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先跟領導談話還是直接遞交辭職信?

我的心只能容下你一個


這個問題的答案其實沒有很多爭議的地方,從正規的辭職流程來說,員工提出辭職的第一步是先遞交辭職信,而且是跟你的直屬上司遞交辭職信,這是代表你提出辭職申請的意思。從你遞交辭職信這一刻開始,辭職的程序就啟動了,接下來公司需要回應你的辭職申請,後面的程序不同的公司會有不同的操作。一般的操作首先是直屬上司會跟你做離職面談,評估你辭職的意願或嘗試挽留等;然後第二步可能是部門主管進行面談,或者是直接去到HR那邊,確定離職日期以便HR招聘新人來進行交接工作。第三步就是交接工作以及行政交接等瑣事了。

不同等級的員工、不同的公司都會導致在後面的程序上會有所不同,這個其實都是可以理解的。一個普通的業務員辭職跟一個總監甚至VP辭職,所需要經歷的流程肯定是不一樣的。然後不同規模的公司所需要走的程序也不完全一樣,譬如一個公司規模很大、內部層級很多,有可能你的直屬上司談完之後還會去到部門經理那裡,而一個公司規模很小內部扁平化管理的話,可能直接由HR來面談就搞定。

另一方面,我猜測你提問這個問題,是不是因為跟領導關係比較好或者其實只是想借辭職這件事去跟公司談判一些待遇問題,所以才想著在正式提交書面的辭職申請時先口頭打個招呼之類的。對於這種情況,我覺得作為員工不管跟領導有多深的私人關係,如果你已經拿定主意要辭職的話,還是提交書面的辭職信來得正式一點;第二,對於想借辭職來與公司進行談判的想法,我真心覺得這是很愚蠢的想法,因為一旦你釋放出想離職的念頭,無論你最終是成功爭取到什麼待遇,最終的最終輸的都會是你。


飛魚的樹洞空間


當然是先遞辭職信了,辭職信很重要的好嗎?

1、合法,合法,合法!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試想這樣一個場景,你提出辭職滿一個月了,可以辦離職手續了,但是HR沒有招到合適的人來接替你,怎麼辦?!

如果你一個月前交了辭職信,很簡單,HR必須放行。

如果你一個月前口頭通知了領導和HR,對不起,你還不能離職。

因為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了: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看見了嗎?書面形式,書面形式,書面形式,重要的事情說三遍啊。

口頭通知單位是不能夠解除勞動合同的。

還有的朋友想,照你這麼說的話,那HR把辭職信一撕掉,不也是沒有證據嗎?

好的,我給大家設計了一份辭職信模板,請大家保存下來:

交辭職信的時候,讓HR簽收一下,把回執撕下來,HR還能耍出什麼花樣嗎?

2、交完辭職信就不可挽回了?

我從業生涯裡面還給員工的辭職信少說有幾十封。

如果用人部門領導找你聊下來可以給你漲工資,你也願意繼續在公司工作的,遞交了辭職信又怎麼樣,和部門領導協商完畢也可以找HR把辭職信要回來。

3、交辭職信有利於你和公司的加薪談判。

有不少人提辭職是為了要迫使公司給他加工資的。

如果不交辭職信,領導可能會覺得你就是說說而已,又不是動真格的,就不會太重視。

如果你有其他公司的offer在手,那就直接交辭職信,這樣一方面有利於你及時離職,也有利於單位領導重視你的離職,領導留你的話,你的薪酬談判空間會大一些。

當然如果沒有其他公司的offer就不要作死了,真交了辭職信領導又不留你,那就真的失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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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良HR


你想怎麼做就怎麼做,都要辭職的人了,還糾結這個?一般情況下,只要和領導關係還可以,都是先跟領導談話,再遞交辭職信走手續。辭職注意四點就可以了:


1、跟領導關係不錯:打招呼!

提前跟領導打個招呼,主要目的就是讓領導提前做準備。畢竟你這還一攤子活呢,直接拍拍手走了,領導怎麼辦?所以,提前跟領導招呼一聲,也算是提醒領導提前做好準備,可謂有情有義。


2、跟領導關係不好:直接走!

