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霸座男被鐵路列入失信黑名單是否有法律依據?可以具體解釋一下嗎?

AV黃世仁


主要法律依據是依據鐵路客運部門的《關於限制鐵路旅客運輸領域嚴重失信人購買車票的管理辦法》的規定,在鐵路徵信體系中記錄該旅客信息,並在一定期限內限制其購票乘坐火車。

根據《關於限制鐵路旅客運輸領域嚴重失信人購買車票的管理辦法》的規定,有下列行為將會對其一定時間內限制其購票乘坐火車:

  • 一、擾亂鐵路站車運輸秩序且危及鐵路安全、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的;
  • 二、在動車組列車上吸菸或者在其他列車的禁菸區域吸菸的;
  • 三、查處的倒賣車票、制販假票的;
  • 四、冒用優惠(待)身份證件、使用偽造或無效優惠(待)身份證件購票乘車的;
  • 五、持偽造、過期等無效車票或冒用掛失補車票乘車的;
  • 六、無票乘車、越站(席)乘車且拒不補票的;
  • 七、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應予以行政處罰的。

而本案中孫某主要就是違反了當中第一條的規定,故意不按照號牌落座,影響惡劣。

雖然孫某本人也對鐵路部門的處罰表示了認可和支持。但是從此前其道歉視頻的誠懇懺悔到後期的又出視頻調侃滴滴和龍哥的行為來看,顯然這一次又是其演戲的砝碼,對於其所為的感到愧疚,我想猶如鱷魚的眼淚,並不值得信任!這種人連臉皮都可以不要,所為的愧疚又從何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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