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要二十萬彩禮男方給三十萬,條件是買斷女方,這樣合理合法嗎?

思靜5627


女方提出要二十萬彩禮男方給三十萬,條件是買斷女方,這樣合理合法嗎?

一方要20萬彩禮,一方30萬買斷女方,真是天生一對,地造一雙。一個相中了他的財大氣粗,一方看中了她的美貌無雙。只可惜,即使雙方兩情相悅,你情我願,在法理面前也不會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雙方還是低調點好。

如今,這是咋了,本是純潔天真的愛情,現在讓人越來越看不懂,婚姻、愛情被強加的東西太多,這個時代太累,讓人在愛情、婚姻面前都要防備。

從前,婚姻就是兩個不識的人,先結婚再戀愛,從一窮二白,相互依靠,相互扶持,慢慢走來,生活中的艱辛歷程就是他們愛情的見證。

而今,愛情就是房子、車子、票子,與打麻將一樣,三缺一,沒人給你玩。

婚姻曾經是愛情的墳墓,愛情少了,親情多了。而今房子、車子、票子就是婚姻的全部。稍有不如意,就各奔東西。生活中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一個小區夥子,年前結婚,年後離婚,媳婦帶著彩禮,開著新車,不翼而飛。這樣的婚姻不結也罷,這樣的媳婦不要也罷。


當然,生活還是美好的,愛情還是值得嚮往的,婚姻依然是人們最終的歸宿。只是希望這種“愛情買賣”的事還是少點好,不要賺取人們的眼球,玷汙人們的生活。

總之,我個人認為這種婚姻,一個開價20萬,一個30萬買斷,既不合理,也不合法。而對於這個女孩,更是一種悲哀,自己的幸福生活成了至親的人和打算託付終身的人的一種交易,她又如何面對明天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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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慢慢


首先,買賣婚姻是違法的,也是淺薄無知的行為,用金錢買來的婚姻不會幸福,對於彩禮而言,應該廢除,那是一種陋俗。

問題中說,女方向男方要了20萬彩禮,男方一氣之下給了女方30萬,從中看出男方也是有實力的,也折射出女方是漂亮的,男方拿30萬要求一次性買斷人口,結婚後如果因女方有過錯導致分手,還得退還彩禮30萬加上利息,男方這種行為是淺薄無知的,很可能因為彩禮就給愛情伏下危機,婚後也為此會矛盾重重,最後弄得雙方兩敗俱傷。

契約帶給女人的傷害,由於男方給了女方30萬彩禮,而女方到男方家以後,很可能沒有立足的地位,也就成了從屬關係,婚姻中人無平視,就永無對等,女方在男為家也就失去了話語權,時間一長如果一旦發生矛盾,男方就會更多指責女方,因為是男方花錢買來的人,潛意識裡會有隨意支配和隨意利用之心,當女方拿了男方的錢後,很大程度上屬於履行合同義務者,女方在男方家生活便會小心翼翼,寄人離下,更多的是要學會察言觀色,如果因自己的過錯被對方抓住,就會導致契約失敗而分手,女方就要退還男方彩禮和利息,最終得不償失。

財貌交易帶來的悲哀,從經濟學角度來分析,財貌交易是不等價的,算一算便知,世人認為,一個給對方提供漂亮的外表,一個提供給對方富裕物質生活,看似很公平,其實他隱藏著一個致命的問題,就是女人美貌會消逝,而男人財富不會無緣無故減少,所以當女人一年不如一年漂亮,男人可以通過努力一年比一年有錢,從經濟學角度來講,女人是貶值產品,而男人是增值產品,所以兩者交換不是等價的,再過若干年後,當女人美貌不在,這時加上有錢男人身邊確實不乏美女,當交易價值一旦不對等,男人就會拋售“產品”或果斷清倉(女人被劈腿),這就是財貌交易的結果。

