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單車倒閉後,單車都怎麼處理了?

青澀年華HXL


共享單車公司倒閉後,單車就像是撒出去的網,有兩個選擇:一,收回來,二,被遺棄。

首先,我們看看第一種。

上圖是已經倒閉的“小鹿單車”的公告,從第一點來看,“公司積極配合政府工作”“收車”這些字眼我們知道了,政府的態度就是讓倒閉公司自己收拾爛攤子。畢竟當東西被遺棄後一直不處理就成了“垃圾”,影響市容市貌不說還會引起諸多不便。

可實際上,很多公司雖然會回收,但是這個成本較高,而且很多公司倒閉後老闆帶著錢跑路了,剩下的爛攤子估計也沒人接。

所以,更多的可能就是第二種,不管不問,任其自生自滅。

其實在這個“共享單車”整個消費閉環中,最受傷害和無辜的就是單車了。

不管是在報廢前還是倒閉後,隨處都可以看到“屍橫遍野”的共享單車。所以,從消費者對共享單車的處理來看,還是從公司的處理角度來看,單車的處理方式折射出了我們的國民素質問題。

首先是公司的態度方面,經營共享單車是為了讓大家變得方便,還是為了賺取押金;從用戶的使用態度來看,是不是因為不是自己的就可以隨意亂扔亂放,甚至撕掉二維碼變成自己的專屬出行工具。

公司的態度和用戶的態度就決定了共享單車的最終結局。而從一二線城市也好,三四線來看也罷,甚至不管是共享單車有沒有倒閉,無數的共享單車都被像隨手一丟了垃圾一樣被拋棄堆成一堆……是不是我們都缺少社會責任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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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我也很感興趣。據我所知,目前並沒有哪個部門或公司出來牽頭制定解決措施,那麼隨著共享單車“倒閉”潮的到來,這個問題會越來越是個問題。粗略分析了一下,目前這些單車可能會有這幾個去向:

一、平臺進行回收。這種情況基本不會出現,因為正常情況下平臺肯定是彈盡糧絕才會倒閉,既然倒閉了,自然沒錢去回收。回收需要成本,收回來不但不能變現還得繼續支出。有些蓄謀攜帶押金跑路的平臺,更加不可能想著回收了。

二、政府進行統一處理,集中銷燬再利用。這種可能性也不大,因為這是一件十分耗費人力物力的事情,企業倒閉留下的爛攤子,憑什麼讓政府背鍋。況且即使企業倒閉,這些單車還是公司的固定資產,政府也不好處置。

三、做為未退回押金用戶的補償。這個其實有一部分用戶已經這樣做了,但這也是無奈之舉,用戶根本就不想用押金換回一輛有顏色標識、騎行又很費力的共享單車做為私人財產,而且這還可能涉及到盜竊等問題。

四、堆放點。這是目前大部分共享單車的去處。每座城市都有很多共享單車的集中堆放點。通常城管執法人員會把違規停放、報廢、以及無人監管運營的單車送到各轄區內堆放點。到了這裡的單車,無論新舊好壞,基本就沒人理會,任其自生自滅。但這樣問題並沒有解決,一是造成資源浪費和環境汙染,二來停車場容量有限,不可能無限制容納源源不斷湧來的共享單車。

五、散落在城市的各個不起眼的角落,蒙塵、生鏽、腐爛。

共享經濟的美好前景,吸引資本一擁而上盲目燒錢,最終只有少數人能夠勝出,大部分玩家不但血本無歸,最終還要連累全社會一起買單。商家可以跑路,但相關部門不可以不理,這個問題會越來越突出,希望早一天面對,早一天找到解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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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扔著也是浪費,那我是不是可以推回家呢?尤其是對於那些平臺倒閉又沒有退回押金的用戶,我是不是可以拿幾輛回家作為補償?畢竟我的錢放在溫都金服理財還能有利息,放你這直接沒有了,拿幾輛車不過分吧?目前平臺倒閉後單車的後續處理問題還沒有明確的規範,我們可以具體分析一下可能出現的幾種情況。



一是平臺進行回收,這種情況基本不會出現,因為回收也需要成本,平臺都已經倒閉了肯定也沒有錢用來進行回收,尤其對於一些跑路的平臺,公司都已經人去樓空了就更不可能想著回收了。對於還沒來得及投放的單車,企業倒是可以當成普通自行車低價銷售。

