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燈光爲「領導」而亮!

加班燈光為“領導”而亮!

加班是職場一個經久不衰的熱點話題。可是半夜亮起的燈光裡,真的都有必要嗎?最近《人民日報》報道了一種現象,“局長辦公室的燈亮著,科長的燈就不敢關,科員也得乾等著。”這種一人加班、全局加負的現象在有的單位約定俗成、成了常事,讓職工有苦難言。

“局長辦公室的燈亮著,科長的燈就不敢關,科員也得乾等著”,這其實是一種陪加班。因為工作需要,自身責任心強,領導加班值得讚許。有些工作需要下屬配合,也能夠理解。也不排除,有些領導只是為了擺威風,通過讓下屬陪加班,來體現權力快感。

很多加班根本沒必要。有些領導說起來是“工作狂”,但真要分析,他一天用在工作上的時間,有那麼長嗎?不排除“白天沿街走,晚上費燈油”。有些晚上加班,只是擺造型。進辦公室看看,真在忙於工作嗎?不排除一些人根本就沒有工作,或者說大量時間並不是在工作。

聽過一個不是段子的段子。有一個單位因為工作性質,需要一些加班,可加班並不需要這麼頻繁,也並不都需要這麼長時間。有一天,因為要趕材料,又加班了。下屬們很認真,把材料寫好,送到領導辦公室。下屬一不小心,發現領導正在看電影。工作之餘適當放鬆,也能夠理解。下屬回去了,忐忑不安地等指示。可是,一直等到凌晨三四點,也沒有等到答覆。下屬過去請示,發現領導不在。值班室介紹,早就看到領導回去了。領導走了,也不打個招呼,讓下面人苦苦等待。下屬只能搖頭嘆息。

加班燈光為“領導”而亮!

對於一些迫不得已的加班,很多下屬還是能夠理解的。看到領導加班,還很敬佩。問題的關鍵是,有些加班到底有無必要,即便需要加班,有無必要那麼長時間?很多領導都是獨立辦公室,他們此前可能睡了一覺,他們在加班過程中也可能有著各種調節,甚至累了睡一會。領導養足精神,下屬卻在疲勞作戰;領導放鬆休息,下屬還在挑燈奮戰……這種“陪加班”,正如人民日報文章所說,“難免會讓下屬抱怨”。

還有一種“騙加班”,主要是騙領導。不知從什麼時候,職場形成了“態度重於能力”的傾向,只要有態度,哪怕沒有能力也不要緊。可是態度這個東西,是最容易造假的。比如加班,就是一種可以造假的態度。對於有的人來說,加班不是工作需要,而是做給領導看的。有的工作,早早就佈置了,還是有人加班到天明;沒有那麼迫切,還是一熬就通宵。真要走進辦公室就會發現,其實有些人正在閒玩,有的甚至早就把工作幹好了,只是為了欺騙領導,故意熬到天亮。

加班燈光為“領導”而亮!

經常聽到有人感慨“白加黑”“五加二”,這值得同情,可究其實際來看,真用足“白天”和“五天”,做到不叫一個工作日虛過了嗎?很有必要問一句,有多少加班燈光是因為“局長”、為了“局長”而亮?明明白天可以做完的事,為什麼非要加個“黑”?明明五天可以做完的工作,為什麼非要加上週六週日?很多時候,因為工作沒效率,這才“白加黑”“五加二”;繼續沒效率,工作還是濤聲依舊。這裡面既有官僚主義,也有形式主義的問題。

不必諱言,“局長亮燈科長就不關燈”是一種病態文化。面對愈演愈烈的加班現象,有必要反思,真需要那麼多加班嗎?真需要那麼長時間加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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