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版《醫療器械分類目錄》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

2017版《醫療器械分類目錄》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為做好新版《醫療器械分類目錄》實施工作,普及相關法規知識,市局開展了醫療器械分類目錄培訓班,市局副局長邵鵬參加培訓開班並講話。

此次培訓邀請到浙江省醫療器械檢驗院標準研究處的徐向彩老師,圍繞新版《醫療器械分類目錄》解讀、產品舉例說明、醫療器械分類界定申報工作流程及要求等方面展開詳細講解。

邵鵬肯定了此次培訓的及時性和必要性,要求對近期發生的疫苗事件引以為戒,守住道德底線,牢牢樹立產品質量安全意識,學習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知識。他強調,第一醫療器械分類工作是醫療器械風險管理的基礎,分類目錄順應科學規律、適應產業創新發展、貼近臨床應用需求;第二新《目錄》的實施對於醫療器械監督管理具有重大指導意義,要將分類目錄使用原則和方法傳達到每位基層幹部和企業員工;第三要認真培訓,學以致用,爭當學法、用法、守法的模範,爭當維護我市人民群眾利益,確保我市人民群眾用械安全有效。

2017版《醫療器械分類目錄》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

參加此次培訓的有區、縣(市)局醫療器械監管人員和行政審批人員,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經營企業和市級醫療機構相關人員,以及2018年藥械專業化隊伍,共200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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