二是政府進行統一處理,集中銷燬再利用。這種可能性也不大,因為這是一件十分耗費人力物力的事情,企業倒閉留下的爛攤子,憑什麼讓政府背鍋。

三是找一個地方隨便仍在那裡,讓其自生自滅,像上圖中的長龍一樣,但這樣並沒有解決問題,還是會造成資源浪費和垃圾汙染。

四是充分發揮人民群眾的力量,對於那些押金退不回的用戶,可以以單車作為補償。既能挽回一些經濟損失,又能減少垃圾單車問題。不過這又可能涉及到盜竊等問題,目前還只是個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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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興也勃焉,其亡也忽焉。這句話用老描述共享單車的風風火火闖九州,簡簡單單曬沙灘是很準確的。

從蜂擁而來,到關門閉戶,這速度也是沒誰來,可能是近年來最壯觀的一次投資“風口事件”。而伴隨諸多共享單車倒閉,是無數繳了押金的用戶,退款無門;以及無數暴曬街頭無人看管的單車。

而在企業倒閉之後,這些共享單車,大部分都往城市集中堆放處擱了。

不過,不同倒閉方式有不同處理途徑。

蓄謀攜帶押金跑路的平臺,基本上是不管不顧。部分單車進入城市集中堆放點,小部分被欠發工資的員工,抵工資帶回家了。還有一部分,被繳押金的用戶,當作押金退返騎回家自用了。

資金鍊斷裂而破產倒閉的企業,因為要處理員工事宜,回收大部分單車,集中處理,然後用這些費用,用於員工工資發放。如果還有一點兒餘錢,那就是用於退押金。

不過,因為回收處理費用也蠻大的,所以基本上都是自生自滅。目前大部分倒閉企業的共享單車,都集中在堆放點。每座城市都有很多共享單車的集中堆放點,通常城管執法人員會把違規停放、報廢、以及無人監管運營的單車送到各轄區內堆放點。

這些單車,最終會進入廢品收購站,統一處理。

所以,投資最忌跟風。不是人說風口就是風口,不要因為熱門就急匆匆上馬,有時候做投資,燒冷灶比搶熱點更有前途。

而對於損失押金的用戶來說,這是一個無妄之災。不過,在繳納押金的時候就應該注意到,那些不靠譜的共享單車,可能很快就會倒閉,對這種狀況,應該有一些基本的判斷。押金退不回來,就當交學費吧!


波士財經


最近關於共享單車的問答集中爆發,多數都集中在退還用戶押金上。就此,普法君給個建議:正確實施法律賦予的自力救助權利,推輛單車回家吧,每天可勁兒的騎,把剩餘資金使用完嘛。

當然,這種做法或許會有人說你不守法,那普法君就先替眾多車友們跟這種觀念抬個槓,把這種觀念給懟回去。

1、有人說:你這是盜竊。

懟之:我支付了押金,就有騎車的權利呀?何來盜竊之談?

還有,要盜竊嘛,也去盜竊個高檔玩意兒嘛,弄輛帶色兒、噴字的自行車回家,生怕人家不知道是共享單車咋滴?有這麼傻的小偷啊……

我交了押金,你倒閉不退錢,那我就可以正大光明騎你的自行車。這話走到哪裡都有理。

2、有人說:人家企業倒閉了,正在清算呢,你再騎就是侵佔公司資產。

懟之:侵你大爺!這種單車公司動輒欠款幾億、幾千萬的,公司財產有嗎?辦公室是租的,值錢的也就剩那幾輛自行車了。你這傢伙一清算可好,員工工資、社保、供應商欠款、物業費用,後面才是用戶押金……

好傢伙,感情到我手剩不了幾毛錢了,我推輛自行車走怎麼著了?這在法律上叫一定範圍內的自力救助好不好。

3、人家公司遇到困難,你騎走車子屬於趁火打劫。

懟之:拜託啊大哥,前面說的很清楚啊,我是繳了押金的,咱是正大光明的行為啊。

再說了,出廠價幾百塊不等的自行車,風吹日曬這麼久,一輛車能變現多少錢還真不一定呢,搞不好還值不了押金的價。

以上,就是普法君總結的幾點網絡意見及對策,繳了押金的兄弟姐妹們,儘管騎吧,有人說你,就按照普法君教的去懟。

相信我,沒錯的。


普了次法


黑心商把騙投資人並叫客戶繳納押金,然後滿天覆蓋,之後,轉移騙來所得,找個理由破產……。屬於偷空鑽營新的騙術之一!杜絕此事衍生的方法:建立一個監管平臺,客戶所交的保證金在第三方的監管平臺上,遇到破產就把保證金退給客戶,客戶僅需用一次給商家轉一次,另外,讓商家再按比例向監管部門繳納一定數額的善後保證金。遇到破產就用此款善後。