所以女人不要把男人的智慧降低到只懂得思考臉蛋的程度,要想找一個真正“增值”的愛人,最終還是要回歸到內在靈魂的關注上,建議取消彩禮習俗。



一笑奈何swag


如果是我女兒的話,結個屁婚,要二十萬可能是習俗,也可能是要的多了。但人家嫁女兒遇到這種什麼買斷,什麼利息的。你們以為買狗呢還退。要是我用棍子把他打出去。要是我女兒敢私下聯繫。我把她也打進醫院。要多少是我的事,給不給是你的事。我要二十萬你覺得多可以商量,這是要走親戚的。這他媽把人當狗一樣買。你是幹什麼。有錢了不起呀。該幹嘛幹嘛去。我要是當爹的不要錢都是小事,關鍵看這家人怎麼樣。窮不怕,兩口子勤快點不吃虧。就怕嫁這種為富不仁的。有錢看不起自己女兒,就是給一千萬,女兒嫁過去被人當牲口欺負。做父母的能放心。說白了,二十萬不多,如果是一個女兒,我老兩口自養老指望著呢另外。彩禮收了,還會陪嫁一些,過完事也就剩不下什麼了。要的多有要的多的道理。最歸你那裡能出的起,出不起和我女兒商量著來,我也不是不通人情。哪怕,你們給數,對外我說要了20萬也成。不丟人就行。但小夥子和他家裡人一定要心善,對我女兒好。不然我養她一輩子。也不讓她去你們家遭罪。都養了二十幾年了。也不差再養二十幾年。總會遇到好的。


風車騎士45541173eg


我一同事 因家庭條件差至今未婚 兩年前他朋友給他介紹一外地練摔跤五大三粗的女孩子 談了有一個多月而後買了一兩千塊東西見女方家長 女方家是拆遷暴發戶

女方父母說如果你們倆結婚我們沒啥意見

不過得有幾個條件

第一要求必須倒插門 以後小孩隨女方姓

第二要求必須擱市中心買房大概200萬左右

第三彩禮最低50萬起 底了擱他們村沒面子

除了第一條同事同意了

我想說 如果同事有第二第三條的條件還跟你談個屁還倒插門 有毛病啊


軍旅本色


作為一名出生潮汕地區女孩子,我有發言權。

潮汕地區男人特有的特點!

我就是一名出生在潮汕地區的女孩子,今天我來跟全國各地區的女孩子介紹一下我們潮汕地區的男人。

也許因為自己媽媽過得生活來說吧!我是從小到大看到很多嫁潮汕地區的女孩子,從結婚到生孩子,我一直不明白一個道理,更是一輩子都無法理解的理由。

為什麼潮汕地區一定要生到有兒子才能停止生育,我看到許許多多潮汕女人一輩子為了生兒子,生了七八個女孩,我想說把女孩子當什麼了,為什麼因為父母追求兒子我們這些潮汕女孩才可以有得出生,更可恨的是邊潮汕地區很多為了追求兒子,女兒生了,一出生就是被拋棄的命運。

不過你們信不信,潮汕地區女孩子很多都是要麼有妹妹送人,要麼就是收養女兒的家庭,因為重男輕女,我們潮汕地區女孩子一出生有很多女孩子都是被親生父母拋棄的命運,剩下有些潮汕地區父母更狠心把女兒幾百塊剩至上千塊就賣掉的命運,知道潮汕地區娶老婆為什麼都是一萬多或者兩萬多一點的娉禮嗎?

因為潮汕地區認為女人不值錢,一生聲幾百塊甚至上千塊都可以把親生女兒賣掉的地區,潮汕地區重男輕女全國有名,相信全國各地區多少也聽說過吧!其實我說的都是事實,都是潮汕地區發生過的事。

潮汕地區這邊如果你嫁過去是一定要生到有兒子才可以不生的,不然老公會出軌找小三生,而潮汕女人大部分都沒有得讀大學,所以,沒有受過高級教育的潮汕女孩,比較能忍,其實說白了潮汕女孩也是被潮汕地區的老思想害了一生,很多潮汕女孩子一出生,哪些潮汕家庭就會讓潮汕女孩幹活,學做一個合格的賢妻良母,這就是潮汕男不做事的原因吧!

在潮汕這邊一個少婦或者中年婦女,初一十五或者有很多節日都要拜神拜伯,而這些潮汕祖先其實不是女人的祖先,不過卻被嫁潮汕地區女孩子拜神拜潮汕祖宗拜了一生。

而且還有一個重點潮汕地區男人跟福建地區的男人都是屬於閩南地區,潮汕男跟福建男這邊地區的男人在家基本是大爺,一般嫁潮汕男的女孩子都是過著守活寡的生活,潮汕男不幹家務活,更不肯照顧自己生的小孩的,剩至不教育自己的孩子,他們認為這些都是女人的責任,跟潮汕男人們沒有關係,這就是潮汕男在家不肯做事的原因吧!