老子走就是你逼走的,在你手底下受夠了,都要走的人了,就不必客氣了,直接一封辭職信輕飄飄給到領導,上面寫著一行字:“世界這麼大,我要辭職去看看”,趕緊給我結賬辦手續。


3、領導熱情的挽留:不要信!

只要是你自己主動辭職,百分之八十的可能,領導都要動情的挽留,告訴你有什麼困難告訴他,他幫你解決之類的。你這時要做的就是:不要信!因為領導只是擔心你走了沒人幹活而已,又不是真的想讓你留下來。


4、領導不同意辭職:一月走!

辭職信是個好東西,所以一定要寫辭職信的,因為只要有辭職信,不管老闆批准不批准,不管老闆如何不讓你走,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你都可以最長在一個月之後直接辭職。所以,一定要寫辭職信。

總之,我建議辭職,如果跟領導關係不錯,就提前說;如果關係一般,直接寫個辭職信就可以了,多簡單的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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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再出發


分兩種情況來處理:

①正常情況下,我相信大多數人有想離職的打算時肯定會先找領導溝通,畢竟能在一個公司共事也是一種緣分。


這裡建議在跟領導談話前先想好自己辭職的真正原因,為什麼想辭職?無非就是因為薪資待遇、工作氛圍、或有了對比之後覺得更好的公司。明確自己真正的離職原因後,再跟領導溝通,如果領導認為你個人能力出色,可以為公司帶來更多價值,自然會根據你的離職原因進行協商工作,這次溝通也正好可以當做自己的最終考慮。如果溝通過後雙方都得到了滿意的結果,那是最好的;如果經過溝通協商後仍選擇離開也沒關係,至少領導通過你的離職溝通,瞭解了公司目前存在的穩定性問題,你也算是為企業的發展獻出了一份力,臨走前留下了一份好印象。如果堅持辭職,在和領導談話並得到批准之後,方可遞交辭職報告、進行工作交接、辦理離職手續等。


②如果在職企業規模與體系相當完善,個人辭職的目的明確,也不考慮感情方面,可以提前一個月跟人力資源部門提出申請,人力部門會直接跟上級領導溝通並得出確認結果後通知到欲辭職員工,員工得到通知後,方可直接遞交辭職信後交接工作離開。


這裡涉及到了《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

a.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申請辭職時,需要明確自己處於試用期還是正式員工,注意提交辭職信的時間節點。


從個人角度出發,有辭職想法時,還是建議先和領導溝通協商,表明自己想離職的真實想法,至於最終結果,無論是留下還是離開,至少公司會認為你是一名有人情味的員工,好聚好散是任何公司和員工都真心希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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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辭呈前最好還是跟領導先談下,哪怕你和領導關係不好,甚至交惡。一者是出於人際中基本的尊重,二者是世界很小,江湖更小,來日江湖偶遇好相見。當然如果關係壞到老死不相往來,那就直接提辭呈吧。

我一個小師弟前幾日找我聊天,說到他最近找了一分銷售工作,待遇很好,活也不復雜,而且企業處於發展期,很有前景,但不得不放棄,原因是他的直接上級就是幾年前在另外一家公司時的老上司。當時從那家公司辭職時,沒事先和這位老上司打招呼就寫辭職信,老上司很不爽,臨走時還鬧了口角。

職場上往往是一個不經意的細節,說不準在未來哪一天卻成了很大的破壞性影響。辭職是職業生涯中連接點,不可大意,更不要意氣用事。職場需要智商,更重要的是情商。哪怕關係糟糕,一個細微的辭職前談話,既能鍛鍊自己的大度,也能積攢口碑,何樂不為呢?

