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益訴訟既要「敢幹」又要「巧幹」

【原標題:行政公益訴訟既要“敢幹”又要“巧幹”——走進廣東省廣州市白雲區檢察院】

行政公益訴訟既要“敢幹”又要“巧幹”


1995年11月16日,廣東省廣州市白雲區檢察院幹警在共建單位廣東省電力線路器材廠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院情小貼士

●建院時間:1978年6月,廣東省廣州市郊區檢察院掛牌辦公;1981年4月更名為廣州市白雲區檢察院

●現任檢察長:馮磊(第五任)

●幹警人數:124人,40歲以下幹警86人

●最高榮譽:全國模範檢察院、全國先進檢察院

作為檢察改革的新生制度,如果要給行政公益訴訟貼上標籤,那麼一定會有“告官”這個字眼。從這個角度來看,行政公益訴訟工作並不容易開展。然而,在廣東省廣州市白雲區,這裡的行政機關與檢察機關達成了共建共治共享的配合默契,行政公益訴訟被高度接納。

默契並非一開始就具備。採訪期間,記者聽到這樣一個小插曲,兩年多前,當檢察院試點公益訴訟時,當地有行政機關發愁了:檢察院要把我們列為被告對象了,該怎麼辦?也有行政機關對檢察院表示不理解。

經過兩年時間實踐推廣,公益訴訟如今在白雲區早已不是什麼新鮮事,社會認知度和行政機關參與度大幅提升。

工作局面的打開,背後是一連串“逢山開路”的主動探索作為。通過大量走訪、座談、職能宣介等,白雲區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科幹警的身影幾乎出現在該區所有行政機關。準備工作進展順利,該院很快就在該區政務中心、12345政府服務熱線、“兩法銜接”平臺等有了“一席之地”:定期接收移送過來的相關線索,從中排查公益訴訟案件線索。根據排查而來的線索,該院依法提起一起公益訴訟,取得良好效果,時任區委書記馬文田曾專門作出批示,認為檢察機關通過辦理一起典型案例,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行政機關的觀念發生了轉變,他們開始明白,公益訴訟並不是‘找茬’,他們也能從中受益,從而形成了共建共治共享的良性循環,從當初的被動接受轉為現在的主動配合。”白雲區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科科長王志芳頗欣慰地說。

有了良好的外部環境,還需要檢察院自身練好內力。兩年來,該院不斷完善辦案機制,力促公益訴訟更加規範化、更具公信力。

為拓寬案源線索,白雲區檢察院對內整合資源,注重從偵監公訴案件中挖掘線索,對外與行政機關建立案件線索雙向移送機制,並積極探索與該區監察委建立線索移送機制,同時及時關注媒體曝光事件。

公益訴訟案件案情多疑難複雜,白雲區檢察院以專家諮詢形式,借用“外腦”提升專業能力。2017年,白雲區某地建築垃圾堆積成山,既破壞環境又隱藏滑坡風險,涉及國土、城管、農林等多家行政單位。“到底該找誰來負責,比較複雜。後來我們請專家會診把脈,及時理清了思路。”王志芳說。

而訴前程序的“過濾”作用,更是被白雲區檢察院發揮得淋漓盡致。“我們的目的是監督糾正行政機關違法行為,促進其依法履職,而不是把他們告上法庭。”王志芳表示,發現相關線索,該院首先做的是啟動訴前程序,通過發出檢察建議等途徑,儘可能把問題解決在法庭外;如果相關單位對檢察建議置之不理,不作為或者慢作為,那麼檢察機關將依法提起公訴。“司法實踐中,大家都比較配合檢察機關的工作,很多問題都在訴前程序環節得以妥善解決了。”王志芳說。

“主動作為、敢於作為、智慧作為,形成一套有白雲特色的經驗做法,打出一套熟練的組合拳,讓大家知道公益訴訟是幹什麼的、要解決什麼。既要‘敢幹’又要‘巧幹’,通過‘巧幹’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優質的檢察產品,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求。”白雲區檢察院檢察長馮磊這樣總結道。

數據顯示,兩年來,白雲區檢察院共提起公益訴訟4件,其中行政公益訴訟3件,民事公益訴訟1件。2017年7月,該院民行科被廣東省檢察院記集體三等功。

“當人民群眾對公益的渴望成為一股強大民意力量,誰也不能把‘公益’只當作口號喊喊。白雲區檢察院公益訴訟工作的開展,站位高、措施實、力度足,為促進依法行政,推動我區法治政府建設作出了積極貢獻。”白雲區委政法委副書記周賽波如是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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