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與法人代表哪個有權利賣公司?有何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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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沒有權利賣公司,有權決定這種事的機構應該是公司的權利機構-股東大會(股東會)。

公司法人和法人代表

公司法人是一種組織形式,我國的公司法人有兩種形式,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是代表公司行使職權的自然人。

《民法通則》規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一般是由公司的董事長或總經理擔任,具體要看公司章程如何進行約定。

關於“賣公司”

所謂“賣公司”,指的是公司全體或大部分股份對外轉讓給同一受讓人的行為。

股權轉讓是股東自治行為,《公司法》也規定股東對外轉讓股份需要經過其他股東過半數以上的同意。

實務中,通常是收購人同股東分別接洽商談收購事宜,或者向全體股東發出收購要約,同時被收購公司內部通過股東會決議,達成一致後分別簽署轉讓協議。

個人看法,僅供參考,不當之處,還望指正!好讀書不求甚解,尤喜武俠、推理,歡迎朋友們相互交流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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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是指法律賦予公司(包括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這種經濟組織具有和自然一樣的權力,即為法律上的人格者,包括對公司財產的所有權(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處分權),名譽權,專利權等經濟權利。法人代表是指代表公司(法人)行使權利的自然人。法人代表對外代表公司,對內行使公司權利。法人代表一般由董事長或執行董事擔任。賣公司是對公司所有權的處分,須經全體股東或具有多數表決權的股東(以公司章程為準)同意方可生效,否則法人代表無處分權。若法人代表也持有股份,僅對所持股份出售,亦須徵得其他股東同意,其他股東不同意轉讓的,須回購要轉讓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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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不是人,是公司人格化的一種說法!

法人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行使權利的自然人!

原則上法人和法定代表人都不能賣公司!

公司買賣其實應該理解為公司的所有權人具有處分權利!而公司的所有人有時候不是法定代表人一個自然人!而是許多投資入股的股東!

股東為了成立公司務必會設立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這兩個會才是所有權人!在股東會中持有相關股份的人可以出售自己名下的財產份額為限的股權!每個人的股權都賣出,就可以認為公司賣出了!

也可以全盤賣出,比如上市公司全資收購就是典型案例!

另外法條說的很清楚

 公司法第七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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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公司法人代表應該在公司懂事會形成的公司法人、由公司法人授權下法人代表才有資格在有條件範圍內售賣或宣佈破產。若個人全資公司又不同了,個人直接就可依法處售。


洞賓5690943510


都沒有權利,除非法人代表是公司的全資股東。我們先來理一理這幾個概念的含義:

公司法人

從法律語言上,把某些組織機構定義為“法人”,而公司法人是相對事業法人出來的一個概念。

公司法人是一個以盈利為目標的組織。

事業法人是不以盈利為目標的組織。

但是法人是一個組織的概念,這個組織裡的股東不管是怎麼樣構成的,拆解到最後都是由人組成的,這一堆人共同成為了這個組織的所有者。

法人代表

不管是公司法人還是事業法人,成立以後都以“法人的名義”參與到社會的運作當中,但是,組織是一個虛擬的概念,始終需要一個活生生的實體去操作,去蓋章,去簽字,那麼,虛擬的法人無法做,就在組織這一堆所有者中選出來一個成為“法人代表”,由法人代表代為行使“法人”的權利義務。因此,法人代表可以是股東中的某個人,也可以是股東推選出的一個股東以外的第三人。

明白了上面2個概念以後,我們就可以確認一件事了,不管是法人還是法人代表,都是沒有資格處置公司的。那麼,什麼人才有資格賣公司呢?答案只有唯一的一個:絕對控股的大股東賣掉自己的所有股權才符合我們常規認為的賣掉公司

除了絕對控股股東,所有人都沒有能力賣公司

一家公司裡可能會有很多股東,像上市公司可能會有幾十萬的股東,這些股東在日常交易的過程中,公司都不能算是被賣掉,因為這些股東都影響不了公司的日常經營,而能做到這一點的就只有絕對控股的大股東。

因此,在絕對控股的大股東在進行股份轉讓到一定程度,公司的控股權發生了變更,這個時候我們才可以把它稱之為,賣掉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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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法人是指在法律上公司就如一個人一樣擁有權利與義務。但這不是真正的人,這是公司在法律上的一個地位名稱。

2、法人代表的正確名字應該是叫法定代表人,就因為公司本身不是一個人,所以公司的所有行為就必須要有一個人來代表行使,這個全權代表公司的人就叫法定代表人。

3、法定代表人只是法律上的公司代表人,而這個人不一定是公司的股東或老闆。

4、公司的所有權是屬於公司的投資人,即股東。

5、法定代表人的權力來自公司股東的授予。所以只有真正的所有人才有權出讓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股權,這就是股東。


alun50332661


《民法通則》規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一般是由公司的董事長或總經理擔任,具體要看公司章程如何進行約定。

關於“賣公司”

所謂“賣公司”,指的是公司全體或大部分股份對外轉讓給同一受讓人的行為。

股權轉讓是股東自治行為,《公司法》也規定股東對外轉讓股份需要經過其他股東過半數以上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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