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房叔細說「空置稅」出台的利與弊

南房叔細說“空置稅”出臺的利與弊

6月28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公佈了六項房屋政策新措施,其中有一項特別引人關注的政策,便是“空置稅”。它主要針對閒置期滿6個月,未進行居住使用也未出租的一手住宅徵稅,該稅種將通過現有差餉機制收取,將為應課徵差餉租值的200%。說直白點,就是空置稅為評估出的年租金的200%!

為什麼我合理合法的財產如何使用也需要國家指導呢?為什麼我買了不用就要交稅呢?

這就好像女生買了很多奢飾品包包和一衣櫃的衣服,如果你不是每天穿著這些衣服和包包上街,就要對你這些沒有每天被使用的包包和衣服徵稅?!這又是什麼邏輯?南房叔表示真的不懂。

香港為什麼要出臺空置稅?

香港特區政府選擇在這個時間出臺空置稅,南房叔認為主要原因有2點:

1.香港房屋緊張。今年已落成的樓宇算上還沒售出的一手私人住宅單位只有9000個,只佔了預計供應量的9%。

2.樓價超出市民的負擔能力。今年前4個月樓價累計上漲7%,香港已經是全球房價最高的地區之一。

儘管香港特區政府頻頻“出招”進行房地產調控,但是房地產需求依然非常強勁。

內地樓市價格的持續高漲與一房難求現象,是否也會跟隨香港實施“空置稅”政策呢?

空置稅在國內暫無出臺的消息,現在僅僅也是專家在呼籲而已,一個稅的出臺需要長久的醞釀,人大立法,需要時間較長。

而且,南房叔覺得,內地大部分的閒置房屋,恰恰是已經賣出的二手房,在徵稅實施的手段上,一手房徵稅其實是相對容易的,只需要開發商在拿到許可證以後按規定的時間申報房屋使用情況即可,有關部門對房屋閒置與否的排查也相對容易,但對二手房徵收空置稅相對困難多了,所以短時間內國內實施“空置稅”政策也不太現實。

但是針對“空置稅“政策,南房叔有些問題想要提出來:

空置如何定義?

按香港“空置稅“為例,是針對閒置期滿6個月的住宅進行徵稅,如果國內要實施”空置稅“,空置時間為多少才算合適呢?許多在外打工人士,每年在家停留的時間可能只有4-5個月,那麼這也要被定義為空置嗎?

是否每次入住自己家需要向有關部門報備?那麼這個部門的人員工資由誰來承擔呢?還是說通過監測水電使用?若家裡長期通燈通水以此躲開監測,是否造成另一個浪費資源的問題?

能否申報出租?出租了就要繳納租稅?

南房叔覺得這是一個死循環,房子空著需要繳納空置稅,出租需要繳納出租稅,自住需要繳納房產稅,反正一句話,從我買房那天開始,就註定要天天交稅了嗎?

另外說到出租,如果我願意出租,空著沒有租金收入也需要交空置稅嗎?有的房子由於位置的問題、裝修的問題、建築質量問題等,確實很難出租,那麼這些也要交空置稅?況且購房者在買房的時候沒有說需要交空置稅,通過合法的方式購買之後又說需要交空置稅了,這種做法會不會對之前的購房者不公平呢?

徵稅成本誰來承擔?

上面提到過如何定義“空置稅“,是否每次入住自己家需要向有關部門報備?那麼這個部門的人員工資由誰來承擔?別看空置的房子是客觀存在的,但是具體有多少房子真正可以收到空置稅呢?會不會收取的稅費還不夠養活稅務工作人員的工資成本?

其實南房叔對於“空置稅“這個問題,看法是這樣的:空置稅的起源就是美國等西方發達國家的“物業稅”,按照物業稅的政策,把房子空置起來也要繳納比例不一的物業稅,而且囤房越多,物業稅就繳得越多。主要作用就是抑制炒房者,所以,即使美國房價再上漲,也不可能漲得太離譜。

然而,中國和其他西方國家不一樣,不論國情和文化差異都南轅北轍,所以在調控房地產這方面,保持房地產行業的穩健發展是對的,防止房地產價格過快增長也是必然的;但是不能什麼都往房地產行業下手,出臺一個調控政策真的需要謹慎而為,要根據自身的國情、發展對症下藥,才能達到調控的最佳效果。至於後續政策的變化,南房叔會為你實時追蹤報道,敬請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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