或萬通工業園處掉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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