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女方父母爲女兒買房並還貸,男方要求把名字加在房產證上,婚後房子歸屬於誰,女方應該注意什麼?

璀璨的綠蘿


作為一名長期和不動產打交道的職場人士,絕對有權回答這個問題。

直接說答案吧,房產證(不動產證書)上有誰的名字,房屋產權就歸誰。女方一個人名字就是女方一個人單獨所有,男方女方名字都有,一般就是共同共有,如果雙方約定是按份共有的話,就是按各自份額享有所有權。

題幹說婚前男方要加名,首先要滿足以下條件:

第一、 此房屋貸款已經還清或者取得銀行同意證明。

首先這個房子的貸款要還清,才能加名,如果現在房屋有貸款的,就不能加名;除非銀行作為抵押權人出具同意證明,這個證明一般銀行是不會出的。如果這兩個條件都不滿足,就可以暫時不用考慮加名了,也加不了。

第二、 當此房屋滿足以上條件後,因為是婚前加名,所以要交稅。

夫妻約定(加減名)在核稅時是享受免稅政策的,但是該套房屋,男方要求婚前加名,自然是需要交房產稅的,該怎麼交就怎麼交,因為稅務部門會查房核稅的。

第三、 至於女方提出來的,要注意什麼,加了名字就是雙方的,其他注意問題就是白搭。

要是怕以後婚姻出現問題,這個房屋的產權會被分割,就直接拒絕加名,這個是在源頭上杜絕問題,就什麼也不用注意了。要是加了名字還來注意什麼,都是白搭,畢竟是你自己願意加名的,除了問題就只有你自己當著,路嘛,自己選的,跪著也要走完。有人說,可以寫協議,可以公證協議,相當於買了一份保險,好吧,可以說:如果真的出現問題,這些協議不過是法律訴訟方面的證據,那個還需要走法律程序,這個麻煩程序就不用說了,大家都懂了。

總之一句話:想清楚在加名,加名了,就不要後悔,要是怕後悔,就不要輕易加名。


sunny


一個句話:男人要加名字,有多遠滾多遠。從一開始,他就圖你的房子,想到離婚時,還能掙點回來,分點財產。這種男人,就是心機男,小氣、心機深、心術不正、太看重物質和個人利益,你真要跟他結婚,以後還不知道要惹出啥麻煩來。

嚴格來說,父母掏錢買的房子,你們結婚後,是屬於婚前財產,但如果名字加上了,而且,你們接手後,夫妻共同開始還剩下房貸,那麼,一旦你們離婚後,除去父母購買房屋的首付部分外,剩下部分,就是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他可以進行分割,包括增值部分。

總之,名字加上後,會很麻煩。但是,有一個問題是,如果父母給你買的房子,婚後,你要一個人承擔按揭費用,也就是說,把你們的家庭開支部分,拿出來還房貸,即便你沒有添加他的名字,同樣,還貸部分的錢,依然屬於共同財產,一旦你們離婚,也會要分割財產。所以,你要有心理準備。