甩手而走,貌似意氣風發,實是瀟灑一時。我再說個我自己的經歷,幾年前我從一家企業(A)財務經理崗位跳槽應聘另一家企業(B)的財務總監,兩家八竿子打不著的企業,老闆居然互相認識(後來才知道)。由於屬於重要崗位,B企業老闆打電話給A企業老闆,對我做之前的盡職調查。

好在我在A企業時平時工作盡心盡力,離職時和老闆談得也比較愉快,極力挽留,但當時去意已決。在B企業的盡職調查中,A企業老闆給我很不錯的評價,我才順利進入了B企業工作。

這件事對我觸動很大,也使我銘記了在跳槽時要細心做好離職各個細節,包括事先和領導聊聊,一是感謝就職以來的照顧關心,二是說說心裡話,同時有意無意釋放一些善意的信息,比如暗示自己會保證職業操守,不會對外洩露企業商業機密等。


岑詮


人的一生終究是要有幾次辭職,有時候明明工作很不順心,但就是缺乏勇氣辭職。有的時候已經很想辭職了,卻不知道該如何開頭。其實只是你沒有看透職場利害關係。辭職,每個人所用的方法也不一樣。我個人建議是先談話,後遞交辭職信。

辭職前思考自己為什麼辭職。人辭職就兩個原因,一個是工資少了,另一個是工作不爽了。每個人的能力不同,對工作環境、薪資待遇的要求也不同,在辭職的時候首先要考慮的不是辭職的方式,而是辭職後你要去哪裡,是否有比現在這份工作更好的去處。


辭職,我個人建議先找領導談話,辭職的原因還是那兩個。但滿足這兩個條件的話一般是沒有人願意辭職的。而且作為領導,只要你這個人對公司而言是有價值的,公司是不介意給你漲工資的。與其放棄這份工作,不如在辭職前找領導談談,看看是否有滿足你辭職理由的意願。比如加薪,比如提高待遇等。

辭職,我不建議直接提交辭職信。法律宣判的時候還會對犯罪嫌疑人走一個形式。所以,辭職的時候最好能跟部門主管溝通,讓主管知道你離職的原因,以便公司有應對方案。比如業務交接、比如招聘人員等。而且儘量不要突然離職,避免跟公司因離職發生矛盾,不看人情,也要看看你那些未到手的工資。都是同行同領域的,指不定以後會有所交集,省的以後大家見面尷尬。


外鄉人在北京


所謂天下有不散的宴席,在一個公司即使做的再久,也會萌生辭職的想法。辭職過人都知道,在想辭職的瞬間,都會上下坎坷,心裡面想了一萬遍的辭職說辭,要怎樣說才會讓老闆立刻同意。對於辭職先跟領導談話還是直接遞交辭職信?小編認為是先跟領導說明原委,再遞交辭職信,為什麼這樣呢!小編給你分析分析!



1,尊重他人。人是情感動物,想必你辭職也是理性的,在一個公司大家低頭不見抬頭見了有段時間了,如果不打招呼就直接遞交辭職信,會讓領導心裡很不爽,會認為你一點素質都沒有,連做人的基本道理都不懂,這樣的結果反而會適得其反,你的領導壓你幾天或者半個月。如果你跟領導先談談,表明你的想法,再然後客套一下,你的領導心情就不一樣了,他頂多象徵性的挽留下,在然而也會同意的。(不過奉勸的就是不要被領導的糖衣炮彈給挽留了)



2,好聚好散。剛才都說了,大家一起也有段時間了,既然要走,就給人留足面子。這樣的話,你的領導反而也會給你面子,對於你在另外一家公司,大家也還可以一起交流交流。現在公司也流行回訪員工上家公司的表現,如果你不作假,你的下家公司打電話給你的領導,你的領導肯定會說很多好話的,這樣你在下家公司也就得到了一定的肯定。


3,做人留一線,日後好見面。我們離職後不能抱著反正以後見不著的觀念,說實話,只要你在這個行業繼續幹,總會碰面的時候。剛才第一點說了,直接遞交辭職信就相當於中傷了領導的尊嚴,如果後續碰到了,還會很好的打招呼嗎?



