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通報7起檢察人員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2018年春節將至,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進一步嚴明紀律和規矩,嚴防“四風”問題反彈回潮,確保春節期間風清氣正,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通報7起檢察人員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這7起檢察人員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是:

► 遼寧省鐵嶺市檢察院原黨組成員、副檢察長趙宏偉借婚喪喜慶事宜及春節之機收受禮金等問題;

►湖北省十堰市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朱志康借出差之機私自出境旅遊等問題;

►陝西省西安市新城區檢察院原黨組書記、檢察長馬文借開會之機旅遊、超標準使用辦公用房問題;

►河南省虞城縣檢察院原黨組書記、檢察長廉金英等超標準使用辦公用房、違規發放燃油補助、超範圍和超標準公務接待問題;

►廣東省始興縣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黎松峰,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魏浩違規公務接待問題;

►山西省山陰縣檢察院辦公室原負責人孟廣勇違反禁酒令問題;

►重慶市忠縣檢察院法警大隊大隊長馮啟平公車私用問題。

通報指出,制定和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切實加強作風建設,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一個重要抓手。檢察機關作為國家法律監督機關,打鐵必須自身硬,在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方面必須以更高標準要求自己。檢察機關各級黨組織、廣大檢察人員要從這7起檢察人員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中深刻汲取教訓,切實引以為戒。

通報強調,檢察機關各級領導幹部要帶頭嚴格自律,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於作風建設的新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進一步糾正“四風”、加強作風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學習貫徹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以及《最高人民檢察院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的若干規定》,以身作則,率先垂範,守住紀律底線,堅持杜絕“節日腐敗”,充分發揮“頭雁效應”。檢察機關各級黨組織要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把持之以恆正風肅紀作為重要政治任務,堅守重要時間節點不放鬆,嚴抓嚴管、守土盡責,督促廣大檢察人員自覺以反面典型為鏡鑑,堅決不踩紅線,逐步形成尚儉戒奢行為習慣。

通報要求,各級檢察機關監察機構要採取過硬措施,強化監督檢查,把春節期間糾正“四風”作為重要任務,積極營造崇儉尚廉節日氛圍。要堅持挺紀在前,注重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緊盯違規用公款吃喝、旅遊和參與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用公款購買菸花爆竹等年貨節禮,違規接受案件當事人、律師等安排的宴請和旅遊,違規收送禮品、禮金、消費卡等,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或藉機斂財,公車私用或“私車公養”,違規參加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等問題。要加大追責問責和通報曝光力度,對黨的十九大以後不收斂、不收手,仍然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檢察人員,一律從嚴處理、通報曝光。對履行責任不到位,發生嚴重違規違紀行為,造成不良後果或惡劣影響的,要嚴肅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以問責倒逼責任落實,馳而不息推動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在檢察機關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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