把潮汕地區發生事實說出來,其實我自己也很無奈,但是我真的很想改變哪些出生潮汕地區的女孩甚至嫁潮汕地區女孩子一個改變命運的機會,或者說白了是一個讓潮汕女孩要經濟獨立起來,活出自己人生吧!

致出生在潮汕地區女孩子或者嫁潮汕地區女孩子!我希望所有中國社會各地區的潮汕女孩都出去外面看看吧!一個改變所有潮汕女孩思想的機會,更希望所有潮汕地區女孩子你們能靠自己的努力,活出自己的人生吧!你們不在是生兒子的工具更不是一個從小就被父母培養成賢妻良母的女人,最後我希望所有潮汕地區女孩子能經濟獨立活出自己人生吧!

致最愛的潮汕女同胞,因為我姐姐媽媽妹妹也是一名出生潮汕地區女孩,我最希望她們能改變潮汕地區所有封建思想,活出自己人生!我媽媽一輩子沒有自己的生活,這文章是我自己手寫出來的!我希望她們能看到!我不希望這些悲劇發生在我姐姐和我妹妹身上!





用戶8791161151091


一鍵代償觀點:這樣的做法不合理也不合法,結婚應該是情感的昇華,而不是親緣關係的買斷。

事件概述:

男方小王和女方小李是經媒人介紹認識的,兩人感覺還不錯,所以就準備結婚的事宜。而女方家長提出要二十萬的彩禮錢作為補償,小王聽後感覺很不舒服,於是便提出給對方三十萬,但是條件是買斷女孩兒。並且雙方要立字據,如果女方反悔或者婚後做出傷害雙方感情的事男方有權退婚,而此時女方家長要返還所有彩禮,並支付利息。

說真的,看完小王提出的這種要求,我估計這婚是結不成了。這還沒結婚呢,就把未來丈母孃給得罪了,並且所提出的買斷對方母女關係或者離婚退彩禮簡直是有點無腦。

結婚彩禮是對男方的經濟實力考驗

從我個人角度來說,小王這是把“錢”看的太重了,絲毫不講感情,彷彿是為了結婚而結婚,而不是為了感情而結婚,那麼這樣的婚姻又有什麼意義呢。

從我們這的風俗習慣來說,結婚彩禮也就是個面子的事,基本上結完婚以後還是由女方當做是嫁妝帶回去的。

而女方要的多,更多的是在考驗男方的經濟實力問題,畢竟,人家作為女孩兒的家人來說,那指定是希望孩子以後過上衣食無憂的生活,而不是跟著男方受苦受累的,這種想法也是人之常情。

男方小王的情商太低了

可能是因為當小王聽到女方家人所說的補償後感到不舒服,所以才一怒之下提出三十萬買斷關係的要求,這看起來是財大氣粗的,但實則是情商低的表現。

從現實角度來考慮,如果女方家人真的是那種嫁出去的閨女潑出去的水的人,女孩兒嫁人後就不再跟她聯繫,那麼你說小李還會對這樣的父母有多大的感情麼?這時候女孩指定是會更加全心全意地愛你。畢竟,人都是講感情的,我們都需要有一個情感的寄託。

然後,如果說女孩兒嫁人之後,其父母依然跟女孩兒保持聯繫,感情很好,就算這二十萬沒有帶回來,那麼這二十萬的彩禮你們小兩口要是急用的話,指定也是會給你們的。

畢竟,作為女方父母來說,考驗一下未來女婿是否願意拿二十萬給自己花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說實在一點,如果現在連這二十萬都不願意拿,那麼以後如果女方家裡真的有什麼事,急需用錢,你讓女方父母怎麼相信你會全力解決?

