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6 要堅決整治“不吃公款吃老闆”的歪風

文/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

隨著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精神的深入貫徹落實,公款大吃大喝之風基本剎住。但目前“不吃公款吃老闆”的問題卻日益凸顯,已經引起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的高度重視。今年在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公佈的3月份全國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彙總表中,在“其他”問題欄中增加了“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內容,此類問題的嚴重性可見一斑。在我區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執紀過程中,此類問題也時有發現。近期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通報的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中就有1起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的案例。

“不吃公款吃老闆”指的是黨員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不論接受宴請或者自己設宴請客,都由老闆來付錢買單。這是一種隱形變異的“四風”問題,是享樂主義的新變種,看似沒有動用公款,但其危害一點也不亞於“吃公款”。它嚴重損害了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的形象,影響了社會的公平正義,腐蝕了黨的執政基礎,侵害了國家的利益,與黨的宗旨背道而馳。

審查調查情況顯示,“吃老闆”往往不敢公開進行,不是躲進企業食堂、培訓中心等內部場所,就是在私人會所、高檔小區等地點進行,有時甚至以“家宴”名義操辦,隱蔽性強、發現難度大。不客氣地說,這股歪風,是對加強黨的作風建設的隱形抵制。老百姓對此深惡痛絕。

“不吃公款吃老闆”是特權思想依然在作祟。現實中,一些黨員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往往以此來標榜自己的權力和地位,甘願淪為被“圍獵”目標。縱觀那些走上違紀違法道路甚至鋃鐺入獄的官員,絕大多數是從與老闆吃吃喝喝、稱兄道弟開始的。整治這股歪風,廣大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必須樹牢紀律意識和規矩意識,守住自己的心,管好自己的嘴,提高警惕,既不能“吃公款”,也不能“吃老闆”。各級領導幹部要帶好頭,以上率下,形成“頭雁效應”,堅決遏制隱形變異的“四風”問題反彈回潮。

“不吃公款吃老闆”實質上是權錢交易,老闆消費的是自己的錢,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消費的是自己的權。老闆不是“冤大頭”,其之所以心甘情願或者被動地去買單,看中的無非是黨員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手中的權力,都指望著通過吃吃喝喝等感情投資來辦成正常途徑辦不成的事情、來獲得正常渠道不可能獲得的高額回報。各級黨組織對此要有清醒的認識,要切實承擔起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規定,堵塞制度漏洞,紮緊制度籠子,從源頭上杜絕公權私用。“一把手”要切實承擔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班子其他成員要落實“一崗雙責”要求,在管好自己的前提下,管好下屬,著力打造忠誠乾淨擔當的高素質幹部隊伍。

“不吃公款吃老闆”是對習近平總書記要求的“親”“清”新型政商關係的破壞。因為“吃老闆”,面對不同的老闆就有了親疏遠近之分,不能做到一樣的“親”;因為“吃老闆”,吃人嘴軟,就會影響職務行為的公平公正,也玷汙了黨員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應有的“清”。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對“不吃公款吃老闆”歪風要堅決說“不”,要以釘釘子精神持之以恆正風肅紀,持續推動紀律檢查體制和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形成的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強化監督第一職責,不斷拓寬監督舉報渠道,認真受理群眾舉報,廣泛使用“大數據”等現代化手段,對“不吃公款吃老闆”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問責一起、通報一起,不斷推動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地生根,實現“化風成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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