所以,小編覺得辭職最好先跟領導打招呼,跟自己的領導做最後的一次上下級的談心。然後得到同意後再去填寫辭職信。


淺讀世間百態


如果公司做了對不起你的事情,或者你的離職原因是和領導的關係處理的非常僵化,你直接遞交辭職信比較好,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再和領導交流有可能會增加矛盾,帶來更多的麻煩。一般情況下, 建議先跟領導談話。

因為一個人離職的原因紛繁複雜,多種多樣,可能因為個人對團隊的適應力,可能由於家庭的原因,可能個人感情方面的原因等等,但不管何種原因辭職,都需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明晰原因

在對未來有確定的定位和目標的情況下,分析離職的根本原因是什麼?現在離職是否能夠達成預期目標?如果和實際目標背道而馳,就要重新考慮是否離職。在目前很多年輕人離職的時候都是今天提出來明天就不來公司,這種行為其實是非常不好的,對公司不好,對個人的影響也很大,尤其是對於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管理經驗的人員來講,你進入了新的崗位以後,新招聘的單位一般都會對你進行背景調查,背景調查的時候你做的不穩妥的地方可能就會影響你新工作的選擇。如果是因為家庭原因,或者職業發展方向等都是可以理解的。

第二、爭取支持

離職時,其實完全可以做到和平分手,沒必要把關係弄的很僵硬。可以坐下來和領導好好的去談一下吧,把自己的想法、困惑談一談,得到公司和領導的理解與支持。行業圈子其實非常小,你從這個單位離職以後去到另外一個單位,有可能兩家單位的領導都是非常熟悉的,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講留下一個好的職業形象對將來的職業發展也有很大幫助。

第三、做好交接

當我們在離職的時候一定要把工作合理安排好,充分交接好。一方面彰顯出了你的職業道德修養,另外一個方面也為自己未來減少不必要的麻煩,避免出現後期翻覆無常的後續問題的處理和跟蹤。其次,還要做到合法的離職,最好提前一個月提出離職申請,這樣給公司留出招聘的空間,也為公司招聘新人頂替崗位提供一個時間。

你在離職時是如何做的? 歡迎留言一起交流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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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課


先遞辭職信。

領導有時間,他一定會找你談的。

任正非總結得很好,留不住人,一般就是兩點,錢不到位,心受委屈了。

一般辭職另謀出路,就是兩個原因,一個是高薪,一個是職位。

但很多人離職的原因之一,也有,在這裡呆的不爽。

無論哪種原因,都要先交辭職信。從你遞交辭職信開始,正式算離職申請,然後一個月,你就可以走人了。

領導要是想留你,肯定會與你詳談,就算不想留你,專業的HR也會找你談話,問你離職的原因。

很多時候,是不是要說出真正的原因,自己可以把握。其實,很多時候,說了也沒什麼太大的用處,所以你想說就說,不想說就隨便敷衍過去就行。

好聚好散吧。


放飛九月


作為在職場上混過一些日子的人來說,建議題主妥當的做法就是先和領導打聲招呼再遞辭職信,為什麼這樣會穩妥些呢,具體分析如下:
  • 第一、任何單位、任何崗位都需要工作交接。你之前和領導打聲招呼,領導可以提前安排工作,找人交接,這樣一方面有利於工作的繼續進行,另一方面也有利於自己按照預期時間離職,不用把時間耽誤在交接上。
  • 第二、提前給領導找個招呼,也是自身素質的一種體現,同時也可以免遭不必要的拒絕和麻煩。假設你是領導,有下屬啥也不說,就遞上一張辭職信,然後搬東西走人,你的心理是什麼感受,你對這位員工是什麼定位。同時,萬一遇上心胸狹隘的領導會不會臨走人前還給你一雙“小鞋”呢?此處不多說,想象都知道。
  • 第三、特殊情況除外,在此就例句幾個特別的案例。比如說體制內想跳槽的,一般都會等下一份工作塵埃落定才會辭職,這其中的道道不多說,自己領悟。還有就是和單位弄僵了,直接辭職的。
以上的建議,希望對題主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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