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暴力報告近三年下降 65.12%的案件涉「宿舍」

校園暴力五成因瑣事引發

最高法發佈校園暴力報告宿舍成為案件高發地

昨天,最高人民法院發佈了《校園暴力司法大數據專題報告》。《報告》顯示,校園暴力案件中,55.12%因發生口角、小摩擦等瑣事引發,而“宿舍”已成為校園暴力案件中高頻詞語。在涉及故意殺人罪的校園暴力案件中,65.12%的案件出現了“宿舍”一詞。

近三年呈逐年下降趨勢

《報告》顯示,近三年,校園暴力案件呈逐年下降趨勢。2015年,全國各級人民法院一審審結校園暴力案件共計1000餘件,2016年和2017年分別同比下降16.51%和13.37%。2015年,全國校園暴力案件有近2000名被告人。2016年,被告人數同比下降24.59%。2017年,被告人數進一步下降6.78%。而被告人為未成年人的佔比也呈逐年下降趨勢,從2015年的64.87%下降為2017年的60.79%。

從被告人情況來看,涉搶劫罪校園暴力案件超八成被告人為未成年人,涉強姦罪和強迫賣淫罪校園暴力案件中16至18週歲未成年人佔比最大,呈作案年輕化趨勢。被告人年齡為14歲至16歲的校園暴力案件涉及罪名較少,81.02%搶劫罪的被告人為未成年人,其中以16至18週歲為主。校園暴力案件中,被告人數在5人以上的案件佔比為6.27%,10人以上佔比1.1%,36.89%的被告人有自首情節。

從案發地域來看,校園暴力案件主要集中在河南、貴州、山東等地。北京、上海等人口密集地區校園暴力案件量佔比不高,案件量佔比分別為2.35%和0.48%。校園暴力案件涉及的罪名包括故意傷害罪、搶劫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故意殺人罪、強姦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侮辱罪、強迫賣淫罪等。2015年至2017年,57.5%的校園暴力案件為故意傷害案件。

五成校園暴力因瑣事引起

報告顯示,五成校園暴力案件因瑣事而起。校園暴力案件中,55.12%因發生口角、小摩擦等瑣事而引發;因滿足個人私慾進行搶劫、敲詐勒索、強迫賣淫、侮辱、強姦等犯罪行為的案件僅佔18.08%。

在涉及故意殺人罪的校園暴力案件中,近七成也是因瑣事引發。《報告》顯示,校園暴力案件中,誘發故意殺人罪的原因及佔比分別為:67.44%是因瑣事而起;21.74%是因感情問題引起;4.65%是為發洩個人情緒;其他原因佔6.17%。

此外,超八成校園暴力案件為無預謀的突發性衝突犯罪,而近七成涉故意殺人罪案件為預謀犯罪。2015年至2017年,13.46%的校園暴力案件中有事先謀劃情形,並且近三年案件量基本持平。在這些案件中,被告人實施犯罪目標明確、並進行了事前準備工作,其大部分原因為心懷怨恨或不滿進行打擊報復。在涉故意殺人罪的校園暴力案件中,69.76%是有預謀的犯罪。

宿舍最易發生校園暴力

報告顯示,“宿舍”已成為校園暴力案件中高頻詞語。通過對校園內教室、宿舍等場所進行詞頻分析發現,有35.31%的校園暴力案件中出現了宿舍一詞,而在這些案件中絕大部分案件的案發地就是在宿舍。在涉及故意殺人罪的校園暴力案件中,65.12%的案件出現了“宿舍”一詞。除了宿舍,校園暴力發生地點依次為教室、廁所、走廊樓道、操場等地。

2015年至2017年,88.74%的校園暴力案件受害人存在不同程度的傷亡情況。其中,11.59%的案件受害人死亡;31.87%的案件受害人涉及重傷;38.54%的案件受害人涉及輕傷;27.94%的案件受害人涉及輕微傷。

(原標題:最高法發佈校園暴力報告 宿舍成為案件高發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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