琴笛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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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各路共享單車墳場可以看到,實際上共享單車企業倒閉之後,單車並未有得到妥善的處理,而是被肆意地擺放在墳場當中,不了了之。另外有些情況,如小鳴單車的破產案,政府會牽頭回收共享單車,並將單車出售給廢品回收公司,儘量榨取破產共享單車企業的剩餘價值。

但對大多數情況來說,當企業破產後,共享單車都只會繼續流落街頭,任憑風吹日曬。


雷科技


今年有很多共享單車品牌由於資金鍊斷裂而停止服務,原來鋪設在市區的很多共享單車成了“棄兒”,對於如何處理這些共享單車也讓城管部門們非常頭疼。

當共享單車企業倒閉後,基本上失去了對這些單車的日常保養,造成很多單車損壞,無法正常使用,其中一部分好的,會被一些人據為己有,因為單車主體公司已經不存在了,也沒有人對這些人進行追責。而對於一些無法正常使用的,最終會變成城市垃圾,會被城管和市政部門清理掉,但清理過程也是要耗費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會造成社會資源的極大的浪費。

從結果來看,這樣的創業項目並不值得推崇,極少數人的成功,造成社會資金,資源極大的浪費,並不是一種好的發展模式。


未來十年新零售


這個話題是不是問得太庸俗了點?是不是應該首先問問用戶的損失如何處理?職工的利益如何保障!

共享單作為新生事物,其興也勃、其亡也忽。剛剛還在各方角逐、方興未艾中陶醉,一夜間單車變成了墳場,企業變成了荒原。令人唏噓,使人悲嘆!事己至此,誰來為受害者埋單,就是重中之重。那麼,誰是受害者?用戶押金無法取回是受害者無疑;企業職工因企業倒閉欠發工資,得不到補償是受害者無疑;企業成為無序竟爭的犧牲品是受害者元疑;政府被迫收拾殘局,費力不討好,也是受害者無疑。在這麼多受害者中如何按照輕重緩急處理並照顧如各方利益?是問題的核心,而不應該先討論自行車怎麼去處理。

共享單車作為企業,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收在市場競爭中經營,就有盈利發展與破產倒閉兩種可能。既是破產倒閉,就必須按照《公司法》規定的破產程序進行。首先是企業清算,資產變現。那麼,散落在各地的自行車無疑是主要資產,需要收集變現。在資產變現後按照以下順序償還:1、企業職工拖欠工資、各項保險及破產安置費用。2、國家集體貸款。3、個人欠款,即用戶自行車押金。在完成第一順序、第二順序還款人欠款以後,歸還用戶押金只能按比例進行了。

共享單車的殘局處理並不十分複雜,可事情過後是否應該深刻反思,舉一反三,避免類似事情的重複?比如,共享單車作為推動城市發展解決交通擁堵的首創者,在一開始便得社會各方的充分肯定,也是否具有獨立知識產權,應該受到專利保護?如裡政府不批准那麼多仿冒企業介入,及時制止這種殘酷的竟爭,也許現今的損失就會小一些。如果實力不足的企業早日認清形勢,不參與這種無畏的爭鬥,也許如今的損失就不會這麼殘。如果用戶對押金騎車的風險意識早有預測,也許就不會造成今天血本無歸的局面。而今,一切也許已經成為現實,就只能依法等待結果了。


秀容孝道景仰


呵呵..成共享單車誕生(大概3年前)到現在一個一個共享單車倒閉,我的沒有用過一次原因如下:1.騎它的車要下個app(麻煩),還要交那麼多押金(押金夠我買一輛自己喜歡的顏色,喜歡的款式,喜歡的新自行車了)關鍵是一個牌子一個app,一個牌子就一筆押金呀..........2 .共享單車對我來說確實不怎麼實用,騎的太遠好累,太辛苦了,畢竟共享單車騎來都好重,太難踩了費力呀...騎的近吧...比如騎去河邊釣魚,釣魚收工的時候一看(尼瑪)被別人(共享)騎走了,只有走路回去了,都知道釣魚的地方都比較偏僻,沒有的士的....苦命的娃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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