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環保督察組「回頭看」反饋——8個整改問題未完成,11個市政府被通報

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反馈——8个整改问题未完成,11个市政府被通报

8月29日,自治區環境保護廳召開2018年8月例行新聞發佈會,通報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廣西整改情況,發佈我區2018年上半年水環境質量狀況,介紹我區飲用水源地保護專項行動環境問題清理整治進展情況。

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反馈——8个整改问题未完成,11个市政府被通报

自治區環境保護廳介紹,根據第五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回頭看”及我區自查自檢情況,《廣西壯族自治區關於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的整改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要求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我區應在2018年6月前完成的28個整改問題中,有8個未完成, 現予以公開通報。

1.自然保護區面積和界線確定問題

《方案》定於2017年底前完成未確界自然保護區的確界方案上報工作。但目前仍有7個自治區級保護區未完成確界,部分違法違規項目未及時退出保護區。整改責任主體為南寧、桂林、玉林和崇左市人民政府。

2. 合浦縣儒艮自然保護區被養殖場侵佔問題

《方案》定於2017年6底前完成儒艮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範圍內的全部養殖場進行清理整治。但目前保護區實驗區內仍有數家養殖場未清理,整改責任主體為北海市人民政府。

3. 全區城市空氣環境質量下降問題

《方案》定於2017年底前全區城市PM10和PM2.5濃度分別控制在56微克/立方米和35微克/立方米以下。但2017年部分設區市空氣環境質量未完成自治區“大氣十條”考核任務,影響全區城市空氣環境質量指標。整改責任主體為梧州、貴港、玉林、百色、賀州和來賓市人民政府。

4. 重點河流水質下降問題

《方案》定於2017年底前使重點河流水質得到改善。但2017年底,南流江、欽江、下雷河等河流汙染問題沒有得到根本解決,水質不能穩定達到國家要求,個別河流水質出現下降。整改責任主體為玉林、欽州和百色市人民政府。

5. 鋼鐵和鐵合金小冶煉企業淘汰問題

《方案》定於2017年3月底前對北海、欽州、防城港市鋼鐵、鐵合金行業進行清理整頓,但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督察期間,發現欽州市存在“散亂汙”小冶煉企業違法生產現象。整改責任主體為欽州市人民政府。

6. 梧州市飲用水源保護區排汙口問題

《方案》定於2017年6月底前完成一級保護區9個排汙口截汙治理,但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回頭看”督察期間,發現仍有排汙口沒有整改到位。整改責任主體為梧州市人民政府。

7. 南寧市黑臭水體問題

《方案》定於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城區黑臭水體,但2018年5月國家黑臭水體專項督查通報南寧市完成黑臭水體整治任務僅為71.1%。整改責任主體為南寧市人民政府。

8. 重點企業固廢處置問題

《方案》定於2017年底前完成華錫集團來賓冶煉廠雞公山渣場無害化治理,廣西銀億科技冶煉有限公司制磚生產線逐年消化原堆存廢渣。但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回頭看”督察期間,指出華錫集團來賓冶煉廠環境汙染問題整治不到位,依然存在風險隱患;廣西銀億科技冶煉有限公司廢渣治理進展緩慢,並違法建設新項目。整改責任主體為來賓市、玉林市人民政府。

以上問題,自治區環境保護廳將嚴格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的要求和時限,督促各整改責任單位完成整改,並接受社會監督。

我區2018年上半年水環境質量狀況

上半年,我區水環境質量整體保持穩定,水質優良。51條主要河流97個斷面中,滿足或優於Ⅲ類水質的斷面90個,水質優良比例為92.8%,同比上升3.1個百分點,水質狀況優;超Ⅲ類水質的7個斷面主要出現在獨流入海的南流江、欽江、白沙河等河流;列入國家“水十條”考核的52個地表水斷面中,水質優良比例為96.2%;未達到優良的2個斷面是南流江橫塘和亞橋斷面。近岸海域國家考核站位一、二類海水比例為90.9%,設區市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為92.5%。

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反馈——8个整改问题未完成,11个市政府被通报

此外,為更好地開展水環境問題整治工作,我區將水源地整治納入廣西堅決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1+4”戰役中,積極開展飲用水源地保護專項行動環境問題清理整治。截至7月20日,廣西水源地保護區排查發現的248個市級問題中,已經完成105個問題清理整治工作,完成率42.3%。生態環境部督查組交辦的165個問題,已經完成81個問題清理整治工作,完成率49.1%。

自治區環保廳表示,下一步,我區將強化督查深入推進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對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工作情況開展省級“回頭看”,嚴防問題反彈,同時,加強監測監控預警,推進水環境問題整治工作,著力打好碧水保衛戰。

|本報記者:吳志剛

|通訊員:昌苗苗、藍皓璟、麥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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