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指導意見,貧困人口全部納入醫療救助等保障範圍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指導意見》出臺,指出未來3年,還有3000萬左右農村貧困人口需要脫貧,其中因病、因殘致貧比例居高不下,要深入實施健康扶貧工程,保障貧困人口基本醫療需求,確保大病和慢性病得到有效救治和保障。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指导意见,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等保障范围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指导意见,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等保障范围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指导意见,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等保障范围
  • 《意見》指出,將貧困人口全部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保障範圍。落實貧困人口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財政補貼政策。切實降低貧困人口就醫負擔,在嚴格費用管控、確定診療方案、確定單病種收費標準、規範轉診和集中定點救治的基礎上,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支付後自負費用仍有困難的患者,加大醫療救助和其他保障政策的幫扶力度。


  • 《意見》提出,全面落實農村貧困人口縣域內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先診療後付費,在定點醫院設立綜合服務窗口,實現各項醫療保障政策一站式信息交換和即時結算。確保每個貧困縣建好1家~2家縣級公立醫院(含中醫院)。深入實施醫院對口幫扶,全國963家三級醫院與832個貧困縣的1180家縣級醫院結對幫扶,為貧困縣醫院配置遠程醫療設施設備,全面建成從三級醫院到縣醫院互聯互通的遠程醫療服務網絡。


  • 此外,貧困地區每個鄉鎮衛生院至少設立1個全科醫生特崗。支持地方免費培養農村高職(專科)醫學生,經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合格後,補充到貧困地區村衛生室和鄉鎮衛生院。貧困地區可在現有編制總量內直接面向人才市場選拔錄用醫技人員,選拔錄用時優先考慮當地醫療衛生事業緊缺人才。加強對貧困地區慢性病、常見病的防治,開展專項行動,降低因病致貧返貧風險。開展地方病和重大傳染病攻堅行動,實施預防、篩查、治療、康復、管理的全過程綜合防治。貧困地區婦女宮頸癌、乳腺癌檢查和兒童營養改善、新生兒疾病篩查項目擴大到所有貧困縣。開展和規範家庭醫生(鄉村醫生)簽約服務,優先為婦幼、老人、殘疾人等重點人群開展健康服務和慢性病綜合防控。實施貧困地區健康促進三年行動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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