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實施5項便利措施

9月1日起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实施5项便利措施

9月1日起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实施5项便利措施

為更好地滿足廣大人民群眾對移民出入境服務管理工作的新期待,繼實施八項出入境便利措施、辦理護照等出入境證件“只跑一次”工作制度之後,國家移民管理局再次推出22項便利措施,並將於2019年一季度之前分期分批實施,其中5項將於今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具體為:

一、內地居民可在全國範圍內異地申請換(補)發出入境證件。申請人可在全國範圍內任一公安出入境管理機構異地申請換(補)發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臺灣通行證,申辦手續與戶籍地一致。

二、內地(大陸)居民可在全國範圍內異地辦理往來港澳臺團隊旅遊簽註。申請人持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臺灣通行證,可在全國範圍內任一公安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往來港澳臺團隊旅遊簽註,申辦手續與戶籍地一致。

三、內地居民辦理出入境證件簽發時限全部縮短到7個工作日。內地(大陸)居民在戶籍地申辦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臺灣通行證的簽發時限縮短到7個工作日。

四、為有應急需求的外籍人員提供便利。公安出入境管理機構為遇有以下三種情形的外籍人員提供即時受理審批便利:對於丟失護照急需補辦簽證出境的外籍人員,憑邀請單位提供的事由說明函件、已確定日期和座位的機(車、船)票即時受理審批;外籍船員及其隨行家屬急需申請停留證件離開港口城市轉機出境的,憑船舶代理公司擔保函件和已確定日期、座位的機(車、船)票即時受理審批;外國旅遊團成員急需申請團體簽證分離出境的,憑接待旅行社提供的事由說明函件和已確定日期、座位的機(車、船)票即時受理審批。

五、實行國際航行船舶網上申報邊檢手續。出入境船舶負責人或其出境入境業務代理單位通過公安出入境互聯網辦事平臺或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申報出入境船舶、船員信息,不再提交紙質申報單證。

9月1日起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实施5项便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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