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帶班「領導」的24小時

我今年50歲,在基層派出所幹了近30年。前一陣,因工作關係,所內幾位副所長相繼調任其他崗位,我被縣局領導委任,在派出所當了個不是領導的“領導”。

8月11日是我接受任務的第二次帶班日,白天警情不算少,接110指令、作警情分析研判、分配警力出警處警,秩序井然有序……

晚上7時30分,突發停電。此時,所裡剛處理完一個警情:9歲小孩偷了家長100元錢,擔心被家長髮現謊報錢被其他小孩搶了。新警小盧問我:“如果那個小孩的錢真被搶了,該如何定性?”當我講到搶奪與搶劫的區別時,突然,派出所整棟樓的燈突然熄滅。

“鵬哥去看看是咋回事,好像周圍鄰居都有電。”儘管我已是鵬哥父輩的年齡了,但仍這樣稱呼他,這種稱呼是派出所兄弟間的尊稱。

聯繫供電所後,得知第二天中午才能來電,我立即彙報110,請求110臨時將指令下達到值班民警鵬哥手機上,並安排幾個兄弟帶上手電備用。

“春山,你帶幾人把警車開出去巡邏;小盧,你和幾人隨身帶上執法記錄儀和單警裝備,告訴警務車上的東哥、雲波注意廣場周圍的警情。”

安排完這些後,我點了一支菸,走到樓下的大門口。

晚上8時30分,調解糾紛。此時,鵬哥的手機響了,是縣局指揮中心的電話。

“明哥,有警!110指令有一起交通事故,雙方當事人打起來了。”鵬哥在電話裡告訴我。

“你帶上春山、小盧等人馬上出警。”15分鐘後,鵬哥帶著雙方當事人來到了派出所值班室。在警用手電的照明下,雙方當事人情緒十分激動,不依不饒。民警幾番工作後,雙方認可了派出所的調解,滿意地離開了派出所大院。

晚上9時45分,處理非正常死亡警情。此時,我和東哥開著警車巡查,行至縣醫院門前,鵬哥的電話來了:“明哥,接110轉警,某超市樓下停車場物業辦公室死了一個人。”我立即同東哥、雲波趕往事發地。到達現場後,迅速瞭解事情經過,上報縣局指揮中心,要求刑警隊勘驗現場,同時我們安撫死者家屬,工作有條不紊進行著。

晚上10時20分,辦理酒後滋事案。此時,我電話響了:“鐘鼓灣三個醉酒人與他人鬥毆,鵬哥那一隊人員少無法平息事態,請求增援。”我一邊讓東哥和雲波火速前往支援,一邊將警情彙報給呂所,請求特警隊增援。安排完後,我繼續做死者家屬的工作,引導他們按法定程序處理善後及賠償事宜,死者家屬激動情緒逐漸緩解。

剛喘口氣,東哥又打來電話,聲音很急促,稱打架鬥毆的局面未得到控制。我迅速趕至鐘鼓灣事發地,只見現場一片混亂,圍觀群眾、鬥毆者雙方及親屬將民警團團圍住,你一言我一語,還有因打架造成第三方財物被損壞的當事人也纏著民警索要賠償,要求馬上給個說法。

我大聲說:“公安機關一定會給大家一個公道,現在請無關人員退下,不要干擾我們正常調查和執行公務。”人群逐漸散開,民警迅速帶走相關人員到執法辦案中心。

此時,呂所已在辦案中心,當場決定此案由我負責偵辦。我立即安排部署,大家迅速行動。10分鐘後,調取監控組遇到了難題,稱事發地只有一處私人安裝的監控,但時間太晚,房主已休息,讓明天再來調取監控。此視頻是整個案件的關鍵,我撥通了房主電話,簡單說了我們調取視頻的重要性,電話那頭:“有你老張發話,我馬上起床,你等著我啊!”於是,辦案組的兄弟按分工開展工作,我繼續去案發現場查案。

凌晨1時,夜已深沉。我走出公安局大門,月光下,倒映著辦案民警忙碌的身影。到了現場,我反覆做工作,死者家屬終於同意將屍體拉到殯儀館辦後事,不穩定因素暫時得到了控制。

凌晨2時至5時,無眠。2時許,我回到了執法辦案中心,將調取的監控反覆看了好幾遍,案件輪廓逐漸明晰。3時,第一輪筆錄交到了我手裡,閱覽後,我確定了這起案件的性質。4時,辦案民警第二輪取證工作告一段落。我將需要找的相關證人及傳喚對象名單逐一列出,並和呂所商量第二天工作步驟。5時,我和兄弟們拖著疲憊的身子,回到了因停電又黑又熱的派出所宿舍。

次日早7時至下午4時,取證。7時,我被1號嫌疑人馬某妻子詢問案情的電話吵醒,馬某妻子是案件關鍵證人之一,我把東哥叫醒,安排女民警霞姐配合東哥取證,其他兄弟相繼起床,分別尋找相關證人並傳喚2號和3號嫌疑人。下午4時,調查取證工作全面完成,我終於支撐不住,倒在沙發上睡著了。

下午6時許,我被呂所叫醒:“網上流轉程序全部完成,縣局正在審查所有證據,你太累了先回家休息吧。”

晚上8時03分,我躺在床上,接到呂所電話,被告知縣局已對嫌疑人作了裁決。聽到這個消息,我連說:“好!好!好!這個處罰決定合情合理合法,我可以放心了。”

張明 作者系安康市紫陽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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