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你「撞鐘」了嗎?

今天,你“撞鐘”了嗎?

曾記得,“人民網”曾刊文《縣委書記要把優秀當成一種習慣》,論述了一名優秀縣委書記應該怎樣從小事做起,讓優秀成為“習慣”。近來,說“人民公僕”就要習慣於“不舒服”,因為自己過於“舒服”,就意味著“不作為”或“亂作為”。在這裡,“優秀”與“不舒服”似乎就划起等號了,都是指盡職盡責地工作。確實,民間俗話“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往往是指工作、生活不負責任,得過且過,以“混日子”為目的,“撞鐘”肯定不撞“舒服”,但如果一味圖“舒服”,就“鍾”都不撞,還能是“和尚”嗎!

換個思維角度,如果說“和尚”是一種基本的職務,而“撞鐘”又是職務的基本內容,那“當一天”和尚就“撞一天鐘”,不去抱怨撞鐘“不舒服”,並心甘情願地一直撞下去,就是盡職盡責的表現,有什麼可指責的呢!君不見,我們各級各部門中也有諸多的“和尚”,他們也曾辛苦地修行,為進那道令人羨慕的“沙門”而苦心經營。但他們一旦進了沙門,就忘了“不入沙門不受戒”,甚至連自己是“和尚”都忘記了。他們非但不“撞鐘”,還嫌“不舒服”,或者為一己私利上欺下騙,吆五喝六,這比“得過且過”危害更甚。

“當官不為民作主,不如回家賣紅薯”,能“為民作主”的,自然是“好官”、“清官”。這“為民作主”,恐怕就是“官”們該撞的“鍾”了。但縱觀中國封建統治下的眾多官員,真能“撞鐘”者,那是鳳毛麟角!包拯、海瑞、劉墉、餘成龍……他們都“撞”到了自己在位的最後一天,“撞”得一貧如洗,“撞”得頭破血流,但卻“撞”出了“青天”的美譽,“撞”出了萬民的傳頌!

我們說“在其位,謀其政”,不也就是“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的演繹嗎?一位黨的幹部,“在其位”了,只要知道“謀其政”,那他一定是個好乾部。“不論職務的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務員”,“為人民服務”就是“政”。一代代黨員幹部,牢記“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在“為民作主”的事業中,幹到自己最後“在位”,甚至生命的最後一天。這樣的幹部,在黨的隊伍裡是數不勝數的,方誌敏、王若飛、江竹筠、趙一曼……一個個英雄的形象,詮釋著對黨的忠誠;焦玉祿、孔繁森、蘭輝、廖俊波……一個個鮮活的名字,譜寫著優秀黨員的篇章!

“有作為”者,在位一天,就要“撞鐘”一日,並且“撞”得異常響亮。“不作為”者,偶爾“撞”一下“鍾”,至於響與不響,完全不再考慮之中,他們在位一天,就領一日的工資,民眾的事,能拖則拖,不能拖的就應付一下,“不求政績如何,只求仕途平安”。“亂作為”者,完全忘了佛們的“清規戒律”,除不“撞鐘”外,反而幹些有損佛門形象的事情。極少數人,利用“和尚”的身份(手中的特權),能搞則搞,能撈則撈,不能搞不能撈也要想著法子去搞,去撈,完全致民眾利益於不顧。

“姑蘇城外寒山寺,夜半鐘聲到客船”,如果是寒山寺的“撞鐘”和尚,就得恪守寺規,“半夜”裡也得按時“撞鐘”,且要撞響,能夠傳得很遠。其實,每一個人,都是不同的“和尚”,都得撞好自己的“鍾”。群眾,就得遵章守紀,勤奮努力;幹部,就得先有“為民作主”的目標,就得有“吃虧在前”的準備,就得有“在其位,謀其政”的理念和行動。“靜坐常思自己過”,黨員幹部們,也需要“三省吾身”,每日多問問自己:今天,你“撞鐘”了嗎?(文/何竹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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