當然,如果女方家長就是那種好吃懶做的人,你跟他女兒也沒啥感情,那這樣的婚就不要結了,畢竟親緣關係你也買不斷,以後有事還是要找你,而那三十萬買斷關係的做法是不可能得到法律的支持的。

最後也是希望我們在面對婚姻或者感情的時候能夠把人性的溫暖看重一點,只有雙方有感情了,那麼才會有幸福美滿的生活。


一鍵代償


如果男女雙方僅僅因為彩禮錢,把事情做到這個份上,年深日久構築起來的愛情寶塔已岌岌可危了,沒必要再去維護和構築,索性讓它毀於一旦吧。在血濃於水的親情面前,金錢並非萬能的,在某些特定環境裡,它顯現得十分的蒼白與無力。如果男方真正深愛著女方,在婚姻面前表現得寬容些應該無所謂,女方離開至親到男方家落地生根,為男方生兒育女善養老人,付出的基本是大半生的時光。既使要了彩禮錢婚後也會帶回來,相夫教子細數稠比樹葉地日子,勤儉持家過生活。所以我認為,男方對女方的要求太過敏感,拿不出來也可稍作商議,讓女方根除至親的要求太過苛刻,結果可能導致婚姻的分崩離析,絕不可取,除非你嬉戲人生,不想與女方結婚。



珍珠睛雪


暫且不說立的字據是否有法律效力,僅僅從倫理道德和人文情懷來看,女方可以提出要彩禮,但是說作為補償?什麼補償?你養大了女兒這些年來的補償,從父母的角度來看,如果真的是關心女兒,不應該說成是補償,難道你的女兒以後結婚了不孝敬你,相對於傳統的男娶女嫁來說,現在的結婚對於這種概念也越來越淡薄,現在的人結婚不再是和父母住在一起,而是有自己的小窩,因此對於雙方家長來說這都是相同的,逢年過節可以選擇性的到雙方父母家輪流過。

再來說說男方,提出這種要求簡直就是太渣了好嗎?你以為是買東西嗎?買的好了升值,買的不好的要求退還廠家,並且要求廠家退貨和繳納違約金。買斷?是什麼意思?難道女方就歸你所有了嗎?就從雙方的角度來看,女方提出彩禮是合理的,但是男方的行為完全就是無理取鬧,把結婚當成是一件買賣來做,試想這樣的婚姻如果成了,我想是女生一生噩夢的開始。

您怎麼看呢?


影視童年回憶殺


簡單點:

1.女方提出20萬彩禮不合適,如果男方拿不出,請問:你嫁還是不嫁?如果男方為了娶媳婦,上親戚朋友那去借錢,請問:你嫁過去以後這錢你還是不還?

婚姻是一輩子的事情,天下的父母都希望兒女幸福美滿,至少,生活上不吃苦,這是可以理解,也令人感動的地方。

但有些地方還存在變想買賣婚姻,或者鄰里之間互相攀比,貪圖虛榮就實在不可取了。

個人認為,彩禮也不可廢,根據雙方的現實情況來,主要從圖個吉利,尊重民情風俗的角度出發,多少有點意思就行,比如8888,6666,9999元,不都可以嗎?

2.男方說出30萬買斷,這明顯就是賭氣的做法,而且,我認為,男方這事做的也過了點。不說別的,就說人家父母,養大一個女兒真的不容易,而且這不能以金錢衡量,這個做了父母的都應該有休會。

再說,人家當地也許都這樣呢?誰願意自己嫁女兒比別人差呢?

所以這事,小夥子得花心思,得做工作,動之以情,曉之以禮,只要女孩真心愛你,我相信女孩父母也不會太過為難你的。畢竟,女兒是父母的心頭肉,不看你面,也得看女兒面子啊。

3.“買斷”我就不多說了,氣話,當然不合法也不合理。



我本農夫


這是成了,也不受法律保護的,其實雙方也對也不對,以後生活必定在這件事爭吵中過!

其實要彩禮自古以來就有,只是因為男多女少,漫天要價變味了,

以前要點彩禮是禮節性質,基本是返還成嫁妝,其實彩禮和嫁妝的用意是倆個人搭夥過日子,雙方父母量力而行出錢出物,代表新的家庭成立了,錢物多少日子就好過多少!

不是現在成了面子問題,成了生意,榨乾男方每一滴血,所以現在離婚率為什麼那麼高,超過9成家庭鬧過離婚危機,記得一哥們在追求女孩子過程中受氣說過一句話,等老子最到手看我這麼老回本。一抱換一抱!因果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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