最後一句話:從一開始,就算計的婚姻,危機重重,只有純粹的感情和婚姻,只有看淡物質、金錢,不計較得與失,不去算計未來情感分離的婚姻,才會長久牢固。過早介入、參雜物質慾望的情感,遲早會破裂。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這個問題很好解答,首先,加上男方姓名後,房子歸屬兩人,但是婚姻法規定,因房子是婚前買,且是女方出資,所以婚前首付部分+婚前已還款部分,這些錢是女方的,一旦離婚,男方分得的是房屋總價減去上述兩部分錢後的餘額,當然房子的債務也是兩人承擔,因現今房子通常會漲價,因此一般來說被加名的一方,通常我們認為會佔便宜,舉例說明一方(無論男方女方)婚前買100萬房子,首付30萬,結婚後共同還款,承擔70萬的債務,假設10年後離婚,而房子漲價至200萬(有時10年後房價會遠遠大於100%的漲幅),那麼雙方就共同分割170萬的房款,並且評價分割每月還款數,在房價大漲的年代,當然雙方都賺,明顯未付首付款一方賺的更多(更少的成本獲得更大的收益)。當然,如果房價下跌,兩人也是共同承擔債務,例如,10年後,房子將至50萬(有點極端),兩人共同分割20萬房款,還同時分割每月還款數。在這個案例中,女方婚前買房,加男方名字,婚後女方應注意的情況是,別動不動吵架,房價大漲的時代,他很容易分走你一部分房產的,哈哈,我是不是這樣說,有點黑暗。其他男方出首付,雙方共同還款,女方也會按照這個邏輯想問題,所以,還是建議雙方共同出首付,男女平等,婚後也少很多因房產生的矛盾。對於婚姻雙方的每一方,最重要的是提升自己,這裡最重要的就是賺錢能力,無論男女,作為過來人(已婚),有時候想想維繫婚姻的感情真的很脆弱,往往是孩子、經濟、父母、朋友,這些維繫婚姻更多。個人意見僅供參考,謝謝!


藍色海洋虎


父母為你買房,而且是父母還貸,男的還要加名字,我想問下,你考慮你父母的感受嗎,這完全屬於父母對於自己女兒的單方面的贈與,男的不參與任何財產分割的。加名字就等於是對你們雙方的贈與,將來要分割財產的。我估計你是要男方出裝修或者傢俱吧,所以他才提出這個要求的,我建議你讓父母借款一次性付清,這屬於婚前財產,和他一分錢關係都沒有。不過,你們的感情,真的到了結婚的地步了嗎,你可以好好思考下,如果一個男的,特別計較,精明,十有八九會過得不好的,現在離婚率很高,姑娘,你想清楚,瀟灑單身比離婚好,別到時候帶個孩子離婚,給不了孩子完美的家庭,自己也又傷心又累。


曉丹叮咚


什麼都靠人家女方的,在結婚這件大事上,什麼也不出力。在買房子的時候還想把自己的名字加上去。我不知道你這樣的男人想的是什麼。怎麼能提出這樣的無理要求?怎麼能做出這樣齷齪的事情?房子是人家女方買的,貸款是人家返還的。你們男方的家庭一分錢都不出,還想把自己的名字寫上去,這真是天方夜譚。真是異想天開。作為一個男人,要懂得自尊,自強,自愛。其實作為男方就應該是買房子,買車,買東西的主要力量,可是作為南方的,你去出不了力。還想貪占人家的便宜,這真的是太過分了。我想勸你發我就是對待這樣的男孩兒和他的家庭。你覺得你還有必要嫁給他嗎?你想想如果是女方買房子還為這個房子還貸款的話。作為男方的家庭應該感覺到羞愧。應該跟女方的家庭共同的考慮怎麼還房貸。而不是想著要把自己的名字加上去。難道你想如果有一天過不下去的時候。把房子也分給你一半嘛。你這樣的出發點讓人一看就覺得厭煩。就不應該和你握手走進婚姻的殿堂。如果這個女孩兒還有一點清醒的話,就應該和你立刻終止要結婚的事情。你這樣的人就配孤身一人過日子。就不應該有一個又管你吃又管你喝,又給你買房子的老婆。



伊春美食美客


頭一回看到這麼不爭氣的男人,或者不要臉的男人,過去都是男方買房,女方想把自己的名字加到房產證上,沒想到,這回出了個奇葩。真是大千世界無奇不有啊!你有權拒絕他的無理要求,因為房子是你父母買的,而且貸款也是父母幫著還。連你都才有居住權,何況他了,如果他幫著還貸款,可以加他的名字。問問他能不能做到?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的父母幫你買房,幫你還貸,如果房子送給你,這就成了法律上的贈與,你就有了這個房子的全部產權。他們就失去了房子的所有權。這時如果你加上男方的名字,一旦離婚,他就有了房子的一半產權。所以,你應該考慮好。同樣道理,如果房子是他父母給他買的,一切費用由他父母承擔。房子的名字是他的,這時如果你把名字加上去,離婚後,你也獲得了一半產權。除非另有約定,男方的父母提出條件,房子送給兒子,與兒媳婦兒無關,兒媳婦兒只有居住權。一旦離婚,房子無權分割。


