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点5000,低了吗?

个税起点5000,低了吗?

个税起点5000,低了吗?

个 • 税 • 改 • 革

8月27-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二审。从目前披露的信息看,个税二审有4大看点:

1.综合征税的免征额依然是提高到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没有进一步提高。

2.劳务报酬、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打8折计入综合所得,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在此基础上再打7折,也就是折上折:5.6折。

3.赡养老人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4.增加规定:扣缴义务人应当“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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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最关心的可能就是为啥5000元免征额没有再提高。

有人说,我希望提高到每月1万,一年12万!这种心情我完全理解,我还希望提高到一年60万呢。(只是个比方啊,不是暴露收入,哥怎么可能只赚这么点儿……)但我每次上课都说过,每月1万不可能!

如果免征额提高到1万,我们可以直接宣布:取消个人所得税。没有几个人需要交个人所得税了。(如果你认为取消个税挺好,那我们换个地方讨论,今天在这儿不展开。)

很多人都觉得每月5000,一年6万太低了,这在上海算个啥啊!可是你知道中国有多少人可以月入5000元?

根据统计数据,大概只有5%。没想到你自己辣么优秀吧?

有人说,怎么可能?!我身边的大学同学哪个没有5000收入啊?

那你知道中国有多少人接受过本科教育么?

大概只有4%~4.5%。

这就是真实的现实。跟你想的不一样,对不对?

我们总习惯于认为自己看到的就是真实的世界,但其实那只是立体世界的一个切面。

就像很多陆家嘴的金融白领无法理解靠假货发家的拼多多,嗤之为垃圾,嗯,我也认为拼多多就是垃圾,但是,你要知道很多人根本不在乎洗衣粉有没有效果,卫生纸干不干净,关键是便宜能凑合用,至于是老干妈还是老干爹,康师傅还是康帅博,能吃不就得了嘛,便宜啊。

你无法接受,不代表不存在。

真实中国的贫富差距让你触目惊心。

一位记者在四川大凉山看到一个小姑娘吃方便面,跟她妈妈说,“不要老给孩子吃方便面这种垃圾食品,对身体不好。”小姑娘的妈妈说,“没有总吃,今天她生日,一年吃一次。”

给大家看一组个税的数据:

上海以全国不到2%的人口贡献了14.69%的个人所得税和17.66%的工资薪金所得税。

上海、北京和深圳三个一线城市贡献了36.4%的个人所得税和42.19%的工资薪金所得税。

上海、北京、天津、重庆、广东、江苏、浙江、山东这八大省市贡献了69.37%的个人所得税和72.29%的工资薪金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最少的青海只贡献了0.16%。

这就是个人所得税省市分布的真相:个人所得税是靠沿海地区一线城市和热门二线城市支撑的,很多地方基本就没有个人所得税。

当你在上海和北京觉得每月5000,一年6万不多的时候,很多其他地方的人其实根本就不在乎这个问题了,因为每月3500他们都够不着。

2011年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时候征求意见征集到了23万多条,而今年只征集到了13万条。那10万去哪儿了?他们早就不交个人所得税了。

所以啊,你不能只站在上海和北京看问题,个人所得税不是一个城市的税种,你的脚下是整个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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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刚刚出来的时候,学术界最强烈的声音就是关于把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纳入综合征税,但免征额只有每年6万。

要注意,对于工资而言,从每月3500提高到每月5000,确实是提高,但对于劳务报酬这些可就不一定了。因为按照现有税法,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超过4000元的可以首先扣除20%。这样一来,新方案中综合征税却只有一年6万扣除,对以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等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学者专家来说,税负是要显著上升的。

征求意见稿一出,专家群里炸开了锅。

“这是不鼓励搞科研了吗?!”

“说好的科教兴国呢?!”

“这么搞,劳资往后可不写书啦!”

针扎在谁身上,谁疼。

所以,众多学者联名上书,要求充分考虑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在智力投入上的特殊性,允许预先扣除20%,然后计入综合所得征税,也就是打个8折,这样来保证改革前后税负的平稳。同时,对于稿酬所得过去打7折征税的优惠,继续保持。

举个栗子。

老王2019年工资收入10万元,到处走穴、“流窜作案”讲课的劳务报酬收入20万元,写书的稿酬收入10万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5万元,合计45万元。

那么综合征税的所得包括:工资10万元,劳务报酬打8折为16万元,稿酬打8折之后再打7折,实际5.6折为5.6万元,特许权使用费打8折4万元,合计35.6万元。

以35.6万为基础,减掉五险一金,扣除基本免征额6万元,再减去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赡养老人、房贷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扣除,就是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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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稿的第三个看点是增加了赡养老人的税前扣除。

最近上课一直在提赡养老人支出在征求意见稿中没体现的事情,终于在二审稿中落实了。

于情于理,赡养老人的支出都应该税前扣除。

但也有操作上的现实难题,一旦赡养老人支出可以税前扣除,我很担心中国的老人就不够用了……家家户户抢老人,老人都懵圈了,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存在感,家庭关系会不会因此而变得更加复杂?

就像住房租金可以税前扣除的消息刚出来的时候,马上就有机智的学员跟我讲,葛老师,往后咱俩互相给租金呗? 要是税务局真的去核实是否在租房,咱们对门换着住啊。

个税起点5000,低了吗?

所以说啊,人民群众的智慧是无穷的,你根本不知道会在什么地方发光。

所有专项扣除的落实,都要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出的具体政策,并结合多部门信息的共享机制来实现。

别着急,等等看。

当下来说,你要做好准备的是,10月1日开始,每月工资薪金可以扣除的免征额会提高到5000元,会有一些人跟个人所得税说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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