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朗乾坤,終究是「邪不壓正」

崑山寶馬男砍人被反殺一案終於塵埃落定,崑山警方通報:於海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依法撤案!

崑山檢察院的通報也做出了同樣的認定,其中有一段寫得極好:

於海明搶刀後,連續捅刺、砍擊劉海龍5刀,所有傷情均在7秒內形成。面對不法侵害不斷升級的緊急情況,一般人很難精準判斷出自己可能受到多大傷害,然後冷靜換算出等值的防衛強度。法律不會強人所難,所以刑法規定,面對行兇等嚴重暴力犯罪進行防衛時,沒有防衛限度的限制。“合法沒有必要向不法讓步”。正當防衛的實質在於“以正對不正”,是正義行為對不法侵害的反擊,因此應明確防衛者在刑法中的優先保護地位。

這段措辭,可以說是入情入理,說到大家的心坎兒裡去了。“法律不會強人所難”,說的是那些冰冷的文字條款下,體現的是對人性的保護;“合法沒有必要向不法讓步”,說的是在如今這個時代,正義終將被彰顯,我們不用恐懼,不用害怕,不用向任何邪惡低頭。

人民日報轉發了一位網友的評論:“不知道為何就哭了,這一天天的,這是我看到的唯一一件好事,唯一一件

!”

朗朗乾坤,終究是“邪不壓正”

人們為什麼同情於海明,因為於海明就是千千萬萬個我們自己啊,我們每天幸幸苦苦工作,養家餬口,規規矩矩遵守社會規則,與人為善,不爭不搶,疲憊勞作之餘騎著電動車回家,先被寶馬車衝撞逼停,再被滿臉橫肉的黑社會毆打羞辱,甚至被花臂男拿著砍刀劈砍威脅。

你說,我們該怎麼辦?為什麼老實人總是被欺負?為什麼安分守己、循規蹈矩的公民要被傷害?這不公平,這也不人性。於是“龍哥”砍人的刀掉了,於海明正當防衛,匹夫一怒,流血五步。

崑山警方和檢察院做出了公正、理性、人性的判斷和通報,於海明在生命受到威脅的時候,七秒鐘正當防衛,最後追砍的兩刀均未砍中。

劉海龍(花臂男)先下車與於海明發生爭執,經同行人員勸解返回車輛時,劉海龍突然下車,上前推搡、踢打於海明。雖經勸架,劉海龍仍持續追打,後返回寶馬轎車取出一把砍刀(經鑑定,該刀為尖角雙面開刃,全長59釐米,其中刀身長43釐米、寬5釐米,系管制刀具
),連續用刀擊打於海明頸部、腰部、腿部。擊打中砍刀甩脫,於海明搶到砍刀,並在爭奪中捅刺劉海龍腹部、臀部,砍擊右胸、左肩、左肘,刺砍過程持續7秒。經法醫鑑定,劉海龍身中5刀。劉海龍受傷後跑向寶馬轎車,於海明繼續追砍2刀均未砍中,其中1刀砍中汽車(經勘查,汽車左後窗下沿有7釐米長刀痕)。
朗朗乾坤,終究是“邪不壓正”

崑山公安局最終判定,電動車車主於海明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公安機關依法撤銷於海明案件。崑山市人民檢察院認定,本案中,死者劉海龍持刀行兇,於海明為使本人人身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暴力侵害,對侵害人劉海龍採取制止暴力侵害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其防衛行為造成劉海龍死亡,不負刑事責任。公安機關對此案作撤案處理符合法律規定。

所以,正當防衛的於海明會說:“感謝國家、人民政府和人民警察”。

是的,長久以來,我們往往對好人、老實人太苛刻,對壞人太包容;面對暴力威脅、凌辱的時候,我們總是在勸被害者不要衝動,能忍則忍,能認慫就認慫,退一步海闊天空,面對持械威脅的時候,我們總是在勸被害者趕緊跑吧。我們總想著和稀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但是,化解了眼前事,卻讓黑惡勢力嚐到了甜頭,他們知道,一般人沒有時間,沒有精力陪他們扯蛋,總想著趕緊了結。於是他們就會得寸進尺,更加囂張,到處無事生非,找普通人的麻煩。一頓威脅、辱罵、拳腳相加、持刀恐嚇,就能讓許多人屈服。在一個文明社會中,遵守規則的人受到侵害卻要忍氣吞聲,而那些肆無忌憚的流氓地痞橫行無忌,這是不正常的。