獅子貓她爹


我先問下女孩,這種不要臉的渣男你在哪裡尋來的?或者說你家招的上門女婿?你父母出首付還要為你還貸款,還是婚前買的房,你男朋友竟然尋思加上他的名字?即使是上門女婿,也不好意思提這種無理要求啊!反過來說,如果是男方父母出首付並還房貸,女方也不好意思提出這種無理的要求吧?

當然,如果男方能出裝修費,買家電,並且買車的話,你們還是可以考慮加這個名字的。還有,你們完全可以自己還貸款啊!你啃老,你還把老公卡拉上一起啃老,你真好意思?

既然你能這麼問,說明還不是那種被愛情衝昏頭腦的傻女子。如果加上名字,那婚後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你們要能一路平淡白頭到老還好,如果不能保證能一起到老,我看還是算了吧!

不是我勢力,現在這社會造就了所有人都勢力。我跟我老公還沒扯證時我們買房子他給錢他還房貸寫我的名字。當然我也不是不講理的人,我們首付不夠,我都是從我孃家借的,我怕婆家人閒話。(我們那時已經辦婚禮,老公那時在部隊,我們結婚申請讓別人郵寄的,等寄回來時,老公假期已到,就沒能去扯證。)

我舉這個例子就是想告訴這個姑娘,如果一個人一點不想付出就想得到你的東西,那這個人心裡不一定有你。


做個明媚的女子0911


女方應該注意的是,看能不能找個更好的嫁了。這種軟飯硬吃,吃的理直氣壯的男人好少見啊。

算了,女方這麼問,我們作為外人貌似不好多說啥。回到法律上,我們國家的房子和汽車作為家庭的主要財產,實行的是登記所有制。意思就是以法定登記機關的登記為準 具體到房子上,一般就是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房子就是誰的。具體到這個案子中,男方要是加了名字,雙方又不約定份額,那男方就有了一半產權。


看題目中的描述,該房子是女方父母在女方婚前所買,之後也是父母獨立還貸。這其實就是父母的房子。父母如果只寫女方的名字,《婚姻法》裡有規定,父母在婚前給自己女兒購買的房產,視為女兒的婚前財產。如果婚後,父母出資購買的,又只寫了女兒自己的名字,視為對女兒一人的贈與。


律師獨角獸


你父母首付買房並還房貸,說明他們希望房子歸屬你一個人,讓你婚後生活有保障。你卻想加上男友的名字,你是在辜負父母的苦心。男友想加名字也可以,支付一半房款。如果想空手套白狼,那你就止損讓他出局


情感家庭女性


是俺肯定不加,如今社會男人還沒房子有安全感😂😂這是你父母辛辛苦苦給你買房,不要考慮這問題,你倆日後有本事自己買房去😘😘

我跟他感情很穩,買房買車我都要加名字進去,防這點算為小孩,男人狠起心來比狗還沒良心😂😂我們家鄉去年就退回三對中婦女,三個女人年輕時陪男人打天下,去年江山得到了,美女立刻換😄😄

當,天離當天把小老婆帶回家,就是怎麼現實👎👎其中一個女算是我遠房親戚叫她姐,她算是比較聰明,偷偷存孃家二三十萬,離婚又給點錢,帶回一個18歲女兒,她人又會保養,回孃家沒多久就有人來想基她,她自己想開了,不嫁人了,拿錢開小店,陪女兒過下輩子,男人她是看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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