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違法建築」與「違章建築」的區別嗎?


大家好,今天一起來判別何為違章建築與違法建築?其實,在我們身邊的一些違建房屋,並非一律都屬於違法建築,也有部分屬於違章建築。其中,違法建築的範圍窄,僅指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所建造的建築物。違章建築的範圍較寬,指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所建造的建築物。

首先,何為違法建築,它是指未經規劃土地主管部門批准,未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擅自建築的建築物和構築物。(1)佔用已規劃為公共場所、公共設施用地或公共綠化用地的建築;(2)不按批准的設計圖紙施工的建築;(3)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築;(4)農村經濟組織的非農業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違反城市規劃或超過市政府規定標準的建築;(5)擅自改變工業廠房、住宅和其他建築物使用功能的建築

(6)農村經濟組織的非農建設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轉讓興建的建築;特區內城市化的居民委員會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農業用地非法轉讓興建的建築;(7)逾期未拆除的臨時建築;(8)違反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的其他建築。


再者,何為違章建築,它是指違反《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動工建造的房屋及設施。(1)未申請或申請未獲得批准,並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築物;(2)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成的建築物;(3)擅自改變了使用性質建成的建築物;

 (4)臨時建築建設後超過有效期未拆除成為永久性建築的建築物;(5)通過偽造相關材料向主管部門騙取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築物。因此,大家一定要做好區分,防止出現判別失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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