朗朗乾坤,終究是“邪不壓正”

邪惡就像是瘋狂生長的野草和藤曼,只要社會給它一點點的空隙,給它一點點的營養,它們就會瘋狂生長,最後長到遮天蔽日。在經濟快速增長的時代,老實人倖幸苦苦工作,做小生意,往往不如那些走歪門邪道、非法經營、欺行霸市、碰瓷敲詐、放高利貸的黑社會獲利更多。

這就給了社會一個不好的啟發,做一個正派人,似乎還沒有一個作奸犯科之徒過得好?這就會影響一代的年輕人,讓他們不崇拜艱苦奮鬥的工人、農民,而崇拜滿身花繡、欺壓良善的古惑仔。而某些完成了原始積累的“黑社會老大”的洗白上岸,成為地方上企業家典範,更是讓人產生“殺人放火金腰帶,修橋補路無屍骸”的錯覺。

這不是一件好事,我舉個例子,如果這一次於海明不反擊,掉頭跑了,“龍哥”就又成功了一次,他就會愈發囂張,日後欺負更多的老實人,他手下助威的小混混們也會產生錯覺,認為整個社會都是些好欺負的弱雞,他們就會更加肆無忌憚。“龍哥”可能會再進去幾次,但都會因為“小事兒”而被釋放。如果他混的越來越好,在利益的驅使下,就會和當地基層的政企搭上關係,偶爾他也會做出幾件好事,獲得更多的“見義勇為”表彰。到那時候,要剷除他們,就要付出更大的代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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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覺得我危言聳聽,劉漢也不是第一天就成為劉漢的。

《史記.遊俠列傳》中記載,郭解年輕的時候,不過是個兇狠狡詐,親手殺人的賊人;然而中年發達之後,就成功洗白上岸,成了慷慨仗義、急公好義的郭大俠。天下人都稱頌他的好處,窮人叫他郭大善人,富人說他功德無量,官員說他是義士。漢武帝派人來捉他,地方官員和士紳拼著自殺也要偷偷放他走,中央的名臣大將都要替他說情。然而漢武帝是個聰明人:“既然這樣,他肯定不是好人,非殺不可!”

一個文明昌盛、經濟繁榮、法制完善、民眾覺醒的社會,不需要什麼“郭大俠”,什麼“大善人”,更不需要什麼黃金榮、杜月笙。這些歷史陰溝中的渣滓,早就該時代的浪潮沖刷乾淨,留給天下人一個清明世界。

我們的法律和文化,不該讓老實人吃虧,讓遵守規則的文明人受辱,“忍讓”的傳統,該改一改了。崑山警方的通報,不是大快人心,而是讓所有的老實人都鬆了一口氣,法律不會強人所難,合法沒有必要向不法讓步。面對黑惡勢力的侵害,我們可以合法地反抗,去保護我們自身的安全。

崑山檢察院的通告中還寫道:

實踐中,許多不法侵害是突然、急促的,防衛者在倉促、緊張狀態下往往難以準確地判斷侵害行為的性質和強度,難以周全、慎重地選擇相應的防衛手段。在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上,司法機關應充分考慮防衛者面臨的緊急情況,依法準確適用正當防衛規定,保護防衛者的合法權益,從而樹立良好的社會價值導向。本案是劉海龍交通違章在先,尋釁滋事在先,持刀攻擊在先。於海明面對這樣的不法侵害,根據法律規定有實施正當防衛的權利。人身安全是每個公民最基本的要求,面對來自不法行為的嚴重緊急危害,法律應當引導鼓勵公民勇於自我救濟,堅持同不法侵害作鬥爭。司法應當負起倡導風尚、弘揚正氣的責任,檢察機關也將會依法保障人民群眾的正當防衛權利,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讀到這裡,我們應該為崑山市的公檢法鼓掌,什麼是依法治國,什麼是與時俱進,這就是了!

朗朗乾坤,終究是邪不壓正的!

PS:好事成雙,另外還有一個好消息,廈門大學那個辱華的“精神日本人”,那個囂張跋扈,瘋狂媚日,不斷挑釁民眾底線的“潔潔良”,終於被開除黨籍了。

朗朗乾坤,終究是“邪不壓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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