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燃氣關於完成激勵股份回購註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深圳市燃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根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有關條款及公司201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2018年7月3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五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回購註銷部分激勵對象限制性股票的議案》,由於激勵對象離職和個人績效考核結果等原因,根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公司回購註銷2名激勵對象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即435,500股以及回購註銷激4名激勵對象的擬第一批解鎖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即84,240股,合計519,740股,具體情況詳見公司2018年7月4日刊載於《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的《深圳燃氣關於回購註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029)。

公司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登公司”)開設了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並向中登公司申請辦理前述限制性股票回購過戶手續。2018年9月6日,上述股份已過戶至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內,該賬戶內的519,740股限制性股票將註銷。註銷完成後,公司註冊資本由2,878,319,874元減少為2,877,800,134元,公司將依法辦理相關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本次回購註銷完成後的股本結構情況如下: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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