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剛準備打第一個字時,腦中突然蹦出一首歌,是張震嶽的《 愛我,別走》。
以前,在我不懂愛為何物時聽,只覺得這首歌比較有節奏感,從一個外表粗糙的漢子口中唱出這樣的歌曲,是挺悲傷的,而這種悲傷於我更像是少年不知愁滋味,為賦新詞強說愁。
如今再聽,悲傷也有,但更多的是覺得想笑。
尤其是歌詞。
“愛我別走”,這句話多像一個棄婦的哀怨和乞求。
一個決定離開你的人,必然是不愛你的,愛你的人捨得棄你遠去嗎?
而你對一個不愛的人說,“愛我別走”,不是自取其辱是什麼?
既討不到愛,也失了自尊。
還有什麼“再給我一點溫柔”,還不如再你給一點冷酷,讓你儘早死心來的痛快。
這種歌就聽聽節奏,歌詞真是別再細究了。
最近,有個年輕人很是為情苦惱,她來找我傾訴。
她喜歡一個男生,飛蛾撲火式的主動追求,一味付出的結局是被男生利用了她的這份喜歡,完全的徹底的遭遇了始亂終棄。
她遍體鱗傷,久久走不出來。
聽完她的講述,我就回復了一句話,“別愛不愛你的人。”
02
在此,我要推薦一部美國電影《 他沒那麼喜歡你》(He’s Just Not That Into You)。
影片開頭,生活在世界各地不同國籍,不同膚色的女人們,卻幹著相似的事情,就是相互勸說閨蜜,“他一定是忙,不是不喜歡你。”
而事實上,忙是最常用,也是最蒼白無力的藉口。
一切不過是自欺欺人,不喜歡才是殘酷的你不願接受的真相。
網絡上有一段話,想送你回家的人,東南西北都順路;願陪你吃飯的人,酸甜苦辣都愛吃;想見你的人,千山萬水都能趕來。
這種話若不是二十歲左右人寫的,就是寫給這個年齡段人看的。
不是不好,而是太理想化。
過了那個年齡的人,大概都不信這樣話,但不相信不代表不向往。
愛情本就是理想化的產物,值得嚮往。
所以,這話有一定道理。
因為,心中若真有一份惦念,行動必有一份表達。
03
世間唯有愛無法強迫,唯有死亡無法挽回。
網易雲音樂裡說,到了一定年齡,必須扔掉四樣東西,沒意義的酒局,不愛你的人,看不起你的親戚,虛情假意的朋友。
針對愛而不得,遭受情苦的人,我提兩點建議:
一是面對不愛你的人,千萬別苦苦哀求,別死纏爛打,尤其別自我折磨。
二是更愛自己,更愛愛你的人。
你覺得一個人“特別” ,重點在於“你覺得” ,而不是他(她)真的特別,搞清楚這一點之後,好像放下誰都沒有太難了,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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