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念「緊箍咒」 基金子公司遇「生死劫」

一度被監管套利“催肥”的基金子公司,如今卻因為政策風向的變化,而陷入了生死存亡的關鍵時刻。部分基金子公司已久不知新產品發行的“肉味”了!導致這種現象的原因,除了資管新規和證監會發布的細則等政策影響外,在實際操作中,基金子公司的“一對多”產品備案非常困難,尤其是非標業務基本停滯。據記者瞭解,這種情況已經持續了數月之久,一些基金子公司的高管已經開始尋找下家。

在某基金子公司總經理老張(化名)眼裡,這已經是個“死局”:指向明確的政策織成了一張大網,找不到“網眼”的基金子公司只能束手待斃。“據說,已經有基金公司意圖撤銷基金子公司牌照,也有基金公司在增資基金子公司後,頗為後悔,現在又盤算著減資了。”老張說,“在現有的資管格局下,轉型是非常困難的,弱小的子公司會先倒下。”

三道“金牌”層層趨嚴

短短數年,資管規模便攀升至11萬億元的基金子公司,令市場充分感受到政策紅利的力量。但所謂盛極必衰,剛剛達到人生巔峰的基金子公司,卻冷不丁地遭受政策的“棒喝”,運勢急速衰竭。

嚴監管政策的到來,連綿而且迅猛。2016年12月,證監會頒佈兩項新規,加強基金子公司的管理,其中首提淨資本約束的要求,震動了整個基金子公司行業,被稱為“史上最嚴”的新規。但不曾想,更沉重的打擊還在後面:今年4月份,央行等部委正式發佈《資管新規》,基金子公司等若接到了業務受限的第二道“金牌”;而在7月份,證監會發布《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運作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第三道“金牌”來的又快又狠,基金子公司的非標業務幾近停滯。

根據中國證券基金業協會披露的數據,至今年3月底,基金子公司的資管規模已經縮水至6.82萬億元。至今年6月底,資管規模進一步縮水至6.12萬億元。單純從資管規模變化來計算,與監管層發佈關於基金子公司監管新規的2016年底比較,縮水幅度已經高達4成。

與資管規模急劇縮水相伴的,是基金子公司新產品備案的難度不斷加大。老張告訴記者,目前基金子公司的新產品備案環節,如果是“一對一”產品,仍採用機器備案方式,簡單快捷;但如果是“一對多”產品,則要經過多輪的問詢,備案時間大大拉長。更要命的是,如果按照第三道“金牌”的要求嚴格執行,基金子公司在不轉型的前提下,現有業務基本停滯,公司的前途已是“生死一線間”。

股東態度生變

值得關注的是,伴隨著監管形勢的變化,基金子公司股東們的態度也變得微妙起來。基金子公司一度是股東們的“香餑餑”。在業務蓬勃發展的那幾年裡,由於沒有淨資本約束,基金公司的註冊資本普遍不高,因此股東的投資回報率高得驚人。某基金公司高管就曾向記者透露,如果只投入幾千萬元的註冊資本,資產管理規模能夠迅速做到幾百億元的話,那每年的回報率都至少在一兩倍以上。

“那是個黃金時代,超高的資本回報率,讓股東們很看重基金子公司。有不少基金公司的管理層還積極入股子公司,並且大力鼓勵基金子公司的業務發展。”老張說,“但也正是因為暴利的誘惑,導致基金子公司選擇了‘通道’業務這個捷徑,短期賺快錢的思路在整個行業都是普遍現象。”

而隨著基金子公司“通道”業務被政策限制,以及淨資本約束、同一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投資非標債權的金額不得超過全部資管計劃淨資產的35%等新規的影響下,基金子公司的回報率一降再降。在去年,記者採訪某基金子公司時,對方還表示,按照淨資本約束,基金子公司在增資後,年回報還有望達到40%以上。但今年回訪時,對方卻表示,能否有回報都很難預測。

事實上,一些實力不夠的基金子公司,其母公司已經流露出退出的想法。按照目前規定,它們有可能會放棄基金子公司牌照。而據記者瞭解,去年大舉增資的部分基金子公司,在今年證監會發布的新規之後,增資的效果被大幅削弱,它們也萌生了減資的想法。

加強風控謀轉型

需要指出的是,在基金子公司業務中,“一對多”專戶佔比並不高。而在新規裡,限制更多的是“一對多”專戶業務。因此,儘管如銀行等金融機構會因為《資管新規》而減少基金子公司“一對一”專戶業務規模,但通過另闢蹊徑,“一對一”項目卻有可能成為基金子公司的救命稻草。

老張告訴記者,一般來說,為了防止和母公司之間形成利益衝突,基金子公司的“一對一”專戶更多還是“通道”項目。未來,基金子公司是否會大力發展通道之外的“一對一”專戶業務,則需要看母公司的統籌安排。但是,“一對一”專戶業務卻並非沒有瑕疵。在今年2月底,某上市公司實控人被證監局行政處罰時,就曾披露有三家基金公司的定增資管計劃淪為了該實控人違規的“通道”。而記者在採訪中也瞭解到,部分“一對一”專戶產品中,基金公司主要就起到一個通道的作用,具體操作指令往往會來自於客戶。

業內人士則指出,從上文的案件中汲取教訓,需要警惕基金子公司在向主動管理方向轉型時,其中主投二級市場的“一對一”專戶項目淪為不法分子操縱市場的“通道”:如果有人在不同的基金子公司開設多隻“一對一”專戶產品,集中於投資單隻或少數股票,對股票價格造成明顯影響,就會涉嫌操縱股價,而基金子公司則會涉嫌讓渡管理權的違規操作。因此,基金子公司在轉型過程中,加強風控仍是首要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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