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很多人說在一個公司最長呆5年就要換公司?看完你就明白了

網友一:

我曾經在一家公司呆了三年就果斷走了,而在另一家公司呆了十年多還沒走,說說我的看法吧!

走與不走,取決於兩個因素:公司和你自己。當然,五年是一個坎。

如果公司處於蓬勃發展期,要死死抱住,打你罵你都不要走!比如2003年的阿里騰訊這種,你加入這樣的公司,就像在一個風馳電掣的高鐵上,你就是什麼都不幹,你前進的速度都比別人快!

比如阿里的童文紅,人家一開始就是前臺,但是死也不走,慢慢熬下去就是元老副總裁級別的,你再怎麼跳槽都不如在一個快速發展的公司,一直幹發展的快!

如果公司處於衰落期,必須果斷放棄,怎麼留你也要走!

比如2010年的索尼這種,再碰巧你在小數碼照相機事業部,你在這樣的公司,公司對你的要求很高但薪資增長很慢,你天天忙忙碌碌,搞一大堆沒用的繁瑣事務性工作,基本沒有成長!如果跳出來碰巧去了蘋果手機這些,就不一樣了!

關於自己,如果你在一家公司好幾年,工資和職位都沒什麼長,你自己也覺得沒學到多少東西,那趕緊走,要麼是你不適合這家公司,要麼是這家公司不適合你。

當然這只是從員工的角度來講,如果公司想裁你,或者直接老闆想搞走你,那就趕快去更新簡歷吧!

為什麼很多人說在一個公司最長呆5年就要換公司?看完你就明白了

網友二:

對於大部分五年了沒有升職人來說,確實是要換公司了。

我一個朋友的親身經歷。來的第一年,全公司的員工大換血,基本走光了,就剩老闆一個光桿司令,於是重新招聘一撥人進來做業務,還空降一個經理,我朋友負責採購工作。

第二年,這個空降經理也沒有帶給公司多大效益,被老闆炒掉了。新進來的業務基本都上手了,老闆讓朋友慢慢接受業務。

第三年,從之前的新進人員選出一個人做經理,此時朋友負責全公司的採購和自己客戶的業務,另外由於老闆的親戚負責財務不會英語,朋友也得看著幫忙。

第四年,朋友的工作越來越多,出了自己負責採購和業務工作,基本公司的每個職位的事情她都會做,但是老闆卻沒有給我朋友升遷任何職位。

第五年,老闆把自己的親戚提升為採購經理。此時的我朋友懷孕了,已經心灰意冷,工作熱情已經慢慢被一些瑣事澆滅,慢慢的開會,總會被同事們提缺點,老闆也有意無意挑她毛病。

於是我朋友決定在休產假的時間辭職了。

在這個行業,該會的她已經會了,心寒的是老闆的態度,在她離職時說的一句話:你在我這裡五年了,都沒有一官半職,出去後又能有多大作為?

這樣公司,真的是早該走了。

網友三:

為一個剛離開原來公司,也符合在這家公司呆了5年5個月的條件,我來說一下我的心態。

1.呆了5年以上,人真的產生了職位厭倦,但有人說輪崗,大公司想輪崗不是那麼容易,而且一旦提出來,領導肯定對你有看法,還不如直接離開

2.想好下一步怎麼走,這是離開的關鍵之一。不管你還是繼續替人打工,或者是去創業,做任何事情要有走一步想三步的打算,當然更牛的人走一步想七步

3.離開的一個重大因素,應該也是挑戰自己,因為每到一個階段,人總是有職業瓶頸,要想突破最簡單的就是去外面看一看,簡單的說就是跳槽,整個社會氛圍就是這樣,內部提拔的速度,遠遠比不上從外面招人的速度

4.回頭草能吃嗎?這是我的一個疑問之一!

為什麼很多人說在一個公司最長呆5年就要換公司?看完你就明白了

網友四:

對於這個問題似乎並不是肯定的,如果說公司一直髮展的特別好,而且自己還有較大的上升空間,自己對於目前的工作狀態也比較的滿意,別說五年了,十年可以的話也會留下。

另一方面,如果說入職後的幾個月發現工作並不咋的,待在這裡一年都閒浪費時間,更何況說五年了。

如果在一家公司任勞任怨、辛辛苦苦幹了四五年,按照常理的話,在職位上應該上升到不錯的位置了,假如這幾年下來,還是在原地踏步走或者是對於自己的發展空間並沒有多大的希望,那還等什麼,還是另尋出路吧。

再一個呢,可能是考慮到薪資待遇問題了,別說五年了,現在能堅持待個一兩年的都算是不錯的了。公司要想留住員工,必須從員工最關注的地方入手才可以,如果說這幾年下來,工資待遇並沒有多大的變化,眼看著周圍公司的員工收入都比自己高好多,不選擇離職才怪呢。

打工不僅僅只是為了賺錢,同時還是自己學東西,長本事的時候,五年說長不長,說短不短,基本上公司業務也都爛熟於心了,能讓自己學習的地方呢相信也掌握的差不多了,如果說自己的追求也就是這麼多的話那就繼續,如果說自己還想著更上一層樓,是時候該選擇其他的工作了。

不管怎麼樣吧,合適自己的就繼續,不合適自己的就離開,很簡單的事情,看情況而定。

網友五:

這句話有一定道理。試想一下五年不算長也不算短,在這中間肯定有不少升遷機會,如老是輪不到或後來者反而升遷了這是什麼滋味?

還有一種是你老員工反而新員工工資比你高這是什麼滋味?碰到這種情況是可以跳槽了。

當然你願意承受這一切那就忍,忍不住那就跳。這時跳槽也有優勢,有五年的工作經驗而且可以邊做邊找下家。

特別要指出的是在下家沒敲定前千萬不能暴露,最好是突然走了。

五年該走的另一個原因是公司故意為之,逼走老員工,重找新員工一是降低用工成本,二是好管理聽話。如果碰到這樣的公司更應該快走。

打工不容易,跳槽有風險。自己要權衡利弊。

你覺得呢?你最長在一家公司幹過幾年?歡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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